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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0日 星期日

安全不是乞求來的:日本交通權的缺席與台灣行人地獄的立法啟示


土居靖範、可児紀夫、丹間康仁,《地域交通政策づくり入門:人口減少・高齢社会に立ち向かう総合政策を》(東京新宿:自治体研究社,2017年)


日本學者也大批評大車本他們的《交通政策基本法》,他們認為現行法並沒有貫徹與日本憲法盤根錯節的「交通權」——

其實是因為沒有明文,只好用論述形成「複數憲法明文權利所保障的綜合權利」。

他們建議

1. 必須從現行法的國際競爭力強化、市場競爭原則,轉向保障國民生活豐饒的基本人權。

2. 明示不再依賴機動車輛,轉以公共交通為中心、輕鬆步行的城鎮營造(まちづくり)。

3.安全保障體制和運輸事業的勞動環境改善。

4. 明記憲法意旨的國民參加和自治理念。

5. 確立地域交通的財政制度。

並將現行《交通政策基本法》更名為《交通基本法》。

好像可以用這份草案為起點,爬梳日本引入交通權論述的跌宕。

用他們最理想的版本,來檢視日本版的現行法,以及——台灣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安全那兩個字就很礙眼,好像是豬狗在求我們不要死。

也要爬梳台灣自己立法的脈絡,包含行人地獄事件、820還路於民大遊行以及後續的組織工作。

不要以一些無聊的政策史為主,用基本人權、憲法等理念,到日本法的缺失,到台灣本地從社會到議會的立法形成過程,有趣很多!

不想讀韓文效率真是高,大漢字大讀懂,大日文大絕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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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AI大發議論:

是的,日本在內的大多數先進國家在交通政策討論上,的確是以「クルマ依存からの脱却」(擺脫汽車依賴)為長期方向,因為這個口號背後已經隱含了「減少私有機動車總量」這個核心,不會去強調「換一種機動車」來取代汽車。

至於「用機車取代汽車」這個想法,幾乎不會成為主流政策方向,原因主要有幾點:

1. 本質上仍是機動車依賴,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 不論是汽車還是機車,對道路空間的佔用、事故風險、噪音與廢氣排放,都遠高於步行、自行車、公共運輸。

• 在交通權與 Vision Zero(零死亡願景)的框架裡,核心是降低機動車量與速度,而不是把四輪換成二輪。

2. 安全性問題

• 機車的致死率在多數國家高於汽車數倍。

• 在低速、密集的都市空間,機車與行人、自行車的衝突風險仍高,對弱勢用路者安全不利。

3. 無法帶來大規模公共空間回收

• 即使機車比汽車佔空間少,它仍需要專屬車道、停車空間,難以釋放出大幅面積來改成人行道、綠地或腳踏車道。

4. 政策文化與都市願景不同

• 日本與歐洲的「脫車依存」願景,核心是以步行 + 自行車 + 大眾運輸構成生活骨幹。

• 轉向機車,會被視為倒退,因為它延續了機動車優先的價值觀,而非真正的人本交通模式。

5. 政策誘因反向

• 在東亞以外的許多國家,機車多被視為低收入國家的暫時過渡工具,隨著經濟成長會被公共運輸或汽車取代。

• 政策圈不會去主動推廣一個安全性差、排放不佳的工具,尤其在追求碳中和的時代。

所以在日本、歐洲等地,幾乎不會有人提出「用機車替代汽車」作為主流減車方案。

在台灣或東南亞,因為機車已經是既有主力工具,才會在短期內被當作「比汽車稍省空間」的替代方案,但那更多是現實妥協,而非理想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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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用「尊重在地自發文化」來為續用機車辯護,這其實是一種文化相對主義包裝的基礎設施議題,聽起來好聽,但在交通安全與都市政策的專業語境裡會遇到幾個致命反駁點:

1. 機車文化是「被塑造的結果」,不是自然長成的傳統

• 台灣、越南等地的機車文化,多半是因為都市規劃缺乏人本公共運輸、汽車昂貴、機車靈活又便宜,才在短時間內爆發。

• 這是一種基於結構條件的「被迫選擇」,和傳統藝術或飲食文化不同,並非代代相傳的深層文化習俗。

• 當基礎設施與制度改變,交通工具選擇也會隨之轉換,就像日本戰後從腳踏車國度轉向汽車化。

2. 公共安全與文化尊重衝突時,國際政策多傾向安全優先

• 世界衛生組織(WHO)的道路安全十年行動計畫明確指出:降低交通傷亡比保留高風險出行方式更重要。

• 尊重文化可以體現在設計細節上,例如保留機車在短途、低速區域的角色,但不能成為阻擋系統性轉型的理由。

3. 「文化」常被拿來作為既得利益的防護罩

• 在台灣,機車文化常與免駕照制度寬鬆、路權分配不平衡、稅制輕放綁在一起,這些都是制度優惠,不是純粹的文化。

• 一旦把它定義成文化,就容易變成「反改革」的盾牌,讓空間回收、人本交通推不動。

4. 可「轉譯」而非「凍結」

• 尊重在地文化並不等於凍結現況,可以透過轉譯讓文化符號與低碳、安全的交通型態結合。

• 例如保留「靈活、即時、貼近民生」的精神,但用電動自行車、共享接駁、公車捷運化等方式承接。

所以,續用機車若僅以「尊重文化」為理由,在政策辯論上會被質疑:

• 你尊重的到底是人的生活習慣,還是現行的危險制度?

• 如果有更安全、環境負荷更低、同樣方便的選項,為什麼不轉型?

2025年7月21日 星期一

還路於民東京出訪反思:從殖民地陰影到交通權的次元差


AI製圖,雖然很古怪但是重點都有出來啦?


從我在京大,就跟川英熊貓桑討論過揮之不去的「文化殖民」結構。

吾等中華系仁兄要口吐日本語、來日本這個東亞近代中心頂禮取經;但日本人眼裡仍只有洋大人,想學英語。那些白人只要繼續講英語,偶爾紆尊降貴arigatou一下就可以獲得滿堂彩。

日本仍想「脫亞入歐」——至少交通上是這樣。也確實該這樣。難道要脫日入台,倒退步入蠻荒,替國民找找死嗎?

19世紀以來貫穿東亞的現代性階序仍隱隱作痛。日本早就雁行到頭都斷了,殖民地台灣島的足可能還斷在人類剛出走的非洲。

不對啦,現在很多非洲城市都有人行道了。應該多看看全球南方都市的治理案例,讓台灣人不要躲回「歐洲/日本很進步才做得到」的自我安慰裡,以免真的青出於藍,一路返祖回大裂谷,回樹上。

日本語形容的:社会の足を切り捨て,失去公共交通形同把社會的腳斬斷扔棄了。

前殖民地台灣島的現況正是把所有人的腳都扔棄作廢了,才強逼人腳裝上車輪求得一個代價高昂的移動;台島本身也是被現代化遠遠拋在後面的,成群金屬殘骸屍山,斷裂而被捐棄的腳。

我們仰望日本,但日本專家和公民團體對他們自己炮聲隆隆,仰望歐洲。

人家的樓地板,是我們的天花板。

最可惡的是,他們還繼續敢夢敢追求,這把躺平水溝、謳歌天國的我等置於何處啊?!

我們費了很多唇舌表達建一條人行道在台灣有多麼不易,不僅法規不支持,政治人物在地方「運作」,也起碼要一到兩年——那還是在首都台北這樣相形之下公共交通「發達」的地帶。

他們回應時說:人行道建不成的問題不太會出現,通常只要提到保護孩子和高齡者的性命,大家都會同意……

我們的共識是:人家已經在不同的次元了。

夏蟲豈可語冰?!我拒絕跟文明國度抱怨一些野蠻的煩惱。

但歐陸也不是全都天堂,男神表示德國就很車本。我說日本也很車本,大概是傳統汽車製造大國吧。

可日本也有悠久的鐵道運輸史,東京就是複雜到驚人的軌道城市,利用者海量,是少數靠運輸本業就有盈餘的地方。

所以在首都、中京、關西三大都會圈,公共交通仍一定程度拮抗私家車的增加。可是其他諸「地方」也是抑制不了,沒車等於沒腳。

荷蘭則是在1971年停止謀殺兒童運動之後,大幅轉換運輸模式,與美式路殺分道揚鑣,從戰後汽車依賴轉向單車。

或者該說轉「回」單車,因為單車在荷蘭比機動車的使用更漫長,更根深蒂固,轉向只是讓一度被斬草的「傳統」春風吹又生。

但台島不是捷安特發源地嗎?《單車失竊記》也顯示從戰前到戰後,我大台島不乏單車使用的過去。

為何最後選了機車模式?很多網路言論作出氣候論、文化論,但我不太以為然。

依然要考量到政策的放任(公共交通闕如)、鼓勵(車道蔓延)和補貼(對產業、對廠商),即上岡直見說的「道路經濟學」和「車輛經濟學」的交織。

換言之,台灣人的機車依賴模式不是「自然」的,背後有看得見的手——nope,根本是龐大的如來神掌在推動。林宗弘老師有梳理過,我回台若有餘裕再來補充。🥱

2025年7月3日 星期四

從交通戰爭到交通權:從安全到不只是安全




戰後日本的交通進步大致可以分成兩個階段:安全 和 不只是安全。

前者可以1970年代的交通戰爭為代表,後者則是預告1987年將發生的國鐵分割民營化而引入的交通權運動。

交通戰爭的應對說來卑之無甚高論,就是這些這些那些那些,安全帶、號誌、人行道、兒童交通教育……

但要注意的是,日本本來就有密集的鐵道建設和悠久的大眾運輸傳統,所以在模式的轉換上——其實也沒到轉換,他們依然是車輛中心社會

——在交通治理上,比先天不足的某島好太多了。

我會用「拮抗」。不是說開打交通戰爭或引入交通權論述,他們就完全捐棄私家車,魔幻舞台閃亮變身成大眾運輸社會。

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啟迪官智,讓人意識到交通遠不只有「安全」,以及私家車社會造成的外部成本有多龐大,所以「多少」延緩了大眾運輸被裁撤殆盡、私家車擴張的步伐。

可能啦。

至於多少是多少,還有賴實證研究。

這樣的經驗又該如何落地轉化在安那其之島,真的還有得思索。

2025年7月2日 星期三

《國家的視角》:不要白紙作圖的神,也不要躺平的國家




主要概念非常簡單:抗拒由上而下的單一統制,支持因地制宜的常民智慧。

任何崇尚抽象的菁英在白紙上尺規作圖一番,盤古開天出whole new world,就要介入並改造當地芸芸眾生的組織型態、生活軌跡,我們可以恭恭敬敬的送他一句:憑什麼?

最恐怖的,是他們都覺得自己在幹嘛?在行善積德,在文明進步,在自由解放。

通向地獄之路,是一根自詡雄圖霸業的筆尖帶來的。

這個我們完全能夠理解。

也理解人是如何被圈地而失去土地,斷絕了情境知識、脈絡知識、在地知識,像一片保鮮膜住在城裡,吃標準化的國民教育,崇尚脫具體、去在地的虛空理論,普同知識。

然後再回過頭貶低實踐知識,以成為命名者、規則制定者、以語言文字再現者,以此觸發源源不絕的象徵資本⋯⋯

以上都理解也能夠想像。但我怕的是人類學式的美化。

例如把台灣安那其交通視為一種庶民實踐的安排、常民智慧的結果,在那裡大力鼓吹現況,並且反對公權力和公共資源介入。

如果借用《自由的窄廊》,就是社會跑太快而國家躺平,所以在這領域才如此無政府。AI則提供另一種可能性,即兩者都躺平。

社會和國家都要跑得夠用力,才能順利停在一個堪稱動態平衡的良好原地。血腥的道路現況應該不算是很好的原地。窄廊根本未形成。

所以無論是誰跑誰躺平,應該都沒有美化現況的餘地。

人命是底線。

你社會和國家要怎麼博弈,你大人類學家要如何紙上談兵都無所謂;人命是底線。

再者,這也是歷史研究施力的地方。非常有可能,是我們早已把此時此刻的車輛交通「自然化」了,才誤以為這是一種國家及財團沒有介入的「庶民智慧」。

但依據美國、歐洲、日本等先進國的經驗,或者簡單的普世論理,都可以知道或想像:車輛不會憑空出現在路上。

前端需要有誘使道路開闢不斷、拓寬不斷的政策動機,還要有修路、加油等系統的建置。車商與政府的利益結盟,在道路經濟和車輛經濟的推波助瀾裡扮演什麼角色與多大作用,都還有賴歷史研究的分析。

但總之,我們都很難說這是Scott意義上的在地、高度脈絡的庶民選擇。毋寧說這是被給定條件(大量開路、廉價機車、國道、經濟發展與汽車)下,極度有限的選擇。

仍然和「高度現代主義」(國家與財團的共謀)息息相關。

有本事就讓移動手段多樣化,讓行動者自由組合搭配理想的移動套餐,而不是只能「被迫用車」。

AI此時很蘇格拉底的問了我:

「Scott提醒我們國家的危險性,但Acemoglu提醒我們:不治理也會死人。若要再往下推,我會問你一個延伸問題:

在交通政策裡,我們要如何設計一個同時尊重地方知識、又能強力執行安全原則的治理架構?」

我覺得非常有趣。我們當然可以有制度假期、進行道路實驗,但那應該是在「原則」已然搭建起來的「例外」,而不是把混亂直接當成原則,例如「因地制宜」放任標線標示一縣市一制。

靈魂恩師Scott應當不會恥笑我讀了他,卻還嚮往著現代主義威權吧?書裡的經典對比裡,我和Scott一樣不站科比意戰隊,我們選的都是珍雅各。

但饒是珍雅各也不會同意自由奔放要台式愛鄉敬土——斷手斷腳和肝腦塗地吧。

2025年6月25日 星期三

學界丟掉了政治經濟分析,走向台灣感性?


🎯 隱喻整理:
蓮花 = 被批判的「台灣感性」
USB與點數卡 = 學界的績效邏輯
塔與書本 = 空洞化的知識根基
赤腳學者 = 知識與土地脫節
過不了的馬路 = 被忽視的基層移動困境
粉筆男神 = 對權利結構的認真梳理
紙雨 = 政策空話與裝飾性研究


昨天我的都市規劃男神說,現在政治經濟分析已經很老派了,他們母所走向了人類學路線。

我:什麼叫人類學路線😧

他:就是台灣感性那種

我:喔,文化研究路線🤔

他:對

我:這個是錯誤的路線!!我覺得

什麼時候又偷偷典範轉移了好煩喔,學界最無聊的就是理論時髦季風,除了刷臉刷點數替自己累積履歷廢物和垃圾聲望之外根本沒屁用

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第一步就是老派但硬蕊的政治經濟社會歷史分析,不作這個卻在軟綿綿的謳歌台灣感性到底是什麼黑魔法?

學界失能和社會停擺,是不是互為表裡呢?這一邊廂口吐芬芳,另一邊廂沐浴在如尿熱浪。

本來覺得某大教授的偽民族誌影響惡劣,但想想她自己也是流風的一部分。去政治化、去歷史化,雙眼一睜,蓮花一吐,研究就完成了。

男神做了一小系列居住權、交通權的示意圖,把兩個議題複合起來談,很有本事正面擊潰胡說八道。

私有化在居住權上不是解方,交通權也不是。

我真的沒有讀過哪個專家說保障交通權的方式是鼓吹私人載具。都嘛是要發展以大眾運輸為骨幹,「不需用車也能生活」的環境。

所謂權利不是只給年富力強的人選擇是要騎機車好呢還是開車防被輾好,而是別無選擇的一群人:老弱婦孺,也擁有能移動在土地的資格。

而不是拿鮮血去獻祭給這片嗜血的土再餵養出台灣感性。

2025年6月24日 星期二

交通權不是想開什麼車就開什麼車,而是弱者也能安全移動

 


AI:

你抓到一個核心矛盾:「交通權」到底是保障人自由選擇運具的權利,還是保障人人都能平等、便利、安全移動的基本生存權?

我們先釐清,再進入反駁角度。

 

🔍 一、交通權 ≠ 機動運具自由選擇權

✅ 國際上主流的交通權定義

交通權(right to mobility / transportation equity)主要強調:

- 人人無論年齡、性別、障礙、貧富、所在地,都應享有安全、可負擔、可達且永續的移動環境。

- 核心是「公共性與可及性」,而非「交通工具的所有權」。

 

公共交通 + 步行/自行車通常被視為骨幹,因為:

 • 可大量承載且對環境友善

 • 能顧及無法或不願開車的人

 • 更公平、更具社會包容性


🚫 二、「不能剝奪使用任何運具的權利」的說法問題在哪?

這句話乍聽「自由派」,但其實有三大問題:

 

❌ 1. 誤將「交通權」簡化為「機動運具選擇權」

這是假設「交通=車」,而忽略:

- 使用汽機車本來就需要公有資源(道路、停車位)大力補貼

- 開車會影響他人(空氣污染、碳排放、交通事故、佔用空間)

而真正的交通權,是要保障「不開車的人也能活得好」。


❌ 2. 沒有考慮到「運具之間的不對等」

汽機車是最不公平的運具:

- 空間使用效率低(開一台車的人比佔的空間多太多)

- 對其他弱勢使用者(行人、自行車)構成壓迫

- 大幅增加城市基礎建設負擔

所以不可能「每種運具都自由使用」而不造成壓迫與排除。


❌ 3. 將政策選擇偷換成個人選擇自由

當政府規劃一個交通環境,本來就得有價值判斷:

 • 優先誰?

 • 讓哪種生活型態更容易?

這不是「誰想開什麼都可以」的中立空間,而是結構性的資源分配。如果只強調「誰都可以開什麼」,那就是維持現狀(汽機車霸權),而不是解決結構性不平等。


✅ 如何反駁這種說法(懶人包式)

Q:你怎麼能限制我使用我想要的交通工具?這不也是交通自由的一種?

A:交通自由不是讓每個人都能自由壓迫別人。

真正的交通權,是讓每個人都「不靠機車也能安全、便利移動」,不是誰買得起車就最大。

Q:不該剝奪任何人用任何運具的權利!

A:可是汽機車正剝奪了其他人走路、騎車、坐公車的安全與權利。

交通不是個人決定,是社會共同生活方式的選擇。


🧭 結語:交通權,是要保護「不能開車的那群人」

要是只為了保護能開機車、買汽車的人說話,那不叫保障交通權,那叫保護特權。如果以「交通自由」為名去維護汽機車主的霸權環境,就和「言論自由」被拿來護航仇恨言論一樣,是在玩文字遊戲而已。

*****

🚗 機車/汽車派的論點示意:

1. 現實考量論:在無法短期建立良好公共運輸前,機車是弱勢者的移動工具

 → 禁機車其實懲罰了中南部偏鄉、勞工、臨時工等無法靠公車通勤的族群。

2. 個人選擇自由論:國家不應過度介入人民運具選擇

 → 如果交通政策強迫特定生活方式,就是技術官僚式的價值壟斷。

3. 效率論:汽機車具備彈性與機動性,特別在非都會區或多工需求時更有效率

 → 「一刀切」的無車化或步行都市,不適用所有場域。

4. 混合共存論:城市應該設計出能容納各種運具的共享空間,而非偏袒某一類

 → 人人共用道路,是民主而非禁限手段的體現。

***** 

太好了,我就來扮演「人本交通派」逐一擊破「汽機車派」的四大論點。這場對打,讓我們公平交鋒,但毫不留情 ⚔️

 

🧱 論點一:「現實考量論」

❝ 在無法短期建立良好公共運輸前,機車是弱勢者的移動工具。禁機車其實懲罰了中南部、偏鄉、勞工、女性、打工族。❞

🚨 反駁:

1. 你看到「誰需要機車」,卻沒問「為什麼他們只能靠機車」

 → 台灣會這麼依賴機車,是因為公車爛、步行環境爛、土地使用破碎。這是制度錯誤,不是機車功德。

2. 用機車只是「相對方便」,不代表是「真正正義」

 → 要是公車班次夠、步行環境安全,沒人會想整天頂著日曬風吹車。靠機車求生,是逼出來的假選擇。

3. 真正懲罰弱勢的,是城市放任機車霸道

 → 偏鄉長輩因為路上都是機車才不敢走路,才需要家人載;媽媽載小孩上學,是因為人行道不連貫、沒校車。

✅ 人本交通不是「反機車」,而是要讓機車不是唯一解。


🧱 論點二:「選擇自由論」

❝ 政府不該過度干預人民選擇交通工具的自由。開什麼車、騎什麼車,是我個人自由。❞

🚨 反駁:

1. 交通不是你家的廚房,是公共空間,不是只有你有自由。

 → 你的「自由開車」不能踩在別人的「自由活命」之上。

2. 你自由駕駛,但誰付代價?

 → 公有地拿去蓋停車場、蓋快車道、空污健保大家買單、車禍保險費大家攤平。交通自由不該變成「社會共損」。

3. 真正的自由,是「不必依賴特定運具也能移動」

 → 如果沒有機車你就寸步難行,那你不是自由,你是被困在汽機車系統裡。


🧱 論點三:「效率論」

❝ 汽機車具備機動性與彈性,特別在多工生活中有效率。無車化會讓人更不方便。❞

🚨 反駁:

1. 你省下的時間,是因為別人幫你讓路、讓位、讓命

 → 行人要閃、騎士要讓、司機要讓,才成就你一人一車的效率。這叫壓迫出來的效率,不是值得追求的效率。

2. 「效率」不等於「正義」也不等於「永續」

 → 開車雖快,但長期造成空污、碳排、土地浪費、油價依賴、肥胖與社交隔離。這些都是隱藏成本。

3. 當每個人都想「省一點時間」,整個城市就卡死

 → 請參考:台北市早上 8 點的民生東路、汐止、三重、新竹科學園區。


🧱 論點四:「混合共存論」

❝ 城市應包容所有運具。不能偏袒行人與大眾運輸,應設計出各種運具都能和平共處的空間。❞

🚨 反駁:

1. 運具之間,本來就有「物理上的權力差」

 → 你不能叫一個腳踏車跟公車「共融」,就像你不能叫老鼠和大象「一起跳舞」。

2. 所謂共存,往往是強者活、弱者讓

 → 台灣的人行道、巷道、路肩,早就讓出去了。所謂「共用」其實是「自動放棄」。

3. 想像一座真的人人共融的城市,那不會是大家都有車,而是:

 → 人人不需要車也活得很好。


🧨 總結擊破句:

你口中的「交通自由」,其實只是「開車騎車的自由」;

而我們要的交通權,是走得出去、活得下來、回得了家的權利。

2025年6月9日 星期一

交通不能只要求安全Ⅱ:交通權憲章的平等性與安全性




交通不能只要求安全。

事實上,日本交通權學會於1998年制定的「交通權憲章」,便把「安全性」排在第二位,第一位留給了「平等性」。

台灣人可能會想:所有人都能開車🚗騎車🛵,你自己不去考駕照上路的,很平等啊?

然而並不。需要使用私家機動車輛才能獲得移動的自由,這本身就已經排除很多人:

年長者、兒童與學生、病患與傷患、身障者、低收入者,或者因環保等理念或自身安全而不願意持有或使用車輛的人。

他們都被排除在台灣的交通之外。去看看台灣道路,幾乎沒有分配跟他們一丁點自由移動的餘裕。

如果視交通為基本權利,就必須建基於每個人都享有資格的前提。

這也是人行環境、自行車道與公共運輸之所以必要的原因。在機動車輛之外,依然保有等量齊觀的選擇,提供給不能或不願擁車和用車的人。

如果連平等(任何人都能獲得交通的權利)都沒有,那麼「安全」就只淪為特權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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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交通治理可能會以「安全」為名,實則限制某些人的移動自由。

例如這裡「不安全」,行人去給我走天橋或地下道。

或者這裡「不安全」,所以我不劃設斑馬線給你,你自己繞路走過來。倒是汽機車可以絲滑柔順的風馳電掣,因為相較於行人,他們(尤其是汽車)有鈑金保護,很「安全」。

只顧「安全」,就可能強化既有的結構性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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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從法理上來說,「安全」是手段或結果,而「平等」則是價值原則。

將價值置於首位,是希望交通系統不只是技術性的風險管理,更能夠反映社會正義的分配與參與。

事實上,交通權憲章一共羅列出11條原則。當時是1998年。普遍被視為落實交通基本權概念的《交通政策基本法》於2013年通過。

以下是交通權憲章(1998)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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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平等性原則

人人都平等地擁有交通權,並應受到保障。

第2條 安全性的確保

人人應受到保護,免於交通事故與交通公害,能夠安全、安心地步行與移動,並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安全地避難與獲得救助。

第3條 便利性的確保

人人應能舒適、低廉且方便地利用具有連續性與經濟性的交通服務。

第4條 文化性的確保

人人應能享受散步、自行車、旅行等活動,並透過交通獲得藝術欣賞、文化活動、運動等豐富機會。

第5條 環境保全的尊重

國民應積極創造不浪費資源、與地球環境共生的交通系統。

第6條 整合性的尊重

國民應積極創造陸、海、空協調一致,並與住宅、產業設施、公共設施、都市與國土規劃相整合,以公共交通為核心的交通系統。

第7條 國際性的尊重

國民應透過創造根植於日本歷史與風土的交通系統及行使交通權,積極為世界和平、福祉與繁榮做出貢獻。

第8條 行政的責任

中央與地方政府有責任透過提供交通相關資訊與促進國民參與政策制定,在顧及各方利害的同時,最大程度發展國民的交通權。

第9條 交通事業者的責任

交通及相關事業體及其從業者,應確保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並透過其業務最大程度保障並發展國民的交通權。

第10條 國民的責任

國民為了享有交通權,有責任實現、擁護並發展國民的交通權。

第11條 制定交通基本法

國民應要求政府依據本交通權憲章制定「交通基本法」(暫稱),並為實現此法而努力。

2025年6月6日 星期五

交通不能只要求安全Ⅰ:便利、安全、舒適和魅力




交通不能只要求安全。

安全當然是交通很重要、很基礎的原則,但是就像松浦常夫教授在《步行者事故為何發生?》中再三強調:

步行者渴盼的街道條件,包含便利性、安全性、舒適性和魅力性。

為什麼呢?因為人在考量要步行或者用車的時候,不只會考量安全這種基礎的要素,也會被其他條件左右。

如果只標榜「安全」,但是走起來非常不方便,要繞來繞去、繞上繞下;

或者雖然「安全」,但走起來不舒適,凹凸不平、窄窄小小,或直接畫設在水溝蓋上,走起來會打滑,有臭味,下雨天還會踩在水裡;

或者雖然「安全」,但是景觀很無趣,沒有東西值得欣賞、駐足⋯⋯

都會讓人減少步行的慾望。

所以步行的樂趣(魅力)、舒適和便利,起碼跟安全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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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往強調安全的交通教育下,會常常告誡「道路很危險,特別是年長者最好不要做什麼什麼……」

但這樣的否定型態,會換來(尤其是)年長者乾脆就不出門了。

然而待在家的時間愈長,持續不動的狀態愈增加,都會使得身心功能開始退化,陷入社會性孤立。

因此打造出年長者願意出門的環境很重要。

一來步行有益於健康,二來年長者能熟悉地方(包含小朋友、學童也需要學習指認地方生活的哪個街道有潛在風險),在地方步行時增加人際的交流

這對一個人的生理、心理的福祉都有莫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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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也是最近台灣遇到的問題。

日本推行駕照繳回一段時間了,但其實進展有限。松浦常夫指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老化會漸漸讓步行變得困難。

為什麼選擇開車?因為對這些長者而言,開車還是比步行輕鬆啊!!!

只要我們的環境仍然難以行走,尤其是沒有替年長者設身處地著想,打造出好走的環境——

包含雙足行走變得遲緩、需要使用輔具的人愈來愈多……

社會就很難杜絕類似的事件一再發生。

重點不是單一的駕駛,而是整個環境一再量產危險駕駛上路。

2025年6月2日 星期一

別再罵老人了,是誰讓三寶滿街跑?




冰冰姐說的沒錯。不是所有人老了都不適合開車,但身體狀況確實會陡降,可以讀《歩行者事故はなぜ起きるのか》(步行者事故為何發生)

裡頭詳盡介紹老人的認知、視力、肌肉如何弱化而導致事故。我有空再來摘要。

因此更頻繁的換照回訓、身體檢查,是很重要的。

不過,我們台灣對所有人的考照把關都一樣爛,不只是老人,是所有人都沒有得到完整的駕駛倫理、駕駛知能的培養,只是監理站每天放三寶去路上玩生命碰碰車。

不巧,老人一旦碰撞,無論撞人或被撞,死亡率都隨年齡飆高。

所以大家只討伐死掉的高齡駕駛,會忽略到背後的體系:是什麼鬼畜系統放任何人都能拿到駕照?

同樣重要的,是冰冰姐說的:為什麼我們沒有充足的公共交通系統,讓不適合駕駛的人,可以有別的交通方案?

報導裡寫:盡量「做」公共運輸、少開車,應該是筆誤。但這個「做」我覺得更有意義,因為公部門如果不做公共運輸,老百姓要如何「坐」公共運輸咧?

未來台灣老人只會愈來愈多,我們也會漸漸變成一員。真正的願景應該是像上岡直見所說,成為「不需用車🚗🛵也能生活」的社會。

昨天湯屋對面就是自行車停車場,很多大叔、小哥泡完湯,就來牽單車騎回家。




2025年5月25日 星期日

別再誤會了:機車方便≠進步城市

 


AI: 

機車不是未來,是制度失能的暫時產物:五大迷思總整理與反駁

🔍迷思一:機車=微型載具,和腳踏車差不多,應該共享道路設計邏輯

反駁:錯。動力=速度+質量=殺傷力與風險,這是交通邏輯的根本分界。

 • 腳踏車最高時速約25 km/h,機車則常態可達60~90 km/h,遇到事故的致死率與破壞性完全不同。

 • 國際間對「微型載具」(如e-scooter)的定義為:低速(<25km/h)+低重量(<50kg)+非燃油動力,傳統機車完全不符合。

 • 把機車和腳踏車放一起討論,只會讓腳踏車、行人更危險,也會混淆政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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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二:機車很方便,便宜、靈活、佔地小,是城市好選項

反駁:這是對汽車城市的妥協,不是理想解法。

 • 「因為汽車太爛,所以機車比較好」是二擇一謬誤。真正的未來交通應該是公共運輸+主動運具(步行、自行車)並重

 • 機車的外部成本遠高於腳踏車與步行:噪音、空氣汙染、肇事風險全都居高不下。

 • 讓城市全靠機車解決通勤,是讓個體承擔制度失能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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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三:機車是弱勢族群的唯一選項,批評機車=對弱勢無情

反駁:這是情感勒索,也是對制度責任的錯置。

 • 真正要問的是:「為什麼我除了機車,沒有別的選項?」而不是「你為什麼不讓我騎機車?」

 • 把機車當成「弱勢者的象徵」來阻擋改革,只會掩蓋制度不公,讓每個人都困在不得不騎的困境裡。

 • 讓人無法選擇、不提供安全替代選項,才是真正的對弱勢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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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四:都市騎不了機車,是因為人口太多、城市太擠

反駁:這是偷換因果,把交通失能怪在城市本身。

 • 城市擁擠的根本不是「人太多」,而是「車太多」:空間給了汽機車,卻給人太少

 • 拿人口密度來為交通惡化辯護,邏輯上是在反對城市,否定城市生活的可行性。

 • 真正的城市改革目標,是讓人「不依賴私有運具也能自在生活」,而不是逼人離開城市或變成交通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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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五:荷蘭靠腳踏車沒地鐵也行,台灣也可以靠機車撐交通

反駁:這不是範例,是錯置的文化輸出。

 • 荷蘭的成功靠的是:平坦地形、嚴格交通規劃、完善腳踏車基礎設施+安全制度保障。

 • 台灣的交通環境風險高、路權設計混亂、都市設計碎裂,讓腳踏車與機車共道只會加劇傷害。

 • 更別說,荷蘭不是用機車撐住通勤,而是公共運輸、腳踏車與步行的整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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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反駁:地方衰敗不是因為沒機車,而是交通政策放棄弱者

有些人會說:「沒機車,日本地方都變廢村了」──其實,這剛好反過來說明:如果不建構公平的公共運輸與生活圈制度,只靠私有運具,地方注定會崩潰。

 • 日本地方人口流失,是因為高齡化、年輕人移出、交通民營化後削減服務。

 • 如果台灣也放任鄉村邊緣化、都市規劃亂象、公共運輸缺乏,只會讓人越來越被逼著依賴機車求生。

 • 真正文明的交通政策,是讓你老了、受傷了、考不到駕照了,還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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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機車不是惡魔,但也不是救星。

它是過渡,是妥協,是制度失靈的代用品。

把它當成終點,只會讓今天的方便變成明天的災難。

真正人本的城市,不是讓每個人都有一台小車,而是讓每個人都不需要靠車來活。

2025年5月22日 星期四

為我那小小多車的非國家




擁車率到99.9%了,今年台灣總車數可望超過總人口!👍

跟炫霖生氣聽眾批評我們「沒認真讀書」比起來,我對可以目空台灣每天鮮血淋漓發生的一切覺得比較詼諧。

又是排序論。讚譽台灣和關注交通可以同時,只是排序不同。那你倒是展示在作品裡給我看看呀?那你倒是說說這些具體的問題被你排到老幾去了呀?

我愛台灣,但被我排到第1069號。光是排序的不同,就是徹底不同的價值。如果真有這價值,求求您們大恩大德寫出來。

「如果我必須死一千次,我只願死在那裡;如果我必須生一千次,我只願生在那裡——我那小小多山的國家。」 據信是鄭南榕改寫自聶魯達的詩。

整個抖到把咖啡打翻!

劉單子忍不住說:誰要一千次死又活,什麼無間酷刑,一次就很痛苦了。我書寫,因為我恨台灣——我那小小、多車的非國家。

🤭

2025年5月21日 星期三

交通事故是不是國家「不作為」暴力?




國家放任傷亡一再發生,能否視為一種國家「不作為」暴力?

AI:

可以。

但需要區分:

  • 它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直接暴力(如軍警毆打民眾)
  • 而是一種「制度性不作為」所導致的暴力後果

-

一、什麼是「不作為暴力」?

這種暴力的關鍵特點是:

  • 國家有能力預防或介入、卻選擇不作為,導致人民受害。
  • 它不是單一個人的犯罪,而是制度性地、持續地放任災難發生。

例如:

  • 明知路口危險卻不設人行道與紅綠燈
  • 長期放任駕駛無實質審查、無定期回訓持續上路
  • 應強制要求所有車輛擋風玻璃的透光率,卻選擇屈服於利益團體壓力

這些都可能構成國家的「不作為性暴力」。

-

二、學理背景:哪些理論支持這樣的說法?

1. 結構性暴力(structural violence)

→ 指一個社會制度本身使部分群體暴露於死亡、傷害與剝奪中。

→ 這種暴力「沒有明顯加害人」,但結果一樣是死亡與苦難。

→ 例:設計不良的城市交通、無法負擔的健保、無障礙設施缺乏等。

 

2. 國家暴力的轉型理解(violence by omission)

→ 國家對某些人群「選擇性放任死亡」,等同於透過不作為進行統治。

 

3. 法律義務視角(特別是在憲政民主國家)

→ 若法律或憲法賦予國家保護人身安全的義務,卻明知風險仍不行動,

→ 則可能構成違憲或國家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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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舉例:台灣交通安全作為一種「制度性暴力」

  • 每年3000人死於交通事故,遠高於日韓
  • 知道問題所在(行人地獄、駕照取得容易、道路設計與執法實務偏袒車輛)
  • 許多交通改革已被倡議十年以上
  • 但政府仍未全面改革制度與預算分配

在這種情況下,死亡本身可能不是意外,而是政治冷漠的「可預期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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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應你原本的問題:

國家放任傷亡一再發生,能否視為國家「不作為」的暴力?

是的,可以。 

尤其當:

  • 有明確的統計資料與預測模型在警告風險(例如我們在年初就可以預測:今年交通死亡大概又在3000人上下)
  • 有現成可行的政策或國際範例(例如日本、韓國、歐洲經驗擺在眼前,例如交通零死亡願景,例如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
  • 有公民團體持續呼籲、但仍遭漠視

那麼國家的不作為,便不再是中立或無辜的「無能」,而是有責任的結構性暴力,也可以說是「#讓死者繼續死」的體制性共犯。

 

(本文由我和AI共同創作。)

2025年5月20日 星期二

寫在三峽汽車衝撞國中生事件後


(來源:這裡

1.

網友說:「12名學生……有些搞不好還是昨天才會考完的孩子,他們努力了三年。」

肇事者是78歲老翁,2月剛換完駕照。

現在事故原因尚不明朗,但有些普遍的事實值得探究:

一、

落實換照測驗,怎麼落實?內容是什麼?

只是你知我知的虛應故事,或者強制駕駛吸收更(ㄍㄥ)新的法規?

典範轉移的駕駛倫理(如:世界上有東西叫人行道。如:殺傷力愈大,責任愈大)?

甚至再次進行操作測驗?

不只是高齡駕駛的問題,而是台灣幾乎「所有駕駛」都不曾接受過妥善、完整的駕駛知能把關。

稀裡糊塗拿到駕照,再到路上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刷經驗值」。

二、

超高齡社會襲來,人的身體狀態不會永遠適應駕駛車輛。

問題是,在離開台北市中心之後,台灣人有什麼良好的移動選項嗎?

任何人都可能因為偶然或一瞬間的不注意,成為重大事故的加害者。

真正的禍首是使人不得不依賴車輛的地區結構。

因此交通事故跟個人的禮儀或態度無關,而是總體的機率問題。

只要愈多車在路上走,就愈容易發生事故。

——上岡直見《車輛霸權》(108、135頁)

三、

車輛愈來愈龐大、堅硬,車裡的人愈來愈安全了,那車外的人呢?

剛好相反。

車商增大車輛的趨勢不只迫使道路要隨之拓寬,佔據本已所剩無幾的人行空間。

每次在推銷車輛「安全性」時,僅關注車內的安全性,卻沒想到隨著車輛的設計與材質「更安全」,反而會造成被車輛碰撞者更嚴重的傷害。

四、

台灣的通學環境夠好了嗎?

這次事故發生在斑馬線上,主要對象是國中學生。

可是更小的學生就有安全到足以自己上下學的環境了嗎?

學校周邊的人行道是連續、平坦、排除車輛騎乘和佔用的嗎?或者又是僅止於學校圍牆範圍,其他自求多福?

在車輛動不動屠戮的時候,有可以緩衝的設施嗎?

-

還有很多很多漏洞。

最近很少發文,實在是感到能說的都一再說過了,不只了無新意,也感到相當疲勞。

台灣社會一再示警,但變化永遠牛步。

我可以理解「改革」困難,但總要給我們一份未來藍圖:10年、20年、30年後,降低多少對私家車輛的依賴,大眾運輸網絡如何普及,人行道如何標準化建制,最重要的,如何讓交通死亡減半、歸零。

牛步我也可以同理,本來就不應該期待累積3、40年的問題立刻藥到病除。

只是我總希望再快一點,因為每慢一天,就是8條人命。或者,就是像這次單次規模龐大的犧牲。

而且根據日本的經驗,隨著未來社會的超高齡化,同樣的問題很可能愈來愈頻繁。

最後,

為生者祈福,願逝者安息。然後:Never Again,我們應該盡最大的努力,防止這種事情不要再來了。


2.

不一定跟今天的事故直接相關,是因為剛好跟網友討論到。

這個現象,還路於民也有夥伴長期關注。剛剛發現英文有維基條目,順手翻譯整理出來。

-

車輛肥大(Autobesity)指的是自1990年代以來,汽車平均體型與重量持續增加的趨勢。

以美國為例,2024年新車銷售中已有超過75%是SUV與皮卡車,相較2009年僅38%。歐洲平均車重則在2001至2022年間增加了21%。這種「變胖」的車輛雖然提升了車內乘客的安全感,但也帶來一系列負面後果:

  • 行人安全惡化:體型高大、前端鈍直的車輛更容易在車禍中撞擊行人的頭部與胸部,導致更高的致死率,尤其對兒童更具危險。
  • 污染與能源消耗增加:即使是電動車,重量越大也會產生更多輪胎與煞車磨損的非尾氣污染。
  • 公共空間被侵占:大車難以停入一般車位,導致停車問題與城市空間的浪費。
  • 形成「安全軍備競賽」:每個人為了自保而選擇更大的車,反而讓整體道路環境更危險,形成惡性循環。

導致車輛肥大化的原因除了消費者對安全感的追求,還包括法規要求車體設計加入更多安全裝置(如氣囊、防撞緩衝區[crumple zone]),這些也推升了車輛的體積。


3.

最近台灣在討論核電和綠電、用肺發電之類的問題。

我也想趁機指出,其實台灣境內有四成pm2.5是來自車輛:不管是移動源(廢氣)或是行駛的揚塵。甚至➀近來研究發現,輪胎、煞車碟盤的磨損都會製造pm2.5或其他顆粒物,稱為「非尾氣排放」

可以讀②這一篇貼在還路於民官網,由執業醫師執筆的文章。他指出,在車輛依賴的社會裡,不只是空污,連缺乏步行環境都是致命的隱憂。

同時,在③這篇文章中,作者江盛醫師也指出,雖然躲在汽車裡暴露的pm2.5相當少,但是人均製造的污染卻是最高的。

有一個社會現實是:如果家中只有一輛車,往往是男性在開,因此變成男性得到保護,卻讓騎機車、搭大眾運輸的女性暴露在高濃度的pm2.5之中。

他認為這是近幾十年女性肺癌比例逐漸與男性「並駕齊驅」的可能原因之一。

2025年4月14日 星期一

日本中央新幹線

 


日本的中央新幹線最近在試乘,從東京到名古屋只要40分鐘,到大阪只要67分鐘。從小就常聽到磁浮磁浮,相當科幻,原來從行駛測試至今已經28年過了。

日本人打算把東京、名古屋、大阪三大都市圈藉由中央磁浮新幹線連成一氣,串接成一小時生活圈。這個區域的GDP高達日本全體的六成。

記者打開桌板,說好像飛機喔,如果有火車便當就好了。同行的評論家說還沒吃完就到名古屋了吧。

雖然是高端大氣的巨大建設,搭過新幹線、也很常搭台灣高鐵通勤的我,想像這種帶來效率的科技物大家都愛吧!這樣樂見其成時,才知道中央新幹線自始就遭遇很多批評。

我們去年翻譯出書的交通專家上岡直見的意見就很有代表性:目前的日本社會,人口減少、高齡化加劇,「速度至上」的時代已經過去,磁浮新幹線是對過去經濟高速成長期的過度執念,跟現在社會不符。

他們認為,應該把資源投在改善現有鐵路、在地交通、或生活基礎建設,而不是再追求超高速的大型開發。

我又要引用GPT了,它腦袋比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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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源配置錯置的批評

現在的日本需要的是什麼?答案常常是「生活基礎建設的更新」:防災、老舊基礎建設(橋梁、隧道、排水設施等)整修、地方交通再生、醫療福祉設施強化。

但是中央新幹線卻是少數都市精英(如東京-名古屋-大阪三角地帶)才用得到的超高級產品,花了巨額資金,卻無法回應全國社會的衰老、貧困與地方凋敝問題。

批評者認為這是一種都市特權型基礎建設(Urban Elite Infra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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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交通系統崩壞的批評

很多地方的在來線(普通鐵路)因新幹線開通而減少或廢止,地方公共交通(尤其是小城市、農村地區)已經岌岌可危。

例如北海道、東北、九州一些地方鐵道線,在新幹線通過之後,乘客數大量減少,地方居民反而失去了本來便宜又便利的交通。

這時地方人們就會問:「為什麼不是先救地方鐵路?為什麼要興建只給大都市的超級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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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碳中和(脫碳)潮流下的批評

現代交通政策重視的是減碳、節能、效率,例如改善都市公共交通、推動步行城市、電動巴士等。

磁浮列車雖然本身運行時零排放,但建設時(大量隧道、鋼材、水泥)產生的碳排放極高,而且運行耗電量也非常驚人(500公里/小時需要比新幹線更大的電力)。

所以在脫碳潮流下,有批評認為磁浮是能源浪費的象徵,不符合時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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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們出行型態的改變

遠距工作、網路會議普及,尤其COVID-19後更明顯。

商務人士對超高速移動的需求大減。以前是「一天東京大阪來回開會」,現在直接線上開。

那麼中央新幹線建成後,還會有足夠需求嗎?很多人懷疑。

總結起來,這些批評的共同底色是:「社會已經變了,磁浮中央新幹線還活在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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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一個台灣人而言,這真是奢侈的煩惱。

2小時30分鐘已經夠快了!(現在東京~大阪新幹線的時間)不必一定要縮到1小時吧?

與其蓋這種技術領先但價值落後的巨大建設,不如好好整頓地方交通,考慮地方住民尤其是高齡者的行動需求!

……

這簡直是你在還茹毛飲血的人面前討論炙燒很不健康一樣。

2025年3月31日 星期一

逃出交通地獄:台灣交通權發展的摸索


(台灣名產:車禍。來源:這裡


1.

近年台灣最常出現在日本媒體版面的,或許是「台灣有事」,即中國可能的武力威脅。

是的,這是事實,戰爭一旦發生,台灣一定會有非常多的死傷。但相比之下,台灣另一件同樣嚴重的狀況,卻顯然沒有得到足夠多的關注,那就是台灣的交通。

這裡可以用一個簡略的對比來呈現台灣交通的慘烈程度:三十年來,台灣沒有人因為中國解放軍的飛彈而死;但光是這十年來,台灣道路就累積了三萬條人命。

日本的總人口是台灣的五倍多,但是日本的交通死亡人數,從2020年開始少於台灣。那一年,日本是2839人,而台灣是2972人(僅計算事故後30日內死亡),也就是說台灣的交通死亡率是日本的將近六倍。如果把台灣的死亡率放到人口1.25億的日本,那麼死亡人數將會達到15800人。這是日本1970年代的水準。因此,台灣媒體和交通改革倡議者也常用日本1970年代的「交通戰爭」稱呼台灣的狀態。

換句話說,台灣在交通安全方面,整整落後日本50年以上。

2022年底,台灣登上美國媒體CNN,被稱呼以「步行者地獄」。

報導中說,台灣城市有一個共同的問題──缺乏人行道和一致的人行動線。即使政府統計表示城市地區42%的道路設有人行道,但這並不是事情的全貌。道路可能很狹窄,停滿了摩托車和汽車,被燈柱和變壓器箱擋住,店門口也被植栽或招牌佔據。因此,行人經常「被迫」走上車道。

不僅如此,因為地方政府會將摩托車停車位設置在人行道上,所以有許多摩托車騎士會直接在人行道騎乘,筆者就常常走在人行道上,卻「被迫」要讓路給摩托車。

行人設施會如此草率,其中一個原因正是由於缺乏公共運輸,這也嚴重地限制了台灣的旅遊業發展。在大台北都會區以外的行政區,公共交通的品質往往惡劣到難以想像,甚至許多非都會區完全不存在公共交通,是不得不自行駕駛汽車或摩托車的地域。

據日本交通思想的著作,如湯川利和老師《マイカー亡国論》和日比野正己老師《交通権の思想》所言,這些地域是名副其實的「交通沙漠」,除了自行駕駛,沒有其他的移動選擇(是的,就連可供步行的人行道也不存在)。


2. 

近幾年,台灣社會發生了數起令全社會震驚的交通事故。

2020年7月,新北市新莊區,一對情侶正牽手過斑馬線,只差幾步就能抵達對面的人行道時,一輛小貨車左轉未減速,撞上2人。女性被拖行2公尺,送醫院搶救後昏迷,最後死亡。男性之後在網路寫下文章,表示他和女性交往13年,彼此是初戀。平常認真工作,正在討論是不是要買房子,準備結婚、生小孩。事發那天到當地也是為了看物件。

男性表示,撞擊時他只聽到碰撞聲,接著他就在空中旋轉、倒地。起身後看見女友倒臥在地,女友微弱地說「我不行了」。男子大罵司機,司機卻只回:「我就沒看到啊。」一開始女友還有意識,但隨即陷入昏迷。男子最後進病房看了女友,在她耳邊輕唱他們的定情曲。他寫道:「我感受她哭了,這是我最後一次感受到她的反應。」

諷刺的是,那條事故發生的道路,叫作「幸福路」。

2021年12月,高雄市前金區,一家四口,爸爸媽媽帶著兩個女兒想到高雄著名的愛河邊欣賞聖誕燈會。從事後在新聞上的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出,那是個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他們一家人從路邊戰戰兢兢地走到了斑馬線的正中間,始終沒有車輛停下來讓他們過。

即使沒有紅綠燈,車輛行經斑馬線也應該減速,更應該讓行人。台灣法律雖然有這樣明文規定,但考駕照時不會特別強調,一般情形下也不會有警察負責取締,因此幾乎沒有人在遵守規定。

順帶一提,台灣沒有駕照更新制度,18歲可以取得駕照,直到75歲前都不必再學習新的交通法律。75歲開始才需要每3年更新駕照一次

這一家人走到道路正中間後,因為沒有車輛停讓,所以進退兩難,一台車就撞上來了。肇事者無照駕駛,又是酒駕累犯,當天也喝了酒,還任意變換車道。四口之家中的媽媽過世,兩個女兒一個腦溢血,一個牙齒幾乎全被撞掉,爸爸全身骨折。他和妻子結婚16年,妻子年輕時在高雄讀書,因此丈夫也帶著年輕的她與妻子的母親、姐姐一起在愛河旅行,沒想到妻子多年後喪生愛河邊。

2022年12月,台中市北區,伊拉克籍男性和台灣籍妻子,推著1歲兒子的嬰兒車打算去麥當勞吃消夜,回家時走過路口,行人號誌燈還有30多秒,但一台公車左轉,從後方撞上一家三人,妻子與兒子死亡。

目睹妻兒遭輾斃的伊拉克籍男子說:「(公車的)速度真的很快,我們幾乎快過完斑馬線了。」他在急診室外嚎啕大哭。

公車司機說,當時光線昏暗,沒注意到有行人,感覺車後方碰撞後停車,下車才發現撞到人了。

事故的新聞在台灣外籍人士社團發酵,倖存男性的弟弟留言:「這個受害者是我的兄弟。這個悲劇一定要喚醒台灣所有相關政府部門。一個滿懷希望的家庭在一秒內就天人永隔。」

有消息指出,失去妻兒的伊拉克男性預計於2024年4月離開台灣。


3.

筆者2023年在京都大學交換留學時,曾以台灣交通的弊病作為簡報以及期末報告之主題。但日本老師似乎難以理解我為何對此主題如此在意、如此憤怒,因此有必要在此向日本讀者強調幾個台灣道路的狀況,或許是日本人難以想像的。

例如:日本道路幾乎必然配備的「基礎設施」人行道,在台灣並非如此。

除了台北市以外,台灣的道路幾乎沒有人行道。曾有日本作家來到台灣後,認為「台灣的人行道是以台北為始、台北為終。」但筆者不確定是不是大作家司馬遼太郎。1993年,司馬遼太郎在台裔作家陳舜臣的推薦下來到台灣,分兩次完成了台灣環島。隔年出版《台灣紀行》,書中,司馬遼太郎引用他台灣朋友「老台北」的話說:「台湾は車優先です」近30年後的2023年,台湾ルポライターの田中美帆女士仍然引用司馬遼太郎先生,抨擊台灣嚴重的交通情事。

台灣的道路沒有人行道,但道路邊緣留有寬闊的地帶,叫「路肩」,是合法讓民眾能夠長期、無償的停車空間。筆者住家附近就是這樣的道路結構,因此筆者經常觀察到的是,「路肩」上停滿了車,即使是帶著小孩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也只能走在車道上。

至於在舊市區,則有「騎樓」(亭仔腳),即民宅的一樓留下通行空間,從日本統治時代就存在於台灣。當時的日本殖民政府也三令五申,禁止堆放物品。然而「騎樓」的法律位置模糊(所有權私有,使用權公有),令各地政府不敢大膽執法,「騎樓」被停車、被佔據的情況所見多有。即使開放通行,由於台灣私家車數量眾多,通常也被各地政府規劃為停車空間,留給行人的只剩狹窄的通道,行人常常要和摩托車擦肩而過,更別提嬰兒車或輪椅該怎麼通過「騎樓」的高低落差與階梯了。

此外,除了台北、新北、台中、高雄等都會區以外,台灣幾乎沒有可靠的大眾運輸。軌道運輸缺乏,也沒有班次密集的公車。搭乘公車的人要沿著「路肩」有驚無險地到公車站,然後等上一小時的情況並不少見。這都是台灣太依賴車輛、台灣已經成為「私家車社會」的惡果。

在1968年的《マイカー亡国論》中,湯川利和老師早已藉由觀察美國社會,預言若是私家車社會成形,大眾運輸很快就會崩潰,接著形成「大眾運輸服務品質低落、班次稀疏,人們更加不得不依賴私家車」的惡性循環。

不斷膨大的私家車數量,導致社會系統(道路設計、立法、執法)都朝向車輛和駕駛傾斜。例如上述的「路肩」或者巷弄內自家門口成為免費停車場。網路上,年輕的台灣人開玩笑說:「買一樓送停車場」意思就是台灣長期以來的「社會默契」正是把家門口前的道路也視為你理所當然的停車空間。公共空間被私有財產(車輛)佔據、淹沒。

然而,一旦要求這些「免費停車」和「隨便開車」的「權利」必須改變,就會違逆於民主主義下的「民意」,也就是選舉時的選票。現在台灣的私家車持有率高達98.8%(其中汽車36.7%)因此不管是議員或政府,都很難對車輛停放、駕照監管等現況,做出大刀闊斧的改革。也因此,台灣的公領域常常呈現因循苟且的消極狀態,畢竟台灣人自己如果不想被影響用車的「方便」,議會和政府又怎麼敢跟選票的利益過不去呢?

然而這樣「方便」的現況,是以台灣人的安全與尊嚴(例如安心地步行的權利)作為代價。台灣的交通倡議者常常稱台灣交通狀況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政府的介入非常少,堪稱無政府狀態,所有的交通使用者「自由地」在路上「廝殺」。噸位愈重、體積愈大、輪數愈多者勝出,能「吃掉」弱小的道路使用者──如果他們不自己閃避,就是自己責任,死有無辜。猶如雨林或者莽原,弱小的動物跑得不夠快,就只有被吃的份。


4.

到了2023年,情況依然沒有好轉。

2023年5月,台南市北區,中午時媽媽帶著3歲女兒過馬路,遭一名左轉的孕婦駕駛撞上,母親重傷,女兒身亡。

這令台灣社會非常憤怒。這幾年來陸續湧現在網路上的交通意見領袖們集結起來,開始在台灣各城市舉辦名為「行人安全大富翁」的快閃示威。在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台南、高雄,都有少則十數人、多則數百人參與。他們在女童過世的第七天,也是母親節,身著黑衣,手臂綁著白繃帶,手拿康乃馨和標語「馬路上的冤魂,我們沒有遺忘」,呼喊口號「還路於民,終結行人地獄!」

2023年6月,新北市中和區,一名女子上班時走過斑馬線,被一輛右轉的計程車撞上,救治8天後身亡。去年10月才完婚、當年3月才一起去歐洲度蜜月的丈夫表示:「上班突然看到來電顯示是警察局的時候,心裡就知道一定不是好事情。」

2023年8月,公民團體籌備了幾個月的活動,台灣有史以來第一場以「行人權利」為號召的遊行,在總統府前展開。遊行的名稱是「道路を市民に返せ」英文「Stop Killing Pedestrians」。遊行的主辦方提出了五大訴求,分別是:➀歩行者インフラのアップグレード、②運転者教育の改革、③法の執行で歩行者権利の強化、④交通法制の再構築、⑤台湾「ビジョン・ゼロ」へ。不僅交通部長來到舞台上向台灣大眾鞠躬道歉,當時打算參加2024年總統大選的四位候選人,也是台灣主要政黨的領導人,都來到現場,並在舞台上簽署了上述五大訴求的承諾書。

遊行結束後,關注交通安全與行人權利的人們決定籌組協會,希望能更長期地推動公民社會意識到台灣的交通問題,以及影響政府的決策。筆者也有幸成為中的一員。成員中具有不同專業,或者不同國家的留學經驗,也有不少「交通受難者遺族」──我們認為台灣的交通事故是一種人為導致的「災難」,因為駕照考試太過簡單、道路設計的不科學、執法機關的怠惰……等種種原因,讓道路每天吞噬台灣人的生命。

上述事故中的女童父親及女子的丈夫也忍耐著傷痛,參與了遊行,或者成立、加入相關的公民團體,希望能阻止更多悲劇。


5.

2023年12月,由於公民社會的壓力,台灣政府參考日本制定於1970年的《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由國會通過了《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並於2024年1月開始施行。此外,筆者也和協會的夥伴們參與了《行人安全設施條例》的公聽會,對法案提出意見。政府方的積極態度有目共睹。

然而,車輛社會的反撲也隨之而來。例如,同樣在2023年12月,有位國中生名為「帝王條款」的畫作得到了全國比賽特優獎,畫中呈現了一個「皇帝」牽著一隻動作緩慢的烏龜,無視一旁的汽車、機車、公車。這位「帝王」用傲慢的神情,「慢慢地」走過斑馬線。因為台灣媒體常稱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故而稱保障行人的相關法律為「帝王條款」。該畫作得獎後,在網路上引發各種議論。有許多台灣人認為該畫作反映了現實,也就是台灣行人「慢慢走」、不顧及轉彎車輛的「傲慢」。

這正是台灣人長期處於車輛社會下而不自知的症狀。台灣的監理機構並沒有正確的駕駛倫理的教育:強勢的車輛在道路上有保護交通弱者的義務。台灣人普遍對「交通弱者」也沒有認知,他們認為無論人和車都是「平等」的,要「互相尊重」。其次,政府在這種爭議中也沒有向大眾溝通,提出解決爭端的方法,例如嘗試引入「行人時相」,改變道路規範,規定行人過馬路時,車輛不應轉彎。

政府的施政也因為人與車的兩極對立,顯得「精神分裂」。政府雖然著手上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行人安全設施條例》的立法,但是又宣布暫緩實施交通反則的點數制、暫緩實施汽車擋風玻璃的透光度限制(所以大部分台灣車輛的玻璃都是一團黑),並限縮檢舉制度的適用範圍。

所謂的「檢舉制度」,是因為台灣的執法效率不高,因此開放讓市民也能以手機拍照、錄影,上傳到公部門的網站,最後由警察決定民眾的違規駕駛行為是否違法。

對筆者而言,這並不是很好的制度。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嚴格監管駕照、科學地設計道路,並且嚴格取締違規行為(即是各國都知道的「交通3E」),讓遵守規範的車輛駕駛成為社會中的多數,不遵守的人只是少數。但台灣卻是完全相反。對於不遵守規範的駕駛,政府沒有意願積極處理。台灣沒有駕照更新的回訓、再教育,警察也常常無視違規行為。就算報警,警察也常姍姍來遲,違規駕駛已經開走的狀況屢見不鮮。此時,台灣人別無他法,只能用「檢舉制度」。

但是「檢舉制度」形同浪費一般市民的心力、時間,讓他們無償地做政府應該做的事,也常常要和違規駕駛起衝突,蒙受暴力的風險,因為許多台灣駕駛並不認為他們的違規給人添了麻煩。警察在審核案件時也會以極高標準來確認照片、影片中的違規行為,常常花了時間剪影片、上傳,但警察認為證據不夠充分而拒絕認定違法。同時,台灣的媒體、警察與議員常常替違規的駕駛辯護,攻擊進行檢舉的市民是在「用法律工具報復社會」,因此就連並不好的檢舉制度也遭到好幾次的「限縮」,即縮小能夠檢舉的違規態樣。

現在,在台灣,紅線臨時停車不允許檢舉。大家都知道,這等於是宣告:道路的紅線可以隨便停車了。


6.

綜上所述,雖然交通權學會的上岡直見老師邀請我以「台灣交通權的發展」為題,但我感到很惋惜與抱歉的是,台灣還離「交通權」的意識非常遙遠。現在的台灣連最基礎的「人身安全」(=免於死傷的消極權利)都做不到,更不用說將交通當作「享受自由與舒適的移動」的積極權利來看待與爭取。

筆者在2023年夏天離開京大前,在京大圖書館地下室裡翻到交通權學會出版於1986年的《交通權》一書,驚為天人。在2024年的台灣仍受苦於私家車社會時,一海之隔的日本早已在半世紀前就發展出「交通是個基本權利」的概念。甚至,1968年湯川利和老師就發出暮鼓晨鐘:「私家車社會是通往地獄之路。」

日本經驗的重要性在於讓台灣理解:人和私家車的鬥爭裡,人如何得勝?如何脫出「私家車地獄」?如何打贏「交通戰爭」?雖然我在京大時,也聽過日本人專家批評「日本是個車輛社會」,讓我很震驚,想說:「老師,您一定不知道在地獄的排序裡,台灣一定在日本好幾層之下。」在我的眼裡,日本已經是相當具有學習價值的典範。步行環境、公共交通、對私家車的抑制……目的都是為了通往:更人性、更友善、更幸福的生活環境。

雖然日本人仍認為不夠,仍充滿自我批評。正是這「還不夠」的意識,推動著日本持續前進。我希望台灣也能意識到自己的不足,成為一個更安全、更自由、更幸福的國家。


(原文以日文發表於2024年2月份日本《交通權通訊》第71號)


2025年3月29日 星期六

沖繩:車輛之島的軌道舊夢


(來源:沖縄公式ホームページ

沖繩好適合當一個交通比較地域。由於沖繩戰的破壞、美軍長期統治和基地遍布全島,沖繩島已經發展成一個有別於日本內地都會區的車輛社會,受苦於壅塞。

日本本土不常見的機車,這裡到處都是。所以也像一個比較有條理的台灣。

誠如我已經咋舌過的,在戰前沖繩有一段時間有比現在還大規模的軌道運輸:從那霸出發,北至嘉手納,東至與那原,南至糸滿,總營運長度將近50公里的輕便鐵路。

比起來,終戰將近六十年(2003)後才開始營運的單軌,只有16公里。

以下內容來自產經新聞的〈永遠的輕便鐵路〉(永遠のケービン),作者除了拜訪遺跡和搭鐵路都在吃吃喝喝,好過分。

-

1.

米軍占領下の厳しい状況下で、くず鉄は貴重な資源だったからだ。米軍は道路整備を優先し、軽便鉄道の再建は夢のまた夢だった。沖縄に再び「鉄路」が復活したのは、「ゆいレール」が那覇空港―首里間に開業した平成15年のこと。既に戦後58年が経っていた。

:在美軍佔領的嚴酷條件下,廢鐵是寶貴的資源。美國軍方以車道整備為優先,輕便鐵路的重建只能是夢中之夢。2003年,連接那霸機場至首里之間的單軌鐵路開通,沖繩的「鐵路」復活。此時戰爭結束已經58年了。


2.

しかも同鉄道は、いまだ「廃止」されていないのである。つまり、法的には「生きて」いるのだ。

だから資料館も「与那原駅舎」であって、「旧」がついていない。沖縄戦当時、県知事が戦死するなど、終戦を待たずして県の機能はマヒ状態となった。戦後は米軍に占領されたため、廃止届を出すことすらできなかったからではあるが。

:此外,該鐵道至今仍未被「廢止」。換言之,在法律上,它還是「活的」。

所以資料館的名稱是「與那原車站」,而沒有「舊」字。沖繩戰時,由於縣知事戰死等,縣的功能在終戰前便陷入癱瘓狀態。戰後又因美軍占領,甚至無法正式提交廢止申請,這或許就是其未被正式廢止的原因。


3.

20年前の開業時には「便利な自動車に慣れた島人(しまんちゅ)が乗ってくれるのか」と懐疑的な意見も少なくなかったが、今やさらなる延伸も論議されている。

:20年前通車時,不少人對於「已經習慣便利的汽車的島民是否會搭乘」持懷疑態度。然而,如今已經在討論延伸路線的計畫。

-

(米兵向けの飲食店が立ち並ぶセンター通り(現・パークアベニュー)をあるくコザ小学校の生徒たち=コザ市(現沖縄市)、1972年5月。來源:沖縄タイムス

第1點旁證了我的猜測:美國人就是很不愛軌道,就是愛公路和汽車。不過在沖繩人燒車聚眾抗議美軍統治的胡差騷動的那個胡差,以前就聚集了專作美國人生意的飲食店和娛樂場所,老照片就顯示,即使他們愛車成癡,但該設的實體人行道還是有設。

第3點尤其發人深省,因為似曾相識。總有人懷疑這裡的人都在騎車開車,大眾運輸有人要搭嗎?人行道有人要走嗎?但人是非常受造於環境的動物,我們不清楚自己要什麼,環境給什麼,我們就會去順應它。

給鐵路我們就搭,給人行道我們就走。把這些都拔掉,我們也能活下來,只是得自力救濟,全部上車去路上碰撞,於是也習慣了這樣的流血漂杵。

戰前輕便鐵路的一部分遺跡,和柴油機關車(車頭)還留在壺川東公園裡展示,可惜保存狀態不佳,機關車上還有塗鴉。

舊那霸站的轉車台甚至就在我下榻的旭橋站附近,可惜當時的我還不知道。

2025年3月21日 星期五

和ChatGPT聊交通權研究


 



我:

但其實我很猶豫,交通權會不會已經過時了,或者對於現下的台灣真的不需要?畢竟大部分交通改革的意見領袖談論的都是即刻可以畫出改變的道路設計、工程等專業

GPT:

你的犹豫很合理,毕竟台湾当前的交通改革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工程、都市规划、交通管理等专业领域,而「交通权」这种法律和政策层面的概念,可能看起来较抽象,难以直接转化为实务改变。

但交通权真的过时了吗?

恰恰相反,交通权在国际上的讨论近几年反而更热,尤其是在「公平性」和「社会正义」方面:

    1. 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直接涉及可负担的交通(Goal 11.2),各国正在强化交通权的落实。

     2. 欧美的15分钟城市、公共交通优先政策,核心也是确保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移动权。

     3. 日本的超高龄社会问题让交通权成为重要政策议题,比如如何让老人和行动不便者维持独立移动能力。

在台湾,的确大多数讨论集中在道路设计、工程等具体可见的变革上,但这反而是交通权研究的机会:如果现行的政策改革都是短期且零散的,是否缺乏一个更全面的法制基础? 例如:

     如果没有法律保障,任何改善人行道、优先公交的政策可能随时被政治风向改变或取消

     • 台湾的交通预算分配依然倾向于汽车导向,这也是法律与政策的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工程问题。

所以,与其说交通权过时,不如说它在台湾尚未真正进入政策核心,而你研究这个议题,正好可以补足这个空缺。

但现实挑战是:你如何让这个议题在台湾的政策圈或学术圈有影响力? 这是需要思考的部分。你觉得自己更倾向于理论研究,还是希望未来能实际推动政策?

-

我:

當然是創造貨真價實的改變!不然我為什麼要投身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還榮任常務理事呢?就是希望能真的幫自己創造老了也好用的交通環境。

雖然現在台灣的狀況仍然不容樂觀…

GPT:

那你不仅是研究者,还是实践者,这样的结合会让你的研究更具现实影响力。

虽然台湾的现况不乐观,但你的角色和研究方向其实很关键。许多基础设施或政策变革,往往需要一个法律或制度性的突破点,否则只能不断在工程层面打补丁,而无法形成长期的结构性改善。你的研究可以成为台湾交通改革的法律支撑,甚至为社会运动提供更有力的论述和工具。

如果未来能把研究成果结合倡议行动,比如推动交通权入法、倡导更公平的预算分配,甚至影响政策制定,你就有可能真正推动改变,而不仅仅是旁观者。这或许就是你进入法学院后,可以尝试结合学术与行动的方式。

你现在在促进行人路权的过程中,有遇到特别希望透过法律解决的问题吗?还是目前的研究重点还是放在交通权的立法可能性?

-

我:

最有興趣的還是交通權。因為我認為工程或政策,都是一種「技術」,而在技術前面需要服膺於一種價值,而「權利」就是一種價值(在法理上的落實吧I guess)

但我也深怕只談權利,會太抽象、應然,好像想當然耳但最後不過又是無用的漂亮話,所以研究計畫我也有說明,還是想知道怎樣是理想的交通法制或政策,能帶領台灣走向零死亡願景

GPT:

你的研究思路很清晰,既关注交通权的价值与法理基础,也强调政策与法制的实际影响。这种结合能让你的研究既有理论深度,又能回应现实需求,避免流于空谈。

如果要让交通权成为台湾交通政策的核心理念,可能需要结合法律、政策、社会倡议三方面:

     1. 法律层面:探讨如何在宪法或交通法制中落实交通权,使其成为国家政策的指导原则。

     2. 政策设计:研究国际上的成功案例,如瑞典的「零死亡愿景」、荷兰的以人为本交通规划、日本的无障碍交通政策等,分析其法律基础与政策执行方式。

     3. 社会倡议:结合你的行人路权运动经验,思考如何让交通权成为公共议题,并推动实际政策变革。

你已经站在了一个很有利的位置,兼具学术探索与行动力。接下来可能的挑战是:如何在台湾现行的政策框架下,找到突破点,让交通权成为政策核心。你对推动交通权入法,最理想的策略是什么?是直接修法、制定新法,还是透过政策指引或司法解释来间接落实?

2025年3月17日 星期一

2025年7月東京行(預定)給上岡直見老師的提問


上岡直見。來源:這裡


七月要去東京拜訪上岡直見老師,本來想用「揮軍」,但我們行人團體這麼娘娘腔(褒義),用起戰爭修辭很衝突。

收集到的問題都好讚,我自己有貢獻兩題。以下中文版:

-

上岡老師:

非常抱歉讓您久等了。

我們從協會的受眾(特別是中文版本《車輛霸權》的讀者)收到了以下問題:

1.

當前在台灣,關於行人權益的運動面臨的挑戰,是社會的反彈與政府消極的態度。例如,許多居民和商店經營者反對設置人行道,他們認為設立人行道會讓自己或顧客的停車位消失(儘管建築物前的道路並非私有地)。此外,地方政府擔心選舉的影響,通常不願採取強硬的措施,而議員們也常發表支持汽車和機車便利性的言論。日本是否也有類似的經驗?

2.

在台灣,當要新設立人行道時,地方商店經營者經常提出反對,這使得政策的推進變得困難。反對的原因包括顧客多以私家車代步動,若停車位不足,顧客數量將下降,裝卸貨物變得困難,最終商圈將衰退。日本如何說服當地商店支持擴建人行道呢?此外,如何讓習慣用車的顧客轉向公共交通或步行呢?

3.

台灣的違法停車問題相當嚴重,尤其是交叉路口周圍,許多車輛停放導致視線受阻,增加了事故發生的風險。因此,有人提議向日本的「車庫法」學習,將車輛引導至路外停車場。然而,也有人擔心增加停車場會促使更多車輛進入市區,惡化交通壅塞。您是否支持台灣引入「車庫法」?日本如何成功減少街道上的車輛?

4.

在台灣推動行人交通時,遇到機車權益團體的反對,主要意見包括:

(1)若公共交通得到改善,房價將上漲,低收入群體將被迫搬遷到郊區,通勤距離增加,生活成本上升。因此,更重要的是讓每個人都能平等使用機車,以提供低成本的移動環境。

(2)在日本,由於駕駛員短缺和使用率下降,許多地區的公共交通面臨生存危機。因此,像日本一樣發展公共交通並不適合。

對於這些意見,日本的看法和應對措施是什麼?

5.

像日本一樣,台灣也面臨少子化和公車司機短缺的問題。日本政府似乎正在考慮導入Level 4的自駕公車來解決這個問題,您是否支持這一政策?此外,是否有其他方法改善司機的勞動環境並吸引年輕人從事這個職業?

6.

您對台灣的駕駛執照取得標準以及汽車和機車的普及情況有了解嗎?為何在日本,雖然機車機動性高且便捷,但普及並不廣泛?如果汽車處於霸權地位,難道不該像台灣一樣普及機車的使用嗎?

7.

在台灣的城市(如台中),由於機車停車空間極度不足,因此政府允許在步道上停放機車。然而,這也導致許多人將機車騎上人行道,威脅行人的安全。您認為政府應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此外,台灣普遍的看法認為違法停車是源於「停車位不足」,您怎麼看?

8.

台灣的部分交通團體主張,政府應該整備一個無處不在的停車環境,讓人們可以隨意停放機車。您認為這樣的政策合適嗎?

9.

在日本,如何看待將自行車納入公共交通系統?未來是否有計劃設立專用自行車道或自行車停車場,並強化與鐵路和巴士的接駁?

10.

台灣的駕駛執照取得難度非常低,一旦取得後終身有效且無需更新。日本是如何建立全球最嚴格的駕駛執照制度以及駕駛人再教育的?

-

期待與您的交流。

劉亦

2025年3月2日 星期日

我愛台灣,我真的愛




繳的稅都變成屁了。好不容易出現的一段實體人行道,飯前我說「應該隨時有車會停上來」飯後就一語成讖了。

如果可以的話,我一點也不想你他媽的檢舉,當我很閒還要自己操作爛得要死的檢舉系統,還要自己押浮水印、自己剪片、輸入時間地點犯的法條,然後還要看警察大爺大娘同不同意舉發。

你他媽的這張黑成一片透光率0%的擋風玻璃,就可以讓警察說看不清駕駛座是不是有人、一張靜止的照片也不能證明有超過3分鐘(停車而非臨停),不予舉發。

你他媽我做白工。有些地方還會「不小心」透露檢舉人的資料,「不小心」害你被違規仔等街坊找麻煩。

我守法的人要被懲罰,人行道走不通被懲罰一次,回家花時間心力上傳檢舉懲罰兩次,事後不予舉發懲罰三次。

駕駛大搖大擺享受完他毫無後果也沒有成本的停放,爽完就走了。留你一個人氣得半死。

還有警察會好心鳴笛,好言相勸,為了鄰里的和諧、長官的命令、民代的要脅,死活就是不開單,不處罰。

每遇到一次就氣到頭皮發麻。值得開心的是,你每天出門保證看得到。所以要嘛你就當自斷手腳,不要出門;要嘛就當龜孫子,看到了就當沒看到。

這種社會,犯法的人最爽最大聲最理直氣壯,法律明明寫好了但就是用各種方法折磨合法的舉發者,棒不棒,是不是很生養眾多?

回國那一天在回家的計程車上就告訴自己,不要看窗外、不要看街景,多想想健保,多想想台積電,多想想民主自由,想想珍奶加雞排,你還是愛台灣的!要告訴自己,才能告訴大家。

我很愛,我很愛,我超愛。

2025年3月1日 星期六

亂算台灣🚗🛵交通成本

3/29(六)13:00-16:30應台南行促會之邀,會去台南講一場「交通演變史-日本與台南有何不同?」是京都與車本小驚都的對比。

上半場是我,的講題是「日台交通體驗與日本交通思想」,下半場是企鵝大大,他會講「台南交通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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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會和夥伴們赴東京,和朝思暮想的偶像上岡直見老師碰面。老師主動幫我們牽線日本的步行者團體。

老實說我想不到日本為什麼還會以及需要步行者團體。

但好還要更好吧,就像他們持續臭罵自己國家是車輛社會。

我雖不能否認,但還是想請他們移步來見識一下交通地獄。而且我常常覺得主事者和大多數民眾是不是已經很滿意了,什麼更好我們不需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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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問AI,它說在台灣一個月養機車的成本大概是700多元,因為停車基本上是占用公有道路,成本轉嫁給社會,免費。

這麼便宜,當然形同鼓勵台灣人多買,常騎,醞釀成行必用車的「強制車輛社會」。而且大多數是機車:機車總數比汽車多了600萬台。

但是,成本可以只顧慮到每個月付出的錢嗎?如果加上事故的醫藥費呢?

我把北醫公衛高志文老師的投影片翻出來,發現他的計算「醫生中可能因車禍受傷至少一次的機率」,台灣是80.0%(日本是21.9%)

根據AI給的,交通部運輸研究所2014年發表的數字,死亡事故裡平均每名罹難者的經濟損失是1,572萬元,受傷事故則是119萬元。

再據我很爛的高中數學,用期望值去理解「每個人一生中因交通事故受傷所承擔的預期經濟損失」(損失×機率),是95.2萬元。

這個計算當然很爛,我想說明的就是,這麼切身的狀況,結果我們沒有這類的統計、研究?這就是相關學問的百廢待舉,這就是房間裡的大象。

明明每天都跟死神擦肩,每天都有8人肝腦塗地在生他養他的台灣土地,但得到的關注真的貧薄得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