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 星期二

相信長期主義:記與交通權學會可児先生聚餐



1.

星期一有夠累的,本來還一直希望可児紀夫先生忘記今天的約,或者乾脆在北車迷路。

老師來台灣參加防災講座,和NGO討論水資源、能源等議題,晚上就與我們約碰面吃飯。

結果老師不只超溫柔、健談、明るい,還請客哈哈哈。

我和還路於民的台中夥伴、台大行人社彭社長與在台大留學的日本留學生橫澤桑一起。

聊了很多,包括被老師問起加入交通權學會的契機,我說了在京大圖書館偶遇書籍的故事,老師說意外的交通權學會法學者很少(創會時大部分是律師),要我加油。

老師批評日本鄉下仍是欠缺公共交通的空白地帶,致使長者只能選擇開車。我問他是否打算將來也返還駕照?日本的親子間也常就此議題有齟齬:成年子女擔心爸媽繼續開車的安全。

他說一直有在想,但近來許多研究顯示,返還駕照後,如果沒有適當的出行環境,等於將老人困在家中,反而加速身體、認知的老化。

老師造訪之前通信,表示台灣近年似乎從車輛社會開始轉變為人本中心?我們面面相覷:還早得很。

台大行人社彭社長準備了日文投影片,向老師報告Tpass(未能有效促使運具轉移)與Youbike(相較成功,但自行車路網仍未完善建置,且多半停留在休閒活動,較少成為主要通勤工具)

因為老師問起我們各自的專業與生涯規劃,我也問起老師當年為什麼加入交通權學會。他給我們展示了他的即時翻譯機上的內容。

「我參加交通權學會(原文如此,譯文是基於錯誤的語音辨識)的原因是出於人權考量。我認為交通運輸從根本上來說是一個人權問題,所以我想要採取行動。」

老師說12月份他會有新書在日本發售,昨天才剛把稿子交出去。書名是:《地方交通政策規劃的基礎:以保障交通權與共創社會為目標》(地域交通政策づくりの基礎 交通権の保障と協同で創る社会をめざして)

我還斗膽問了老師對日本首相的看法,老師說很希望日本人、韓國人、台灣人、中國人可以坐下來一起聊聊(我:一起吃飯和喝酒)

老師說他遇到沖繩、台灣、中國或韓國人,都會先替日本當年的侵略戰爭道歉。

並說在日本根本沒有機會這樣聊政治。

我說台灣人很愛聊但也很容易吵架。最好跟日本平衡一點啦。


2.

雖然不會因為認識了誰就大富大貴,但很喜歡且珍惜這樣的連結。

只是因為當時寫了封信去給上岡老師,就被他邀請入會,因此才有機會再認識可兒老師。

命運是一趟趟不知通往何方的轉乘。

昨天在小紅書上看到一個,可能是如果「早十年知道就好了」之類的文(標題忘了,反正差不多就那樣)

要多睡覺、少吃精緻糖、多運動、吧啦啦我應該都有做,但最後一項我覺得很棒:

相信長期主義

壞事通常都是突如其來,但好事通常都要累積、醞釀、聚沙成塔。以三年五年甚至十年為尺度。

我覺得很有道理。看到跳梁小丑大行其道,會很急,但沒辦法,只能提醒自己:慢慢來。

2026年10月18日 星期日

和未婚妻熊貓君認識四周年



臉書說今天是我與未婚妻京都熊貓君aka東京社畜桑認識四周年,好恐怖,我願她青燈木魚、持佛吃齋一世尼,更祝她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武運長久無尾熊。

我記得寶島辯魂(我覺得這綽號很噁)黃執中貼過一篇文,是截圖他和溫柔一刀馬薇薇在線上討論某個辯題,裡頭好多對話我都記憶猶新:

「現在想不到,但晚餐前會想到」

「這是什麼道理?」

「到晚餐前就有時間想」

-

「辯論本來就不只看誰破了誰,不然事前寫好辯稿送給評審看就得了:阿這個破了、這個沒破」

但我最喜歡的是這一個:

「又想到一處去了」

「講到辯論,我們就是同一個人」

講到文學、政治或者國族主義,我們就是同一個人。

至今還是覺得怎麼可能,怎麼可能我在台灣、她在中國,我從一個破爛小鎮走到台北、她在攀枝花大地震躲樓塌,結果竟然長成這麼像的人。

常常是我話還沒講,她就懂了。或者善解人意的假裝懂了。

我知道面對誰時,要調整我的語速和修辭的密度,轉到簡單模式,聊一些風花雪月或具體存在的事物。但熊貓君大可不必,好像她是從我腦裡某部分跳出來似的。

包括但不限於無痛接收我精神官能症、血肉果汁機般攪拌不均勻的中日英台各種語文轉經輪、詞彙佛跳牆。

每天加班的她很不爽高市:「働いて働いて働いて死ぬ。」成為繼鴨川畔她教我「さっさと滅びなさい」後又一句真知灼見,至理名言。

希望她不要太早死掉。←我最誠摯的祝福。

2026年10月16日 星期五

法盲掃盲中:違停仔與怠惰警察的「不法之平等」




1.

法盲又有新習得了。

以前當社會哥社會姐時,常常聽到違規仔被取締,但他不能因此抱怨警察「為什麼只抓我不抓別人」,因為「不能主張不法之平等」。

連法盲如我都琅琅上口。但剛剛讀到講義,讀到助教引用最高行政法院的判例:

「惟憲法之平等原則係指合法之平等,不包含違法之平等,…憲法之平等原則,並非賦予人民有要求行政機關重複錯誤之請求權。」(93年度判字第1392號行政判例)

您發現了嗎?(日本怪談腔調)

這裡的「不法」指的是機關的不法,而不是人民的不法!你不能要求機關重複不法,來「平等地」對待你。

回到違停的案例裡,其實是因為違規仔主張的是「你沒抓別人,所以也不能抓我」你不能拿機關的怠惰、違法狀態來饒你一命,「求求菩薩保佑我」(《神鬼傳奇》語)。

但這樣說來,如果違規仔主張的是「我被抓合理,那其他人呢?也得抓吧?不能只抓我吧?」既然縱容是違法的,取締是合法的,那我主張的不就是合法之平等了嗎?

但這就回到機關可以主張他們資源有限、必須妥善分配,因此具有裁量空間,所以才從中只抓了你這台。

除非法律明文定死:凡符合以下違規樣態者,僅能取締,不得勸導(之類的,雖然他們也沒在勸導,而是好心鳴笛提醒車主移車)——即羈束行政。

再有一點是又回到反射利益vs主觀公權利的問題。

我對於交通秩序、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很明顯的它們是「公共利益」——有強大的企圖心與正義感,但法律並不提供工具給我替天行道,賦予我「請求警察必須去開特定第三人罰單」的權利,我只能走行政的小徑:檢舉、促請執法、向警方內部督導反映…

而無從昂首闊步於法律的大道:提起訴訟,要求機關全面執法。

我當然覺得這些都是bullshit。屁話連篇而無所作為的警察根本在濫用裁量。

甚至,取締行人而不是車輛,聲稱在「保護行人」,卻不是把有限資源(倘如其所抗辯)投注在量體更大、更可能對公共帶來不利益的車輛上,我都覺得是拿他們自己也講不清的所謂法理當遮羞布。

我說我很想做個新節目就叫法盲掃盲中,就常常約朋友來如上所述大驚小怪一番,當成陪公子練劍,好玩吧、有味吧(馬祖語)。


攝於2026年10月16日下午1點左右的台大後門辛亥路復興南路口

2.

真想說:您們以為轉彎汽機車會完全停止在斑馬線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它是這幾年,尤其在還路於民大遊行之後,您們台灣社會開始意識到人本交通的重要性,才逐漸被落實的。

而且有強烈的地域性:在行人眾多的路口vs不是的;在台北市內vs市外(「地方有地方的做法」的「中南部」?)

所以終於也輪到我可以拿出粗粗的情勒相繩了:少忘恩負義了,不捐錢給路權團體的,統統都是歡迎車輪輾上來的人本交通第五縱隊、路權富二代!😤😤

哎呀呀,說這種話真是通體舒暢,周身百骸如喫了人參果般說不出的舒服受用(金庸語),要說、要多說。

2026年10月15日 星期四

送終帝大:有時必須放火燒去來時的路徑




1.

「有時必須放火燒去來時的路徑。」──張惠菁,〈火攻〉

接到炫霖說想捲帝大舖蓋的那天晚上,是我們週一的例會。我剛剛離開大法官的課堂,課程內容玄之又玄,大法官嘴皮翻飛,吐出的明明是華語卻一字難解。想報告的主題被點名,和她這學期期待的權力分立關係不大,建議改題。

於是又回到原點。對直屬撂下的豪語:「如果你們不想做這主題也沒關係,我就自己做。」突然顯得滑稽。畢竟那是我回來讀二碩的原因,把自己又commit進一個新領域,眼前又是長路漫漫。雖然是自作自受。

另一個差強人意也在這:在新的領域,富麗堂皇的法學院,不比幽僻到天花板直壓頭頂的舊臺文所,沒有故舊,沒有受眾,沒有晚輩──我就是最晚輩,要跟18歲的小大一一起囫圇吞棗幾十學分的基礎法科。不必找人抽插,因為每天都被法科。

氣氛低迷,和組員們準備走出法學院,正迎面而來和旁邊法研所同學搭話的弟弟,突然朝向我:學長,你是不是有主持Podcast……?

在這個愛吵架、答題有固定格式、常常加課到晚上十點……每一項慣習都可憐得和我自由放任性格牴觸的地方,遇見聽眾,就像他鄉遇故知,可惜不是洞房花燭夜──啊,後來好像有類似的事,害本節目直接變什麼主持人睡粉培訓基地,不過現在停更您們聽不到了嘿嘿,啊不對,最後一集疑似有微微透露。

我是真心感謝那學弟,在適當的時候出現,給予我正中紅心的告白。他讀成大法律系時,聽到帝大,所以跑去雙修臺文系。忘了他確切的原話,但大略的意思是:規範本身有太多無法窮盡的人性,只能在文學裡照見。

不過當然啦,人家很聰明的沒有中道崩殂,跑來自投浩劫、轉讀文學;乖乖的考上律師,乖乖的來讀台大法研所。

補充說明一下,我讀的叫科法所:「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不是科技technology,而是科際interdisciplinary,就是「跨領域」的文言文。

科法所和法研所同在法學院,但是兩個體系,法研所是給大學就讀法律的純正法律仔讀的,我們從沒受過系統性法律訓練的法盲(報考資格之一就是:不能是法律系畢業),就半路出家,來讀科法。所以才需要跟大學生一起上課,補其他(法研所)研究生幾年前就學過的東西。

而且他們肯定滾瓜爛熟,爐火純青,才有能力考上台大法研──說真的,確實比臺文所競爭激烈太多。某種程度這也形成兩個場域文化大不同吧:文學院好安逸,同學也不爭不搶不忮不求;但法律仔非常熱愛競爭,隱隱約約在那裡人分九等:考上國考和沒考上是一批,「只」考上律師或律師司法官雙榜是一批,是不是應屆考上是一批,考上了在榜單第幾順位又是一批一批批……沒完沒了。

有時候滿想念在臺文所的時候,簡直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我都在記事本《美好的一週》(對的,它有名字。ㄣˊ──我在節目中經常提!)上擘劃好將來了:節目還有哪些內容能做想做、《帝大誌》是否幫自己開個專欄以便之後順手集結成冊……就沒有之後了。

寫這篇文時,我在金澤過三週的暑假,發瘋一樣行李箱裡空運了一堆日文書來讀,占掉輜重大部。學期中太鬱悶,我跟日文老師說:「學法律像在嚼石頭(石を嚙む)。」今天再新增:「像在水面下憋氣(息を止めている)」直到放寒暑假,才能讀我想讀的書、有空寫作,大口呼吸。老師說:很好的形容(いい表現)。哼哼,文學才華可以跨語言。

在書店翻到今年6月才出的新書《沖縄を語り継ぐ:ある家族の歴史》,主持人是兒子,受訪者是父親。父親在殖民地台灣「台生台長」,14歲時被徵召學徒出陣,到大屯山挖戰車壕,被訓練如果美軍從台灣北部登陸,就鑽到他們戰車底下引爆,稱為「肉彈攻擊」,其實就是自爆。

兒子問他:聽到敗戰時,你是安堵還是落胆?你是如釋重負還是悵然若失?父親說兼而有之吧。

我也想說,兼而有之吧。


2.

在最後一集,帝大康永哥炫霖用很好的問題來結尾:⑴帝大對你的意義?⑵臺文所對你的意義?

我先回答第二個。大學生們畢業季時,我的刑法老師種甲在Youtube上很紅。我也很愛聽他說話,好笑聰明又有靈魂,語速飛快,廢屁話信手拈來,金句不擇地而出。他說生涯無法規劃,你一直想控制才會覺得無法控制。

他也說T大法律人某種程度確實是第一志願上來的人,法律又是以國家之力貫穿社會的強大規範。兩者疊加,意氣風發(大意如此🤭)。

但真實世界是很複雜的。有些人會笑別人是法盲,但法律人其實也是工程盲、經濟盲……只是其他專業的人不會這樣笑你。把台大科系攤開來,你永遠是N-1種盲,「如果雙主修就是N-2種盲」(煩不煩,就是這種其實滿有道理的廢屁)。

學習原是掃盲。他的這種講法,令我想起公法學說司法權(的合憲性控制)是「消極立法權」,即否定掉積極立法權的結果,使之失效。不過我對學習也有積極的形容:是賦予語言的過程,讓你能指差確認、指物命名。

於是誤以為這樣就夠了。然而知識是很浩瀚的,像他期末講話所勉勵:既然所有規範都是「一時一地因緣和合的產物」,就能被反省、挑戰。

身而為人,也值得不斷被新知識反省、挑戰、推翻。

雖然我大學讀得很爛,望斷天涯路,不知何去何從。離開學校後才發現心有不甘:我心中還有事情想被解決。後來我以一本碩士論文來回答。後來又寶可夢進化為眾所周知的滯銷經典‧世界名著《小島說話》。

「剛好」,我的追尋延伸到盡頭的那個歐巴醬,我外婆,死掉了,在疫情後段,也在我論文末期。我覺得功德圓滿,沒有遺憾了。當然我還是會持續吸收馬祖、島嶼、海洋的知識,已經有了框架,再把新的事物擺上去就不困難。

身為熱愛表達的人兒,我對知識橫徵暴斂。我還想寫更多──就需要了解更多、知曉更多,變成懂太太、懂夫人。所以,至少在現階段,我想涉足人類知識光譜更寬闊的領域,勝過單點深掘。

臺文所是很美妙的一站。而且,人世間最難的是相遇。它讓我遇見諸位。這是發自肺腑,我的真心。

於是可以回到第一題。

很久沒看見柏丞,應該有3年以上。不對,感覺是疫情三級警戒我休學回家寫論文然後接出國,之後就沒遇過了。

沒看見他的時候,炫霖一直說他壞話,說他是不是在賣器官所以才要隱姓埋名當佛地魔。但一看到他帥臉我又愛他了,十分昏庸。

在國青的時候我就很愛騷擾他們。我和柏丞還會一起在研究室耍廢,我玩電腦他就在後面睡覺。更不用說我跟炫霖的過命交情,他竟然活生生被我帶回馬祖兩次,我從來沒幫他付過半毛機票錢。

炫霖是在我眼前茁壯成台灣好男人的範例。從廢學生到職場菜鳥到得獎金牌編輯。以前課堂報告搭檔,很怕大家聽覺跌倒,因為語速差異過大,耳朵兩人三腳。

節目初開他也是遜斃了(慧慈語調),坑坑疤疤支離滅裂,一下就想逃跑、想休息,這才引狼入室找了柏丞結果八字不合害我氣個半死。

錄最後一集當天看炫霖講話,真的自豪起來,瞧瞧我栽培(?)出了什麼頂天立地的好男兒啊(手背拍手心),他在那邊不用讀稿,一無依傍,侃侃而談,評論犀利客體亦面不改色。你是誰?

帝大是容許我發表微數說(相對於多數說),或按照我債總老師譯文的說法,對照於有力說,是謂「無力說」的一處小天堂。

緣此,我還能在法學院和年輕受眾相認。證明本宮寶刀未老,影響力無遠弗屆,打擊面大開大闔,「我橫跨主持、戲劇,還有音樂!」(徐熙娣語,《康熙來了》,2009年2月6日)

友情和搭檔,至少是和個人崇拜並駕齊驅的重要。

錄完音後去居酒屋,心嵐把炸豆腐上的柴魚片吹滿桌,炫霖說:Elsa?❄️

好好笑,好笑到我寂寞起來。交朋友好困難喔,我為人這麼雞巴,不是有個meme是找到另一半好簡單,形狀相合(不是那個)就好啦,結果主角形狀就是一個精密機械雕芒迷宮。我就覺得那就是我。不管親密關係或友誼皆然。

下一波這麼好的夥伴,能一起共事、受得了我(這個最艱鉅)的,還有嗎?很可能沒有啦。遂感到非常的emo起來。

這應該就是帝大的意義吧。


3.

領碩士論文獎的時候,其實我已經在準備科法所入學考試了。頒獎的副館長問我的指導俐璇老師:「劉亦幹嘛不繼續念博士呢?」老師說:「我哪知道,你問他啊!」

很感謝老師們惜才,這對我是莫大的肯定,我會一直放在心裡,沒齒不忘。

除了我對進入學界向來沒有很大的嚮往,對文學研究是否應該、有必要走向博士的求深求精,或者止於廣博,如上所述,在已有的框架上從此自行踵事增華即可,亦有思索。但最後遇到林瑋嬪教授事件,或許可以算是最後一片雪花,震撼了我對台灣人文知識界的信心,將之徹底打落谷底。

對作品的不辨精粗是罪,對人的吮癰舐痔更是。只看名校學歷、教授職稱和手握行政職,就矇著眼睛送花圈。如果那個場域的遊戲規則如此,那顯然不宜涉足。

聽眾應該聽得出來,到後期,不管任何作品,我都會先確認:「有在愛台灣嗎?」但直到年初跟逸馨去完福州、讀完中國小說家馬伯庸的兩本書,我才似乎找到語言,後來形成收錄在《帝大誌Vol. 04|熟漢大集合》的〈我們都是孫悟空的屍骸:略記福州行並論馬伯庸《長安的荔枝》《太白金星有點煩》〉。

文章最後,我提出了一個懷疑。可能正是這個懷疑,在我心裡滋長,像《全面啟動》盜夢小隊一直想植入某個念頭。台灣文學,是有國族任務的文學。因為台灣的國族未完成,所以台灣文學最大的任務就是幫助它完成。

這放在文學史教科書裡讀來當然可歌可泣,直到在現實裡遇到。筆桿接力運動,似乎讓這個懷疑變成確信。念頭的陀螺旋轉飛快,嗡嗡作響。

政治跟文學應該是什麼關係?後期我也常追問。和我的京大同學四川熊貓Mumu聊中國百年文學那幾集,我們就翻來覆去討論這個問題。任何事物都不脫政治,包含文學,但文學能不能與應不應該為政治所用、或服務?到什麼程度?

嗣後的大失敗,是一記警鐘。聲稱要,或者至少我們期待要,對社會多所了解的寫作者們,原來對社會(「主流民意」)一無所知。若再細察那時留下來的所謂作品,充滿一廂情願和自我浪漫。

這是理想中的文學嗎?我不知道其他人的看法,但肯定不是我的。也想起為何炫霖曾說,若要讀博班,不會再讀台灣文學了,可能是──華文文學?比較文學?──對,類似那樣的。

台灣現實中有沒有苦痛?應該還有很多。可是是否被此時此刻的文學反映出來?似乎常常是沒有的。溫馴了,朝體制靠攏了,不吵不鬧了,不諷刺,不尖酸刻薄了,就像馬伯庸筆下的孫悟空一樣──我終於了解讀那本書,為何會悲從中來,和千千萬萬中國人不約而同聲一哭。他們讀到了他們的悲哀,而我也看到了我們的。

如果文學忙於萬眾一心搖旗吶喊,為想像中搖搖欲墜的民族國家如喪考妣,卻看不見許許多多真真實實落入影翳下的血肉之軀。台灣人們千萬種痛苦的樣貌。

中國或台灣,文學與政治,不就是駱以軍老師在《明朝》出版後,2019年那場都不能叫論戰,可能叫罵街?的主軸嗎。

駱以軍老師當年寫道:「我在不同歷史,好像是周揚、彭歌,才會這麼讓大家看見他有多愛他的領袖。這種『文學』展示,正是我害怕的、對政治當權者的激情不是嗎?好像在打砸鎚毀,其實在暗渡流年,『沒有』的革命。」

發覺自己的晚慧。竟然要跋涉五年,翻越千山萬水,才走回駱老師身邊。像不像馬修麥康納穿過蟲洞,不知飛了多少光年到宇宙另一端,最後竟然降落回女兒Murphy的房間裡。

賴香吟說:重獲詮釋的能力,是時間給我們的禮物。

聆聽帝大的大家都知道,駱老師是帝大宇宙的大霹靂,沒有他沒有帝大,讓我們可以創造出這五年多間恆河沙數,萬事萬物。如今節目落下帷幕,雖然遺憾沒能請到他來替我們送終,但開心他比我們長壽,並也覺得相當圓滿:

繞了一圈,在另一個次元,我們終將再次相見。

我們和駱老師如是,你們和我們料想亦如是。




◎劉亦

台大台灣文學研究所畢業,著有滯銷經典‧世界名著《小島說話:當馬祖遠離戰地,成為自己》,現就讀台大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擬研究交通基本權並審視交通法制。曾主持Podcast《帝國大學台灣文學部》。

2026年10月13日 星期二

反射利益與公法上請求權:法律的莊嚴與美麗



今天的行政法太精彩了,我懷疑老師根本在向我眨眼睛😉(並沒有)

去年因為憲法團體報告,就拜讀過迺翊老師關於無障礙設施的論文,但法盲真的一頭霧水。

今天老師開宗明義指出,公法和私法(例如民法)是不一樣的,後者義務和權利是一對一對應,但在公法上公部門可能有法律義務,但「不代表」人民就相應的有請求公部門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

有時候我們享受到的,可能只是公部門為了實現所謂公共利益,而連帶後人乘涼、順便爽到的「反射利益」。

坐擁反射利益不代表你有一個「公法上權利」可以透過法院叫政府做事。

比如政府積極取締,所以騎樓順暢、環境乾淨、食安無虞,我們享受到的就只是「反射利益」;如果政府擺爛,我們(在法律上)並沒有資格叫它動起來。

老師說,這樣的話,好像就只能寄望民主制度:定期選舉、代議質詢。雖然這些常常也只是狗吠火車……

可是一旦全部放開,讓人民統統都有請求權,不只司法會過載,行政權也會喪失衡量諸方利益的裁量空間。

可是1998年的釋字469號帶來一個重磅轉折,也可以說是契機。日月潭遊湖船發生事故,死了55人,原因之一是南投縣政府沒有積極執法。

依過去的判例,只要法律目的是公共利益,人民享有的就只有反射利益,想拿到國賠不只要是被害人(身分上相對性),還需要「向主管機關提出請求後仍怠於執行」。

老師說:所以到了日月潭我先不能玩,要先檢舉,然後南投縣政府擺爛,我才有資格。

所以釋字469號就弱化了身分的要求,只要「可得特定之人」就符合資格。而且也踹破舊判例見解,引入德國「保護規範理論」,指出:不能看到「公共利益」就一律膝跳反射說「啊這是反射利益,你沒有公法上請求權」。

除了公共利益,還要探求那部法律是不是有保護特定人民生命身體財產等法益的意旨,之類的零零總總(下述,見理由書),來決定人民是不是有公法上權利,以及國賠請求權。

不過還是沒有門戶大開,不能說我坐在台北上課,突然擁有公法上權利要求南投縣政府好好執法。不過是可以檢舉啦,可以當檢舉達人,老師說。

我:我就是啊。

老師說回到前面騎樓的例子,即使騎樓被佔用害你要走車道是很危險的,但現在行政法院的見解恐怕還沒辦法認定你可以作出掃蕩一切佔用的請求。

可是,老師也說,這些都是可以論理的,隨著基本權理論的發展、隨著社會的變遷,我們對法律的要求或期待也會跟著改變。

誠如釋字469號理由書:

「但就法律之整體結構、適用對象、所欲產生之規範效果及社會發展因素等綜合判斷,可得知亦有保障特定人之意旨時,則個人主張其權益因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而受損害者,即應許其依法請求救濟。」

法律文字是何等莊嚴,美麗。

2026年10月11日 星期日

已經是更加勇敢ê郎




1.

以前也很在意什麼國家認同。從中華民國生日快樂到中(華民)國滾出台灣。一個人的半生也是一根萬花筒,轉一格就掉出不同顏色。

現在很不care了。叫哪個名字,路上的人會少死一點嗎?正名制憲了,台灣行人就能昂首闊步嗎?冷氣猶在頭上滴水,破鞋只配走綠色油漆,然後跟我說不要當中(華民)國,要作勇敢ê歹丸郎......有意義嗎?

這些歡呼在我眼裡的功能很單一,就只為了定期的入匭嘉年華服務:登高一呼以聚眾,一起感動到痛哭流涕,如此而已。

說是入匭而不曰民主,乃因民主不是拿來揮舞、現世(hiān-sì),而是拿來使用的:替自己爭一個像人一樣的生活,日文說的人間らしい。

但台灣人有嗎?比起監督,更忙不迭跳下去護短。阿不對,監督與否,要看票出的是哪個黨。這跟我學的政治真的不太一樣啦,所以都不要自詡民主,就誠實說是入匭即可。

叫A國還是B國的,和這「事實上共同體」(泰升語)的人們過著怎麼樣的生活,關係不大。這樣講感覺又要輕易滑入「珍貴的民主自由!」的集體自瀆裡--我的意思就是能不能夠過著像人而不是畜生吃飽睡睡飽吃的日子。

不過同胞好像覺得這樣就很棒棒,已經是更加勇敢ê郎了。那我也尊重、祝福。

長大後發現《我們最幸福》的又何嘗只是北韓而已。還有任何一個罵了批評了就瞬間淪為「非國民」的,美好的國度。


2.

回想起來,2023返台後到2024年,好像都籠罩在一層輕微的憂鬱裡。上京仕事的熊貓桑說是Kyoto Loss,則我應該是Japan Loss。直到2025年每個月都跑回日本、9月再因科法所而回台北定居,才稍微好一點。

它不是什麼文化性的喪失了日本的纖細云云,而是很具體的墜落回一個無視困擾他人為常態的醜陋無恥地域。形於外是憤怒,但我心裡其實非常哀傷。

在日本每天泫然欲泣的是:我有資格走在這樣的街道、過著這樣的生活嗎?它的背面是潛台詞:身為台灣人,只配和你故鄉的混亂共存。而且它是生養你的豬窩,所以要愛。

另一方面,又要眼見您們台灣文壇的生花妙筆都動員起來捍衛現況,好像它有多汙糟,都是值得愛戴的。因為境外敵對勢力的存在,而必須以醜為美,把一切爛都囊括為值得寶愛的台灣性,真是魔法,足以點石成金。

民族主義會吃人。愛國會吃人。

那些倒臥在車輪底,鮮血滋養了「這片土地」的,就是被吃掉的人。

被「我們是最後一代」掉的,沒得貫徹震天價響的「我願投胎一千次在您小小多山的國家」的,沒有出生的後代們,就是被吃掉的人。勇敢ê歹丸郎。

我在日本最煩認識台灣人,因為他們的思想驚人的單一:要愛台灣。用什麼方式?票投某某黨。沒了。他們看不起的中國人們反而有這樣那樣的多樣性,引人好奇。

台灣都沒人了,哪裡來的勇敢ê呆丸郎。

2026年10月7日 星期三

《製造浪漫》書介、目次、南萌宣傳文




書名:《製造浪漫:粉紅濾鏡、田野掠奪、知識殖民……來自邊界島嶼的抗辯》

作者:劉亦、董逸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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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

本書為馬祖後裔寫作者劉亦與馬祖在地工作者董逸馨合著的評論集,以邊界島嶼與常民的在地經驗與知識出發,對當代台灣學術界及文化界再現馬祖時的「粉紅濾鏡」、「田野掠奪」與「知識殖民」提出嚴正抗辯。   

全書收錄四篇長篇評論,直指當前主流論述如何藉由理論的生搬硬套、資料剪貼與目的性書寫,將馬祖扁平化與工具化:  

同名長篇評論〈製造浪漫〉中,評台大人類系教授林瑋嬪的《島嶼幻想曲》,指出該書在田野資料單薄、欠缺透明度的情況下,強行將漁業歷史與「賭性」連結,不僅忽視漁民實務上的風險控制與歷史苦痛,更大發「賭博肯定論」,將馬祖化約為「賭博之島」,暴露出「美化」作為田野地受害的權力傲慢,與面對這些種種問題,學界的糾錯失能。   

董逸馨的〈迷途的航線〉評福州後裔黃開洋《味道的航線》,對於其跨地域的飲食書寫,指出其章節命名斷裂、過度依賴文獻與註腳的剪貼,更質疑其以錯置的語言標音與扁平的家族記憶,率爾將「馬祖等同於福州」。儘管兩地地域接近、文化相似,但絕非能如此混為一談。

接著兩位輪番評朱宥勳《群島有事》。董逸馨指出小說在人物養成、社會邏輯與戰爭氛圍上脫節於馬祖現實,憂慮「群島一心」的善意包裝反而掩蓋了真實的馬祖聲音;劉亦則剖析小說有強烈的「目的傾向」,急於以文學介入現實,反而有可能把馬祖推回國族想像中始終扮演的前線工具人,並呼籲應該重返島嶼的內部觀點。   

本書是在「台澎金馬」排序中,往往敬陪末座的邊緣島嶼的一種嘗試。新生代的馬祖人拒絕被簡單「田野」「研究」就作出歪斜的論斷或草率的再現;拒絕走馬看花式的速食調查與高高在上的概念收割,主張「知識只是手段,地方才是目的」。

這是一份來自馬祖的抗辯,一份微弱卻堅定的「不同意見書」,不被來自「中央」的學者、作家的詮釋給覆蓋,試圖奪回馬祖常民生活的主體性與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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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自序 一份來自馬祖的「不同意見書」

  ◎劉亦                               4

評 林瑋嬪《島嶼幻想曲》

▎製造浪漫──「美化」作為田野地受害,一個島民後裔對知

 識殖民的詰問

  ◎劉亦                          9

評 黃開洋《味道的航線》

▎《味道的航線》:迷途的航線,一場錯置鄉愁的文獻漂流

  ◎董逸馨                          107

評 朱宥勳《群島有事》

▎霧還未散去:一個馬祖人看《群島有事》的違和與擔憂

  ◎董逸馨                     133

▎用「有事」誕生「群島」:評朱宥勳《群島有事》 

  ◎劉亦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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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享自南萌咖啡館粉專

 【島嶼共讀活動預告|兩場線上、一場實體】

我們為即將出版的新書《製造浪漫——粉紅濾鏡、田野掠奪、知識殖民……來自邊界島嶼的抗辯》,規劃了三場共讀與討論會。從三本與馬祖相關的著作出發,邀請大家一起上線、到場與我們聊聊:

▎線上場(1)

黃開洋《味道的航線》:航線為何迷途了QQ?

時間:2026/10/09(五)國慶日補假 19:00~21:00

▎線上場(2)

朱宥勳《群島有事》:群島真的有事嗎QQ?

時間:2026/12/02(三)19:00~21:00

▎實體場

林瑋嬪《島嶼幻想曲》:是幻想還是妄想QQ?

時間:2027/01/23(六)世界自由日 14:30~16:30

地點:台北飛地書店

(線上場 Google Meet 視訊連結請見留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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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馬祖地方關係緊密,現在我少用個人臉書,多在粉專發發24小時限動,少公開現身,以致不少朋友以為阿姐我才剛從日本回來?其實回來一陣子了。此前短暫去私人公司當行政阿姨,適應不良後回歸自由業老公主,叮叮咚咚又安排上不少事。

其中一件,是劉亦與我預計合著出版《製造浪漫——粉紅濾鏡、田野掠奪、知識殖民……來自邊界島嶼的抗辯》,這是一本關於田野地受害者、知識掠奪的書。

起因是劉亦看完林瑋嬪教授的《島嶼幻想曲》,基於馬祖後代與在地文學研究視角寫下書評,卻得到林教授專文回覆,但並未正面回應對內容的質疑,而是以「馬祖人的掙扎不會微不足道,也不會只是雪泥鴻爪」為題避重就輕,更稱若劉亦讀得夠用心,應能讀懂人類學的深意。

劉亦自我反省是否讀得不夠細緻,進而組織跨海讀書會邀台馬朋友共讀。我是其中一員,不讀不知道,一讀嚇一跳。

號稱跨度十二年的人類學田調,不見扎實筆記佐證,比如年齡、性別區分、社會背景等;書中提及的某些案例正是我的親身經歷,我所知的事實與林教授看網路現象推導的結論大有出入;她引用「全視角」、「公共親密性」等理論解釋馬祖,論證薄弱,最後竟推斷出「賭彷彿是馬祖人的天性」貫穿全書。

讀畢駭然。

我理解學者需要詮釋社會現象,但若缺乏田野資料佐證,個案行為怎能直接等同族群集體性格?更何況是以放諸四海皆有的「賭」來概括。照此邏輯,那些不賭、不以小博大、安分知命的島民,難道就不順應天性、不夠格當馬祖人?

我的外公,民國二年在南竿珠螺村出生。以農為生,農閒拾貝、幫船家補網挑魚雜;戰地政務時期除賣菜也幫軍方打雜換水泥建材;六十年代遷居桃園務工,年老仍出門拾荒,近百歲由小舅照護,一百零四歲安詳離世。

一輩子勤懇、不賭不嫖、待人和善、維穩度日的外公,逝世後卻被林教授以「賭」授勳,享譽國際。

即便林教授解釋專書裡的「賭」並非指涉實際賭博,而是讚揚馬祖人「以小博大、冒險犯難」的精神。但試想,如果「賭博」能因教授一人的詮釋而獲得正向見解,那麼「嫖娼」、「酗酒」、「搶劫」是否也能有另一種正向化意義冠於一個族群之上,還期盼族群同聲讚賞?

我深感費解。深具在地生活經驗與學術功底的劉亦,更為此重寫了四萬字書評逐一鞭辟入裡進行分析,並提出論點。劉亦詢問能否收錄我在《帝大誌》評《味道的航線》與《群島有事》的兩篇書評作為共同作者,我欣然應允。返馬十八年常作為「被調查」對象,我認為自己有在地的真實視角需要發聲。

籌劃活動那天,劉亦在健身房,教練聽聞馬祖就大讚西莒小蜜蜂水煎包,還問能否冷凍宅配。劉亦為活動返島,我笑跟劉亦說,飛機落地先帶他吃尚興,隔天西島吃水煎包,再去東島找茶喝仙草奶凍、百香綠,最後楓樹林吃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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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味道的航線》,我最近重翻瞿筱葳的《留味行》。多年前在台中茉莉二手書店,來自大陳島後代的朋友推薦我齊邦媛所著《 巨流河》,我看架上厚重的書籍?感覺題材也有點厚重?躊躇之餘,瞥見一旁附有奶奶十一道菜食譜的《留味行》,副標「她的流亡,是我的流浪」,原以為是道地的尋鄉小品。

讀後才發現是自己淺薄。那不是刻板的「尋根」,而是作者在奶奶離世後,沿著奶奶生前因戰亂自上海、越南、昆明、四川流亡到台灣的足跡,展開三個月的流浪。在夜車聽奶奶的錄音入眠,病中想念奶奶的米糊稀飯,在青旅感受自由時,想起奶奶一輩子對自由望而不得,這場大遷徙,是被時代命運推動的前行。

作者後來寫道,許多報導將她的旅程化約為「尋根」,但對她而言「根」不是單一的,也非追尋國族大敘事;每個人對家的定義不同,過度簡化的尋根會抹平複雜的面向。她想要的,只是親自走一趟敬愛之人曾走過的路。

這讓我想到今年初與劉亦去福州與長樂。他找他的典清,我找我的振茂(外公的名)。

外公生前總說想回長樂老家的黃色沙灘看看,無奈晚年身體不允許,只能看著小舅帶回的照片解憂。我知道外公出生在南竿島,幼年喪父,或許他是循著父親的記憶想回「故土」表達念想,想知道自己從何而來。而我因外公生前的一句話替他走一趟,踏上黃金沙灘的那一刻,我跟著鴴鳥的足印徐行,眼底濕濕的,有點想外公了。

外公的故事是我定錨島嶼的起點。這幾年我的所思所想皆由此展開——閱讀島嶼、到訪島嶼,理解共相與差異,也回望審視各界對馬祖的論述。

三本書的共讀會,正是這段反思的延伸。篇幅有限,歡迎大家上線或到書店與我們相見。

2026年10月6日 星期二

被泰升強制畢業實錄暨20261006泰升金句集錦


神奇寶貝版的泰升


我:

還有就是,因為老師你很注重金門馬祖和台灣不同的生活經驗,那如果要寫一部金馬法律史的話,你覺得它會有什麼特色?

泰升:

這個角度叫「互為主體」啊!這個主體也可以是原住民族,你也可以寫個原住民族的法律史啊。

我:

因為我是半個馬祖人。

泰升:

我覺得很好啊!你可以針對馬祖這個地方,他的社會是如何形成的——從 "law in society"(社會中的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它,這很好啊。包括 1945 年以前,馬祖的法律跟台灣本島、澎湖就不一樣。那樣不同的法律,有沒有對當地的社會造成一個跟今天台灣台澎不一樣的地方?

我可以舉一個例子,這是金門的例子:我們現在法律實務界都知道,「典權」的糾紛哪邊最多?金門最多。為什麼金門最多?答案是什麼?

我:

它沒有日治經驗。

泰升:

對!它沒有日治經驗啊!台灣的典權已經被日本統治 50 年的國家法消化掉了,變成不動產質權;戰後再設典權的時候,經濟條件已經不一樣了,大家跟銀行借錢是設定抵押權,了解吧?戰後經濟轉型進去,沒有人在「讓典」了啦。

金門因為沒有這段日治經驗,所以留著。馬祖呢?你回去查馬祖有沒有典權,這就是一個現成的題目,對不對?現成的題目!我教你,真的不是吹牛的,你就用現在的法學資料庫,去查法院判決裡面涉及馬祖、涉及典權的,把它找出來,我跟你講……

我:

(小聲)可是我的研究計劃不是這個題目……

泰升:

那論文寫完了、快畢業了,再來就是好好地把法學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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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泰升金句集錦

「我對美國那些理論保持距離,因為它奠基的經驗事實、生活事實可能是拉丁美洲、可能是美國,甚至是歐洲。」

「我們學過法律都知道,在學刑總的時候是不是很痛苦?連法律系學生都很痛苦了,何況是一般人?(問題很可能發生在)引入刑總(的歷程)…那個用語本身,就造成我們後續理解上的困難…除了專業傲慢和訴諸權威之外,你還能幹什麼?」

「我一直覺得不是在比誰的英文好、誰的日文好,而是誰的interpretation(詮釋)比較有道理。」

「學美國法,你會學得比美國人好嗎?我是台灣人,所以我講台灣的故事。」

「你可以問為什麼(《建構台灣法學》中使用的)法學通論都要用第一版?要看『何者為當』應該看最新版;但要看『甲說從何而來』就要看第一版。」

「到了第五代(法學者)還不反思,還在(不假思索地)跟隨德國,那就點點點了。」

「吵應不應該考沒什麼水準,比較有水準的吵是回到知識史:當時明治日本為什麼需要法學通論?那個需求到今天台灣還在不在?如果不在了就應該不用考了;如果還在就應該繼續考。」

1880年代以前日本法還沒有各論,所以需要法學通論這樣的總論科目,恰似1900年代的中國。

談法學緒論要跟上時代、有當代版本:「我在想的是『古蹟活化』的問題。法學緒論是一門很古典的科目,1881年,我的課都有史料佐證的,有年份。…要讓學生想上,要服務學生的需求。」

「認識到自己的侷限,也是一個貢獻😊」

《建構台灣法學》第四章先用日文發表,等於先讓日本學者批判:「沒有三兩三,不敢上梁山。」日文譯者把泰升的每一個註解原文都找出來看。

英文文章不給你甲乙丙說,正文只有「我怎麼說」,甲乙丙說都在註解裡。

要了解林紀東:朝陽大學畢業,留學日本,時值法西斯法學的年代,還有他和蔣介石同樣強烈的亡國之痛。「先理解,才能更深刻地批判……——今夕何夕?」

2026年10月2日 星期五

用2026年著作權法之習得回望2020年駱以軍老師「剽竊」爭議

跑去問著作權法專家の皓芸老師您們台文界的駱以軍老師剽竊事件。

首先要說明的是著作權保護的「表達」與「思想」二分原則,即只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我想約略可以用文學界較熟悉的形式、內容去界分。

同一個思想可以有無數種表達(expression),如果把思想給保護起來,就可能讓第一個提出的人壟斷了該思想,而傷害了思想自由。

所以比較安全的方式,還是在有較詳盡的設定、情節、人物,並且形諸書面之前(草稿也是受保護的),不要透露你的故事雛形。

雖然口語上的陳述也是保護對象,但一來舉證不易,二來其中的詳盡是否能到達足以保護的程度,也還有得爭執。

再者,如果駱老師當時有明確寫出是誰、說了什麼故事,並且是為了評論所需,篇幅也適洽,就可能符合合理使用原則。不過好像沒有,他只說有個學員說而已。

不過我在猜要主張著作權保護,恐怕還是礙難成立,因為該學員要舉證已經有相對完整的創作性(creativity),即有最低程度的個性、獨特性,不論是草稿或當時講述的內容。

所以談到最後,老師說著作權法的保護其實動輒得咎,線畫得太嚴格,反而讓思想也受限制。可能只能動用每個領域自己的倫理,說他「很不厚道」XD

確實,因為文壇的權力關係(大作家與初心者、小學員)也衡量不進去。大作家看到就吃、貪得無饜的饕餮式創作慣習也評價不進去。忠告只有少參加點必須交流的創作分享會,小心梗概遭「引用」。

ということです。

2026年9月29日 星期二

天色⋯漸漸光⋯暨20260929泰升金句集錦

1.

本以為在我戮力治理之下,至少我上學路徑可恨的違停應該已消滅殆盡,沒想到連假過後直接受贈雙響炮:

過辛亥路大路口時,一輛宅配通堂堂擋著一半斑馬線,根本看不到對面的行人紅綠燈🤣,但要趕路就沒拍

到了學校後,曾經的違停重災區故態復萌,說好的維持了一個月的美麗呢🥺。

違停這種事跟病灶一樣,你以台灣感性人情味寬縱它,它就會天天夜夜大大方方來困擾你,一定要得而誅之,立刻通報我的好友駐警隊,但他們說:「會要一段時間喔!」

只好下一節下課再去巡巡田水了。

當台灣人還真累😓

但我不怕苦不怕難,只因我堅信:「因為阮知影,無行過寒冬,袂有花開的彼一工」🌺🌄——!!!


2.

我敢走在標線人行道上...已經是更加勇敢的人...

里長助選團隊從這個月開始,都會擋在垃圾車區,跟提著大袋小袋的我揮手致意。

都要繞開他們,連眼神都不想對,在想如果說:我戶籍不在這,他們會不會就從此不來煩我?

台灣的戶籍制度和租屋黑市一體兩面,房東不讓入戶籍,國家不知道我住這,所以我不能投票,對居住地的公共環境沒有話語權,無從決定

所以才要每逢投票就千里迢迢包車返鄉入匭一個,我可能這二十年來只住了三年左右的「故鄉」的票。然後台灣人覺得好熱血好浪漫。🥵

但沒有什麼好抱怨,一來是我自不量力,初出茅廬就想入主台北市蛋黃區(?);二來,我們台灣有台灣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容外人說三道四!

不說了,先去唱歌回復一下心情:咱就大聲來唱著歌、一直到希望的光線、照著島嶼每一个人……

此時汽車的頭燈照亮了跟前的標線人行道,我不由得熱淚盈眶。天色漸漸光,原來是真的!


3.

今天板書是時事題!但我還是聽不太懂就對了畢竟也沒有想到您們北美取得什麼學位。

20260929 泰升金句集錦

「這才是科法所的學術目標,但我們現在都忘了,我們現在把它補習班化了。」

「我讀了兩個法律系:台大法律系和…好啦,帝大政法科。」(講到他問留日老師日本戰前行政法,一問就知道他只能「馬特拉不拉我自己來拉」,但也不能怪那位老師,畢竟他學的是戰後的行政法,因此泰升只好把台大日治法制藏書搬出來自己找資料)

「你只有參透了,才能用白話文講出來。既然參透了,你一定考得上國考——沒考上你來找我。」

(在法律系「地位」被肯定的型態,或者老師們心嚮往之的成就會是)

「出國考、你的學說被立法院、被最高法院採納…或者想當大法官…我就跟大家不一樣,我就怪胎。」

(但路是自己選的,自己擁有熱情、也自己知道代價即可)

(有個老師說)「我們常常法律抄德國,施行細則抄日本」施行細則就要執行、要接地氣,畢竟我國跟日本的社會性質還是比較相近,雖然日本也是「用美國方法學歐陸法」,例如引入台灣的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泰升:「碗糕啊。」

「要賺錢去當律師,要權力去當司法官,那你台大法律系有沒有讓老師有當學者的榮譽感?老師有沒有讓學生有追求知識的熱情和榮譽感?」

「…還用德文,你在秀什麼ㄚ?!我有義務讀懂德文嗎?」提他相同主題但用不同語文發表的論文,連註腳也會改引用與論文相同語文的文獻,畢竟論文是要讓目標受眾讀懂的,「——你用德文就是不想被批評啊!…好啦這裡已經過度偏激了。」🤣

「外國法是一種option,而不是要去抄襲。」

「我同意(學者性別未能各半)是歷史的不正義,但一定要學術審查性別各半,就傷害了另一種利益。在占七成的人裡選五成,占三成的人裡頭也要挑五成…沒有對錯,只有選擇。」


4.

好像愈讀愈喜歡法學了,其實也沒特別理由,還是覺得法釋義很無聊,但因為認識了泰升,他把法學給對象化、歷史化,於是我可以抽身出來,後設的認識到今日的台灣法學教育是為什麼變成今天的模樣。

又上了迺翊的行政法,開始細緻的看法釋義實務裡怎麼去斟酌法對行政的拘束與行政行為的形成自由,兩者是相對的,立法的拘束大或司法的審查密度高,行政的裁量就小。這剛好和我好奇的主題若合符節。

雖然還是牢騷滿腹的法盲無誤,但好像開始拼出一億片巨大拼圖的邊邊,知道這一個系統約略長什麼德性。期待在我手中變成旋轉的小星球!

PS 也覺得用法律文書體爭執那些無聊的事情很f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