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4日 星期一

台大行人社社課:日本交通法制暨交通權思想發展概論





1.

半世紀前的日本,是「交通戰爭」時代。日清戰爭(台灣叫甲午戰爭)裡,日本兵兩年共死了1萬多人,雖然大部分是病死而非戰死的。

近代以來日本帝國長年開動戰爭機器,讓戰爭這個詞鑲嵌進他們的語言習慣。當年度交通死亡人數破1萬人的狀態,遂被命名為「交通戰爭」。

據道安會公布的統計數字,2025年台灣交通30日死亡人數為2858人,除以當年台灣人口數,每十萬人死亡數為12.27人,相當於日本1973年以前的水準(1973年13.58人/十萬,1974年即掉到10.52人/十萬,此後再也沒有回到兩位數。)

說此時此刻的台灣正處於半世紀前日本「交通戰爭」的狀態,信然。

1960年代的東京都豐島區,小學生在通學路上必須側身縮在窄小的排水溝上,排成一列,緊貼著牆壁,方能避開呼嘯而過的卡車。照片標題是「通學危及性命」(通学も命かけ)。

命懸一線的日常恐懼,推動1970年制定《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該法確立一條鞭式的行政指揮鏈:由內閣總理大臣親自擔任中央交通安全對策會議的會長。

若在我國,約莫等於總統親自指揮親自部署,你賴不掉。中央到地方也一條鞭:都道府縣計畫必須依照中央的交通安全基本計畫制定,市町村級再依據都道府縣一級制定。下位跟隨上位計畫,且不得牴觸上位計畫。

放在當今標線及交通工程仍不乏一鄉一特色、一縣市一制的台灣,似可最大程度壓抑其「因地制宜」。

但在56年後,也需戒慎這樣的一條鞭可能造成地方自治的削弱。畢竟21世紀日本的新法都更加注重地元住民對交通決策的共同參與。

《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亦要求每五年提出一期交通安全基本計畫。

其中,國土交通大臣及(執掌警察廳的)國家公安委員會必須作成草案提交給中央交通安全對策會議。相當於我國警政署(或其上級單位內政部)和交通部都要提草案給會長=總統。

該法也明定基礎設施的整備,包含通學道、人行道和紅綠燈。

每日新聞於1970年9月1日拍了一張照片,是大阪市常磐小學附近的一條道路,規定午前7時起至午後5時止禁止車輛通行,以期平息「交通戰爭」。

反觀2023年的台灣,仍被捕捉到一群小學生牽著繩子,走在可以恣意停放車輛的台式路肩上,拿自己的人肉當護欄,要保護路肩停得好好的鈑金。

1970年的《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的意義是整合破碎的交通施政權責,將交通業務從警察廳、建設省(今國土交通省)、運輸省等不同單位中整合;並從以往「違規→取締」的單點膝反射,上升到國家及地方的法定權責,初步顯示交通作為整體的法制思維。


2.

1990年代,隨著高速公路網趨於完備與車輛性能的盲目追求,日本面臨了「第二次交通戰爭」。死亡人數再度回升,最大宗的受害者從行人轉向汽車駕駛者本身。

面對此情形,日本並未再立新法,而是修法強化規範密度,例如1980年代開始強制配戴安全帽、安全帶,並強化違規記點制度,2000年代則嚴懲酒駕與建立連帶責任。

不過必須回頭講起另一件日本交通的大事,即1987年日本國有鐵道的分割民營化。詳細過程波濤洶湧,是激越的戰後日本社會與政治縮影,可以閱讀簡中版的《昭和解體》(日版2017年,簡中版2022年。)

分割民營化這起大事,直接引發它的前一年1986年,日本交通權學會的成立。該學會由包含法學者在內的許多關注交通議題的學者組成,他們試圖力挽狂瀾,從法國《國內交通基本法》(或《國內運輸導向法》,LOTI)引入「交通權」論述。

法國《LOTI》是世界上首部明確將交通權確立為基本人權、社會權的法律。

這群日本學者預言,一旦日本國鐵民營化,將以營利為首要目標,不賺錢甚至赤字的地方鐵路就會面臨減班、裁撤,使日本鐵路網「裂島化」,住民在移動上兩極分化:一極是能夠用車的擁車族,另一極是「交通貧困階層」--即欠缺大眾運輸作為「社會之足」而導致基本生活需求受限的族群,如高齡者、障礙者、經濟弱勢、未成年者、主婦等人群。

交通權主要論理上接人類人權建構史:18世紀免於國家的自由權、19世紀參與國家的參政權,走到20世紀基於國家、要求國家提供的社會權。交通權毋寧是社會權之一。

這群學者將交通權與日本國憲法接合,包括§13幸福追求權、§25生存權及§22的居住移転自由。甚至有學者據此將人的自由移動與職業選擇而得形成勞動力綰合,言及近代資本主義之成立;同時,人的自由移動又和經營社會生活以形成人格,並聚集人群而能實現表意自由相關,進一步成立民主制。

資本主義與民主制這在近代人類社會經濟與政治領域無庸置疑的兩本柱,皆有賴自由移動作為基石,實在震耳欲聾。

不過剛開始,這套論述在司法實務上卻輸到脫褲。

著名的「和歌山線格差運賃事件」中,原告抗議地方路線與市區路線的票價價差違反了平等原則,並主張「交通權」作為權利基礎。1991年,和歌山地裁在判決中明確指出:「交通權」在憲法上缺乏明確根據。


3.

進入21世紀後,日本對客運業者實施「規制緩和」,2002年修正《道路運送法》,放寬客運事業的進出門檻。本意是透過競爭提升效率,卻導致嚴重的社會副作用,例如:業者為了降低成本而惡化勞動條件。

2012年關越自動車道高速巴士事故慘劇,計7死39傷,就被認為是規制緩和的惡果。

同時,因為進出產業的門檻降低,不具商業效益的偏鄉路線大量廢止,形成廣泛的「交通貧困」現象。失去開車能力的高齡者或無法負擔私人載具的弱勢者,形同被社會網絡放逐。

如此的市場失靈使得日本在2007年轉向,透過《地域公共交通活性化再生法》尋求「再公共化」。法律開始強調地方政府(市町村)的主導權,要求交通計畫必須與在地居民共議。

2013年,時隔43年後,日本第二部與交通相關的基本法:《交通政策基本法》正式制定,標誌著一種典範轉移--從「安全」到「不只是安全」。詳言之,從「交通安全」到「移動保障」。

1970年《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的預設是「交通是危險的」,國家只要蓋好安全的道路、管好違規的人,就盡到了責任;2013年《交通政策基本法》更進一步認為「移動是生存的基礎」,如果高齡者因為無法開車又沒有公車可搭而被迫受困家中,便損害了基本人權,因此國家必須主動提供、維持交通體系。

後者明文將基本移動(社会生活を営むに当たって必要不可欠な通勤、通学、通院)、交通弱者(高齢者、障害者、妊産婦その他の者で日常生活又は社会生活に身体の機能上の制限を受けるもの及び乳幼児を同伴する者)、公共交通(国は国民が安全にか安心して公共交通機関を利用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ようにする)寫入法條。

這些都是1970年代的舊基本法視野不存在的東西。但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盜拷的是這部如今來看已缺東少西的舊法。

新、舊兩部基本法,都要求政府每五年制定基本計畫。交通政策基本計畫與交通安全基本計畫,至今兩者仍同步進行中。

不過,饒是台灣難以望其項背的日本,也仍不乏砲聲隆隆的批評。如青木真美教授(2019)便直言「基本法」有其極限:日本自《交通政策基本法》後,又陸續制定十多部基本法,似有「基本法通膨」的危險。畢竟基本法僅揭示國家理念和基本方針,徒基本法不足以自行,改善不了地方的公共交通。

此外也可能有如下缺失:法條中從頭到尾都沒有「權利」字眼。這是被刻意設計的,尤其和民主黨執政時期的《交通基本法》草案相較。因此該法僅能作為「政策方針」,而非公民得據以提起訴訟、要求給付的「權利」。

或許正因如此,也出現兩股聲音,政府聲稱《交通政策基本法》係交通權的落實,但部分交通權學者並不這麼認為。

基本法內也欠缺財源保障,且未能扭轉公共交通屬商業行為的邏輯,因此日本面對國內不斷廢線的鐵道和公車路線,也難以著力。


4.

縱觀日本從「防禦安全」到「權利保障」的漫長歷程,可以發現其核心發展在於如何定義國家的角色。

當交通被視為「商業服務」時,效率與利潤是唯一的指標;當交通被視為「基本權利」時,國家便負有確保每個人都能圓滑移動的義務。

不過日本有悠久、深刻的軌道運輸與公共交通建設和使用史,台灣卻充其量是個機動車之島,交通權的理念與基本法的制度,該如何落地轉化、以求適用?不無推敲餘地。

台灣雖於2023年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但交通傷亡並無顯著下降,更遑論將移動作為一項權利而得到重視,而得到能夠想像「舒適且平價、人人皆可用」的交通型態的契機。

只能說literally道阻且長。行是否能至我不敢肯定,但不行肯定是不會至的。范瑋琪有云:想到達明天,現在就要啟程。

吾人必須左右逢源(知識與人氣等資源),方能上下求索。

2026年5月2日 星期六

Funny Funny かわいい:本通知為最後說明

 



前幾天科法所班群傳來這個。

我等了一段時間,沒人回應,甚至連按表情的人都沒有。

不過隔天據說就有同學要參選了。

想到發文的人一定覺得自己可老聰明了,你看我這樣情勒一下,學弟妹們就慌不擇路,順應我的軟硬兼施、指揮若定了。我可真威風,哈哈哈哈。

不過有同學認為這不算情勒,要溫言軟語、動之以情那種才算。反正都是幽默到有春。

殊途同歸的想法就是,這人顯然就沒出過社會吧,把「學弟妹」當22歲來恐嚇嗎?哈哈哈哈。

當時強迫我要當什麼班代,想逼我無償勞動也是啊,休想咧。

但再愚蠢,看彼此的臉都嘛知道,明明敝所就是全台大平均入學年齡數一數二的老啊,不知道是什麼認知讓發文者覺得這招會有效?資深「學弟妹」會望風披靡,臣服在「本通知為最後說明」的氣勢之下。

事後諸葛來看,的確有效啦,但就是瞎貓碰到死耗子的程度而已。剛好有同學被提醒一下,覺得當里長伯服務也不賴。

因為太好笑了,一定要公告周知給全世界,所以我貼滿我各大SNS。

虛胖的人看了不少,但這麼大張旗鼓、毫不掩飾的,還是好稀罕,值得釘上不思議珍奇美景柱,奇行共賞、嘖嘖稱奇乙番。

我都說因為我對人際界線的嚴防死守,身邊偶爾出現一個討厭的人我都還會嚇到,以為他們已經絕種了。

原來整個侏儸紀都還原封不動,暴龍翼手龍陸上跑天上飛得咧哈哈哈哈哈。

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黑暗之子

小時候我跟著我媽去等人,她給我一張紙畫畫。

少頃,她問我畫什麼,我說胃癌。

她說外公就是胃癌過世的,就把那半張撕掉,要我畫別的。

然後我的新作品是「妹妹的墳墓」,上面有十字架、太極和卍字一鍋亂燉哈哈哈哈。

從小就很古怪,並且覺得死亡有一種異樣的魅力。

2026年4月21日 星期二

救救孩子:東海大學生對交通金繼、還路於民與事故製造中心的回應




感謝東海蕭老師在課堂上以我的文章和《帝大誌Vol.03|還路於民》當教材,這邊是學生的回應。

最後一份(學生5)是視障同學的手筆,他的困境跟我一樣,不能輕易出門、移動,甚至形同被迫斷食。

諷刺的是,如果他們長大的年代是一個愛台灣震天價響,但出了門卻寸步難行、甚且容易身首異處的世界,一個支離破碎的具體生活,能不產生割裂嗎?

孩子們是有感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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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1:

〈交通金繼:把破碎的島嶼縫回生活的可能〉令我印象最為深刻,我去過日本非常多次,每個地區的景觀都各有特色,但唯一不變的是整齊的街道和令人震驚的交通規劃,每個在路上出現的人、車都像是軌道上的列車,只照著該行駛的路線走。

文章裡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句:「他們在煩惱是不是人行道加了柵欄,反而讓駕駛以為自己可以橫衝直撞,不用負行人會突然出現在路面上的注意義務;我們卻還在問:『啊人行道呢?』」

這句話完全體現出層次上的差距,也許我們該把日本設成合格線,因為他們只是做好了應該做的,正是因為平常接觸的情況在潛移默化下變成了日常,使我們漸漸將我們的負分轉化成了剛好合格,而日本是高分通過,在日復一日如此的情況下,人們不再一直追求更好,只求不要更糟。

一旦突然發生了重大事故或是受害的是至親,就有人會跳出來說要改革,過一段時間後又消聲匿跡。

我們總是希望改變,可是每天一再發生的事故又使我們無能為力,最後就安逸於現狀,發生問題的時候又希望改變,如此的惡性循環也同時助長了駕駛有「反正每天都發生」的想法,進而不去直面車禍的嚴重性。

與其不斷的自嘲,批判自己是行人地獄,不如在駕車前多多思考我也會是行人,我的愛人也是,形成良好風氣帶動整體進步,將負分加為滿分是人民和政府將會要攜手前行的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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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2:

我想選的主題是〈交通金繼:把破碎的島嶼縫回生活的可能〉,裡面有一句話:在地方失去「社會之足」的民眾,將被迫兩極化:有本事擁車的人,就會買車用車。另一部份客觀或主觀不願的人,就被扔棄在地方。

我覺得這句就很明顯說出現現在的社會,上層的人只會將一些有穩定發展的地區變得更好,反而去拋棄了那些真正需要去發展的地方,就會使社會成為貧者越貧,富者越富,開始出現貧富差距,一旦貧富差距變大,會開始出現一些不公平的對待,對於那些物資或生活貧困的人最後被遺棄,沒有被受到真正需要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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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3:

〈交通金繼:把破碎的島嶼縫回生活的可能〉

「他們在煩惱是不是人行道加了柵欄,反而讓駕駛以為自己可以橫衝直撞,不用負行人會突然出現在路面上的義務;我們卻還在問:『啊人行道呢?』」

這句話讓我連結到自身經驗,台灣交通確實爛,去了一趟日本回來後,發現交通環境真的不一樣。最弱勢的用路人(行人)竟然得不到最多的保障。

日本或其他國家都有為行人建設人行道,反觀台灣的人行道卻被騎樓的攤販給占據了。即使這是台灣獨特的文化,但在響(享)有時也不應該影響他人權利。

有些地方會蓋綠色路面的人行道,但很多都被違規停車佔據了,迫使行人必須走在外側車道上,面臨被追撞的風險。班馬線上行人優先的觀念也並未完全落實,就連東海大學裡面也一堆車子從行人面前貼過去的事件,證明台灣交通應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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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4:

〈事故製造中心:步步驚心的台灣交通,如何能「還路於民」〉

會選擇這一篇文章的原因是因為與生活習習相關,且我自己也感同身受。臺灣國土狹小、人口分布不均,部分密集、部分零散。這也導致人的代步工具汽車、或機車也主要分布在大城市中。

在第一個部分:「開車才能活下來?——在行人絕跡的道路上長大」就已經讓我可以理解。在我家鄉的市區,雖然路不窄,但卻跟文章所述的一樣,兩旁的路肩是給車停靠,有些店家甚至會利用路肩的空間放置座位,只為容納更多客人。每次走路走到火車站都是一次挑戰,要賭剩餘的路肩是否夠寬、夠安全。

我高中時,因補習的關係要前往苑裡(家住通霄),父母親要求我搭乘公車而不是火車,我當時覺得很奇怪,搭乘火車所花的時間、金錢明明都比較少,為什麼要搭公車?父母而後向我解釋,因為從我家走到公車站並不會走到市區,而且從家前往市區的那段路是紅線,不會有車子停靠,能有更多的空間。

我當時向他們保證我不會有事,堅持要走到火車站,結果不僅沒省交通費,反而多花了一筆醫療費。我當時因為路肩太窄逼得我只能盡量貼著車走,汽車在旁衝過去,突然一台機車因未注意前方,導致他看到我時已快來不及,我跟他發生擦撞。我手擦挫傷,腳被輕微擦撞,當時車流好險不多,不然一定會變成重大事故。

但讓我生氣的是那位騎士罵我說我怎麼不靠邊一點,我當時已經靠最裡面,我的手臂已經貼著路邊停靠的車,然後你說我靠不夠裡面?因為這樣,害我過馬路有點陰影。在過馬路時,行人常處於弱勢,我認為駕駛若能多注意,以及政府能改善此情形,車禍事故應該可以減少很多,但行人自己也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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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5: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還路於民」的專題文章,最讓我印象深刻的部分是日本的交通現狀,即便路邊在施工,也不會擋住人行道,甚至在討論人行道加上圍籬是否讓駕駛覺得自己不需要負注意行人的義務。

裡面還討論到,台灣把騎機車視為重要的,成年就該學會使用的交通工具。

但對我來說,這是不可能的,我根本不可能自己騎一台機車。

如果沒有了人行道,那我就連要出門買個東西都會變得相當困難,因為我是透過人行道與馬路的材質不同,透過人行道與馬路的交界來判斷路口到了沒有?什麼時候要停下來等紅綠燈的。

如果路像東別(編按:東海別墅商圈)那樣車子跟行人擠在同一條道路上,沒有人行道的話,我根本無法獨立前往,因為我無法閃避車輛,不知道什麼時候有危險。

而這也會導致在選擇住房時受到很大的限制,因為我必須考慮這個地方離捷運站或公車站是否夠近,且全程都有人行道可以行走,不然可能連家門都很難出去,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車子經過。

也因此,在國中還沒有外送平台之前,我在暑假光是要解決中餐就相當困難,我當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去參加安親班舉辦的夏令營,只是為了解決中餐,因此我成為了裡面年紀最大的學生,這也讓當時的我覺得有點尷尬,畢竟應該沒有人是為了吃一頓飯而參加夏令營的,直到外送平台的出現才改變了這個狀況。

關於大眾運輸,對我來說,在自動駕駛技術成熟到完全不需要人手動駕駛,且能確保安全性之前,除了家人接送和計程車之外,大眾運輸和走路是我唯一能夠在練習過後獨自前往另一個地點的方法,如果人行道依舊不普及,而且就算有也堆了不少雜物或停滿了機車無法通行的話,那交通將會成為我生活中最大的難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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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

2026年4月20日 星期一

byebye




晚上從法學院出來,跟年紀比我小的學長姐們討論團體報告的題目,被老師點名不符合她設定的方向,需要重想,有點沮喪。

學長和迎面而來的同學打招呼,忽然他同學對著我:「學長,你是不是有主持podcast?」他說他大學時就在聽,還有抖內,聽了才跑去輔台文系,最後我們合照了一張。

在法學院初來乍到,常常自覺很小咖。課也聽不懂,前塵往事也沒人在乎。

但人生最爽莫過於大明星想裝低調,結果還是被認了出來。自媒體真是無遠弗屆,功德無量。有做節目真的太好了。

遂難得開始覺得法學院也像個家了。

結果回家邊啃雞肉飯邊等炫霖開會,他一接通就欲言又止,說他想關門大吉了。

而且感覺已經累很久,說風就是雨,馬上就要收攤。

於是掐指一算接下來的庫存集次,我說還是要錄一集跟大家好好道別啦。

我:都鏡文學啦,給太多錢了,我們小節目養不起大編輯。

臨走前還是要熟悉的陰陽怪氣最對味。

我們常常輪流說要放棄,從節目一開始就這樣。但很幸運總在垂死之際得貴人助拳,幫忙續命。於是又磕磕絆絆至今。

其實今年以來我常常覺得我們也太優秀了吧,真的有人聽我們閒聊,還有人願意拿錢砸我們。

一定要好好走向百靈果和法白的11年!

雖然從後期開始我就對文學東戳西指,有恨鐵不成鋼的不滿,但我也不希望生活只剩法律。

覺得生活有道窗口容我們繼續大放厥詞滿好的。首鼠兩端能得其廣博,也滿好的。

節目像一條小小的橋,把我四散的人生銜接,容我在上面徘徊不捨,不捨徘徊。

不過炫霖體虛,產能跟不上產線,我們想讀的東西也已經分道揚鑣。

確實,好像只能說再見。

張惠菁〈火攻〉:「有時必須放火燒去來時的路徑。」

5/9還是會賞螢小夜遊,然後預計6月中會播出byebye集次--

我們播出過好多byebye集次,結果最後還是繼續更新哈哈哈。

也許以後還能興致一來,絕地復活SP集次。

2026年4月18日 星期六

2026池子台北場:多喝水


圖片來源:BBK Network


人生第一次付費入場聽脫口秀竟然獻給中國人,但我很愛中國語言類節目,也是從奇葩說認識李誕,喜歡他的名言:

「開心點朋友們,人間不值得。」

不是不值得活,是不值得你不開心。又頹喪又振奮。

也是這樣才認識池子,所以從馬來西亞華語頻道bbk得知他2023年北美巡演被中國全面封殺後,將要展開東亞巡迴,也有台北場,馬上買票。

大概連續講了60-70分鐘左右,真的很厲害。我本來就很期待中國人來吐槽台灣,他也從善如流:

可能有些人想聽我怎麼吐槽台灣政治,但我真的不了解台灣政治,只知道有三個黨嘛?太多了,了解不來。

我們只有一個黨,了解一下就了解完了。 

我最喜歡的是他的結語。他來台灣,談到中國政治還是會不自主壓低聲音,但台灣人在那邊習近平操他媽的,這種自由他可能一輩子也做不到。

他很羨慕台灣的自由。台灣和中國就像不同的容器,裝著份量不同的自由。台灣像一個杯子,中國可能是挖耳勺。

但他發現有些台灣人比起喝水,好像更愛去欣賞杯子,你看看我們這杯子多漂亮呀。有甚者,還會拿杯子砸人:八九六四!

其實呢,大多數中國人也都知道中國哪裡哪裡不好,但他們說不出口。

他由衷希望,你無論是哪裡人,河北人、美國人還是台北人(因為現場有一個河北出身入籍美國的觀眾),都能解除自己的痛苦,每個人的痛苦是不同的。

他希望我們:「多喝水。如果可以的話,也讓我們能喝一點。」

真好。

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

嫖性




家父只要跟他的homies去中國,我就會問:「又去找露露姐姐、娜娜阿姨?」

他也理直氣壯,金句盡吐:「照顧孤兒寡母,勝過造橋鋪路!」

我快笑死,但轉念想,這不就是人類學家會搜集到的「勸嫖俗諺」嗎?

趕快通知大教授來把屁話歐吉桑的傑作照單全收,並且杜撰出「嫖性」一詞:

大園鄉內海村因為資源貧瘠,看天吃飯,因此樂於捕捉機會,分享社會資源,也製造人口浩繁。

也因此他們傾向陰陽雙修,天地合補……

一篇「內海村第一本民族誌」於焉告成,趕快翻成英文我就可以拿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獎60萬元了,是不是很可笑啊?

如果看出其可笑,那怎麼會覺得仰賴歐吉桑們自創的「勸賭俗諺」,及以小搏大的「賭性」不可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