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

嫖性




家父只要跟他的homies去中國,我就會問:「又去找露露姐姐、娜娜阿姨?」

他也理直氣壯,金句盡吐:「照顧孤兒寡母,勝過造橋鋪路!」

我快笑死,但轉念想,這不就是人類學家會搜集到的「勸嫖俗諺」嗎?

趕快通知大教授來把屁話歐吉桑的傑作照單全收,並且杜撰出「嫖性」一詞:

大園鄉內海村因為資源貧瘠,看天吃飯,因此樂於捕捉機會,分享社會資源,也製造人口浩繁。

也因此他們傾向陰陽雙修,天地合補……

一篇「內海村第一本民族誌」於焉告成,趕快翻成英文我就可以拿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獎60萬元了,是不是很可笑啊?

如果看出其可笑,那怎麼會覺得仰賴歐吉桑們自創的「勸賭俗諺」,及以小搏大的「賭性」不可笑呢?

2026年4月14日 星期二

一步,即法官國?



1.

蔡宗珍大法官好像很害怕讓司法權來作價值決定。

不知道是不是她今天說的,威瑪憲法被當成基本權許願池,包山包海,最後仍落得希特勒降世的恐怖經驗嚇到她了。

她說:「如果憲法已經有具體答案,那你還要民主幹嘛?憲法聖經化之後——我沒有不敬的意思(🤔)——那主宰者到底是誰?

當然不會是有形成空間的立法者,而只能是法官⋯⋯法官國的形成。」

想起張娟芬曾經為文批評拒絕開門接招死刑釋憲的大法官會議,說這才不是司法最小限度主義,根本是司法虛無主義。

查了一下,已經是2010年的文章了,我才剛出生😌,Time flies!

比如說,如果憲法法院推翻國會引入鞭刑的決定?基本上是不可能不推翻的吧……但當然,眾所周知,憲法美庭劉大法官亦,是主張六法全書唯一鞭刑的😌這麼愛嚴刑峻罰,何不更加吃苦耐勞?也同步引入炮烙如何?

違停鞭三下,行駛人行道鞭六下,違規致死鞭九下+炮烙乙次。讚吧。小小多傷的國,起飛!


2.

隔天問了Oh My 甲:鞭刑真的有可能嗎?他說不可能啦,大工程欸,要修很多東西,整部刑法從總則到分則都要加進去……

大失所望。畢竟我是誰?六法全書唯一鞭刑主義者。違停鞭三下,行駛人行道鞭六下,違規致傷鞭九下!

不過他爽快答應可以幫我們過目危險駕駛罪的資料。吼唷,當他的白種乙了❤️


3.

和Gemini討論。

蔡宗珍大法官說:

「如果憲法中已經有具體答案,那你要民主幹嘛?憲法聖經化之後,那主宰者到底是誰?當然不會是有形成空間的立法者,而只能是法官——法官國的形成。」如何反駁?

-

Gemini反駁:

蔡宗珍老師這段話的核心在於警惕「司法積極主義」可能導致的「法官國」 (Justizstaat) 現象,即當大法官過度擴張憲法解釋,將所有政治議題「憲法化」時,會剝奪民主議事空間,形成由非民選法官主宰國家的局面。

要反駁這個觀點,通常可以從「憲法作為民主邊界」、「少數權利保護」以及「程序正義」三個維度切入:

1. 憲法不是「答案」,而是「民主的遊戲規則」

  • 反駁點在於:憲法聖經化並非為了提供具體答案,而是為了防止民主被濫用。 

  • 反駁邏輯: 如果民主可以決定一切,那強大的一方(多數)隨時可以透過法律剝奪弱勢者的生存空間。 

  • 核心觀點: 憲法的功能不在於取代立法者的空間,而在於界定「什麼是民主不能觸碰的底線」。大法官的角色不是在寫聖經,而是擔任球場裁判。如果裁判不哨音(不解釋憲法),比賽(民主)就會淪為叢林法則,最終摧毀民主本身。

2. 矯正「代議政治」的結構性失靈

  • 蔡老師擔心法官主宰,但反駁者可以質疑:立法者真的能代表「主體」嗎? 

  • 反駁邏輯: 立法者往往受到選票壓力、黨派利益或財團影響,對於少數群體(如受刑人、跨性別者、勞工弱勢)或長遠價值(如環境權)往往視而不見。 

  • 核心觀點: 司法審查是為了修正「民主失靈」。當立法者長期怠惰或刻意忽視憲法保障的權利時,法官的介入並非主宰,而是「還政於憲」。沒有憲法約束的立法者,可能會變成另一種形式的「議會獨裁」。

3. 動態憲法的必要性:憲法是「活的」

  • 蔡老師認為憲法不應有「具體答案」,但這也可能導致憲法價值被空洞化。 

  • 反駁邏輯: 社會在變遷(例如隱私權在數位時代的定義),如果憲法不能由法官透過解釋賦予現代意義,那憲法就會變成一紙無用的古董。 

  • 核心觀點: 所謂「法官國」的指責有時過於誇大。在台灣,大法官的解釋往往會保留「立法形成空間」(例如宣布違憲但要求兩年內修法)。法官並非直接寫法案,而是劃定邊界後,要求民主體制在邊界內重新討論。

4. 權力分立的本質:制衡而非主導

  • 反駁邏輯: 司法權是三權分立中最弱的一環(既無兵權也無財權)。 

  • 核心觀點: 如果立法者可以不受約束地解釋自己的權限,那才是真正的「立法者主宰」。法官的存在正是為了確保「法律的統治」(Rule of Law)高於「人的統治」(Rule of Men)。

總結反駁的核心金句

「如果民主可以不受憲法約束地產出任何答案,那你要憲法幹嘛?憲法的功能不是主宰民主,而是確保民主在運行的過程中,不會變成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政。」

這是一個關於「多數決原則」與「法治國原則」之間永恆的張力。蔡老師強調的是前者,而反駁者則必須堅定捍衛後者。

-

我:

你說『憲法不是「答案」,而是「民主的遊戲規則」』

但是憲法中就規定有許多實質的價值,而不只是中立、程序性的規則而已啊。 

-

Gemini:

你抓到了一個憲法學上非常核心且精彩的矛盾點。這正是「程序民主」與「實質法治國」之間的對決。

蔡宗珍老師的擔憂(法官國)傾向於將憲法視為一套「遊戲手冊」,規定誰能發球、界內界外在哪;但你提到的「實質價值」(如人權、平等、人格尊嚴),則像是規定了「這場比賽的核心精神必須是公平正義」,而不只是誰得分多誰就贏。

要針對「憲法包含實質價值」這一點來進一步反駁蔡老師的「法官國」憂慮,可以從以下幾個層次切入:

1. 民主的「自我防衛」機制(Defensive Democracy)

如果憲法只是中立的規則,那麼民主就有可能透過「合法程序」自我毀滅。

  • 反駁邏輯: 歷史上不乏透過民主選舉上台,隨後利用立法權剝奪人權的例子。
  • 核心觀點: 憲法中的實質價值(如人性尊嚴)是民主的「定海神針」。它們不是法官用來主宰立法者的工具,而是為了確保「民主遊戲」可以永遠玩下去。如果沒有這些價值約束,多數決可能會投票廢除下次選舉,這時憲法就必須像「答案」一樣站出來說:「不可以」。

2. 「反多數難題」的必要之惡

你提到的實質價值,本質上就是為了對抗「多數人的偏見」。

  • 反駁邏輯: 法律由立法者制定,代表多數民意;但少數人的基本權利(如言論自由、性別平等)往往是多數人想抹除的。
  • 核心觀點: 如果憲法只有程序而無實質價值,那麼少數人的權利將永遠在「民主空間」中被犧牲。實質價值的存在,是為了讓憲法成為「少數人的避風港」。法官解釋這些價值,並非在篡奪立法權,而是在履行憲法交付的「保護弱勢」契約。

3. 憲法是「預先承諾」(Pre-commitment)

想像一個人在清醒時把自己綁在桅杆上,以防被海妖的歌聲誘惑。

  • 反駁邏輯: 全民在制定憲法時(制憲時刻),共同同意了某些不可動搖的價值。
  • 核心觀點: 這些實質價值是全體國民在冷靜、理性時留下的「遺囑」。當後來的立法者(可能處於短暫的政治狂熱或民粹中)想要背離這些價值時,法官只是在提醒他們:「這是我們當初共同約定好的底線」。這不是「法官國」,而是「憲法主權」的體現。

4. 區分「核心價值」與「政策選擇」

這或許是反駁蔡老師最強的一點:法官並非事事都管。

  • 反駁邏輯: 法官國的指責假設了法官會把憲法當成百科全書,但實際上,司法審查通常只處理「核心侵害」。
  • 核心觀點: 憲法中的實質價值提供了「大原則」(例如:不能歧視),但具體的「政策手段」(例如:要用稅收補助還是法律保障)依然留給民主立法者決定。法官只是在立法者「撞牆」(觸碰核心價值)時才吹哨,而非坐在駕駛座上開車。

2026年4月13日 星期一

京都熊貓


Gemini生產的示意圖,好好笑,但當時她差不多就是這樣沒錯

「アイスのカフェラテ、一つ……あと……ハニーを加える。いいですか?」

京大時計台底下有一家Tully’s咖啡,美麗的店員溫柔微笑,露出困惑。我聽得懂你們日本人的日本語,你們聽不懂我的日本語,到底是誰需要再努力、再加油呢?在京都的前兩星期,我都在這種自暴自棄的自言自語裡度過。

因為長著東亞皮肉,如果陳詞套句的招呼日本語太流利,他們會誤以為你就是本國人而語速全開。你若遲疑:「欸?」他們可能流露不耐,想說幹嘛裝聾,或者智商陡降。

只好改用英語,讓他們知道誰才是老大。雖然英語和日本語皆破,但突如其來一張嘴,背靠著戰前文明想像和戰後政治現實,還是能演繹一番狐假虎威。

我和熊貓桑有過不少討論:可能從近代以降,日本籠罩在追趕米歐的驅力之下,始終想要證明大和是能同西方列強平起平坐的東方帝國。這則黃種人奮進的故事裡台灣沒有缺席,殖民台灣就是大日本彰顯能力、想被看得起,重要的手段之一。

戰後日本土崩瓦解,被美國塞了一部憲法,又一直在美軍西太平洋軍事實力的輻射之下,憤恨有之,慕強也有之。脫亞入歐以降,對「洋大人」的敬畏貫穿歷史。

前兩個週末我不在京都,跑去大阪嬉戲。回來在出町柳出站,白花花的夏末陽光花灑在鴨川三角洲。走近河岸,有不少人低頭畫畫。要了白紙一張,用彩色筆寫出虹彩斑斕的「TAIWAN‧MATSU」,手持著它在鏡頭前笑開了花。此後我幾乎每個月參加這個Colorful Kyoto辦的鴨川淨岸,在草叢裡夾出數量意想不到的菸頭。

活動有多國人士報名,年輕的日本人主動跟米歐輪廓者攀談。

我在大學言語交換板也是很難徵求中國語意向者,三封信裡有兩封石沉大海,只有一個經濟學部的女生回應,約我去中華餐廳,身邊此起彼落都是捲舌華語。

但無論日本語或英語,終究和心靈無法充分貼合。洶湧的心內音仍是最熟極而流的華語。

我不只活在語言裡,根本是寄生在語言裡。

在京都半個月後,課上完的秋天下午,我正穿行過京大文學部毫無風格的大廳,遠遠聽到一串抑揚頓挫在交頭接耳。還聽不清每個詞連綴起來的意思,但鄉音無改,像柯裕棻僅靠電影片尾的一幕海岸就辨認出故鄉台東,幾公尺外我就萬分驚喜:是華語!雖然是中國腔──三步併作兩步衝上前自我介紹。

一年多後我回到台灣,被日本語老師吉田女士問起:劉桑和熊貓桑分別是台灣人和中國人,是怎麼成為好朋友呢?我:「中台友好!」熊貓咯咯笑:「你這話兩邊都得罪了。」沉吟了一回,用依然左支右絀的日本語撓腮抓耳:「大概是因為,我們都不太深愛自己的國家吧?」

吉田女士意味深長的:「咦……意思是?」

如果她很愛中國,我很愛台灣,我們可能連認識都不想認識,寧可擦肩而過。畢竟身為台灣人,是沒有少感到過被中國欺負的。但我也想印證,是不是所有人都這麼可憎?在台灣憑著網路激烈的言論眺望,很難不覺得十四萬萬人肉長城果然是一具模子刻出來的。但人怎麼可能都一樣?不「心向祖國」的中國人們是如何長成、又怎麼思索?我好奇萬分。想和他們促膝長談。

台灣是中國人最難抵達的海岸,此前根本苦無對象深度訪談,反而在日本認識了超過一生加總的中國人。

熊貓桑來自四川的小縣城,嗜睡嗜食兔。兒時故鄉因為蓋水庫,已經沉到黝黝的水底。後來搬去的地方是在一處山頭,環繞著一座湖泊,偶爾會有哪家婦女投湖的新聞。連高考都沒考,在潤學弘揚前,她就隻身赴日,從語言學校開始讀起。

她回憶,當時有個人遠遠跑過來,以為是大學部的後輩(這話中聽,能說就多說點兒),開口才知是台灣人。她喜歡台灣,最喜歡康熙來了。但此刻還不能摸清對方底細,需要謀定而後動。畢竟我深知在中國,民國粉也所在多有,對台灣有陰差陽錯的寄託、不著邊際的政治想像。

只是剛認識不便交淺言深,未來再慢慢打探虛實。回宿舍後傳給她珍藏的徐熙娣手動截圖表情包。

她很滿意:我存起來了。

熊貓桑約我在京大旁邊一家沖繩料理店,我既期待又躊躇於保密防諜,一碰面就衝她抱怨app上配對的日本人,問她該怎麼繼續撩下去?她咯咯笑不停,希望習主席趕緊死一死。

哇,肉身在牆外,言論就能這麼反革命嗎?那麼,是不是該採取什麼具體行動,來推波助瀾呢?

「也不用了啦,躺在床上罵娘就好了。」

這不會太消極嗎?她才微微正色:欸可是如果硬碰硬,只是變成另一個主席。

我在台灣的教授也說過,人人都想當大寫的主體,就成為永恆之戰,不如師法「後學」,將一切都煙消雲散成粉齏。

像玩笑,卻又很啟蒙。對抗碩大無朋、堅不可摧,何妨凡夫俗子老老實實的躺進我們那和煦的青春的墳墓──被窩裡,慷慨激昂的夢囈幾句,也就功德無量了。

但我比她積極一點的地方或許是,終究我生在一個號稱自由民主的島,底色上我仍相信制度裡留有方法上達天聽,影響決策;可以眾志成城,即使只能左右毫釐。畢竟她所生長的,據她所說,是一個連學生的社團活動都要防微杜漸的泱泱大國。

我們身在第三國,卻仍不免被各自國內輿情牽動。有時候看群氓亂舞,徒呼負負,只能和她雙手合十,互道一聲:「祝福。」

她說她想出家當尼姑,嚮往木魚青燈。奈何日本女子大學生之間竟然仍會彼此詢問:你想幾歲結婚、想生幾個孩子?沒人看出她一臉禁慾,只好配合眼前朝思暮想當賢妻良母的女子同學,答以:「30歲,兩個(微笑)。」

一入冬,京都的氣溫就掉到十度以下,亞熱帶海島民已經呼哧呼哧,怎麼用衣物緊緊包裹都不夠,出門前看著Amazon買來的穿衣鏡中人,懷疑是準備去滑雪而非上課。

我以為來自山嶺的熊貓桑肯定比我習慣北國的隆冬臘月,但她在京大圖書館前等我,二頭身縮在藏青色羽絨服裡,連衣帽也紮了起來,我不禁評價:「你好詭異。」她邊閃來往的自轉車走過來:「什麼好詭異?」圓滾滾的,「是哆啦A夢嗎?」全身鈷藍,大概是她理想的袈裟色系。

冬日天晴,我網購的Diptyque肌膚之華淡香精到貨了。因為日本金融對滯在不到半年的我諸多窒礙,我請她代收,帶來「戰爭與殖民地的歷史認識」課堂給我。交貨前,我乾脆請她直接往我身上招呼,於是就在文學院旁的自轉車停車區轉圈圈,由她操起殺蟲劑追殺華麗大蟑螂,一下一下噗哧噗哧,助我菩薩滿身香。

我的京都一年之所以成行,也是拜疫情遷延再三,從其他學校一路豬突猛進,最後正取的學弟被我熬到畢業去了,我們才得以壓扁了月映萬川的平行宇宙,在楊柳依依的鴨川河畔相遇。

我才有這份殊榮對熊貓桑惺惺作態:「我可是非帝大不讀!」

日本拿了甲午戰爭的賠款,在1897年成立京都帝國大學。臺北帝國大學則由日本殖民者成立於1928年。日本人拿到錢是蓋學校培養人才,雖然是為了殖產興業、船堅炮利,但無數知識人的星星亦冉冉升起。百餘年後,我們這些黃皮膚黑頭髮各懷鬼胎的東亞人,猶能在這一片小小的海洋交織愛恨情仇。

學期結束前,她的就職活動就開始了。晚上不能A,但白天可以C。河原町三條的MUJI Café是我們的基地,因為符合以下指標:有插座,拿鐵通過她的金舌頭檢定,宣判以「不難喝。」我讀我的電子書,她做她就職活動的習題,鬼吼鬼叫不懂日本人何苦樂於折磨和被折磨,我百無聊賴說頑張って,她說頑張って去當社畜。

她因為就活的多益考差了,正在準備第二次考試。既無駄時間,又要一筆開支,焦慮非常。我漫不經心,用中華說教男的老氣橫秋對她曉以大義:「跟你說啦,我爸說:能用錢解決的吼,都是小事啦。」繼續埋頭猛吃蛋糕。

日後她寫信給我,告訴我那一刻她看著對面的我,心想:這個人是來救我的吧。

可是所謂朋友,難道不是三不五時的互救嗎。沒有好萊塢那種驚心動魄,只在某些不想當人的史萊姆時刻,聽到師太真摯的開示:「你哪裡不夠好了啦?!還要多好啦?!」暈船時,我常常打電話過去煩老尼,逼她召開臨時研討會,在我的書桌上用自動筆芯潦草撰寫會議記錄,像剝花瓣卜卦的荳蔻少女:他愛我、他不愛我……幹,他為什麼不愛我?!

2014年我第一次造訪京都,就被鴨川三角洲的跳石迷住了,川水潺潺。日頭照得波光粼粼,身子骨暖洋洋。可以踏過一座座烏龜的背,把腳伸進水裡沖涼。整座古都的綠把我包圍。那時我就在心底起誓,總有一天要來這裡住上一年,跟它一起四季變換。

和京都大學同一個緯度,向西走十分鐘就能去鴨川三角洲跳烏龜。京都大雪那夜,我特別跑過去,看皚皚白雪覆蓋川水兩岸,如鵝毛觸地。春末,我們跟其他京大生一樣,並肩坐在三角洲喝便利商店買來的水果啤酒,慶祝她取得第一間內定,感傷我在京過半,前途未卜。

來自北方的賀茂川和高野川相遇,在三角洲處匯流成鴨川,攜手流向南方。隨後在京都以南的伏見和嵐山來的桂川匯流,在大阪境內繼續收攏沿途河流成淀川,在大阪灣出海。

有點冷笑話的是,賀茂川和鴨川的念法是一樣的,只有漢字不同,像令人困擾的諧音梗。

京都是出了名的冬寒夏熱,可憐的是冷歸冷還不太降雪,沒有雪國景緻。夏天盆地被群山環繞,熱氣就漚在裡頭,日本人揮汗如雨,疫情解禁後觀光客也來湊熱鬧。

她確定取得理想企業內定後的暑假,久違回了一趟中國。那也是我在京都最後一個月,每天混跡Tully’s和Doutor等連鎖咖啡店,乾掉蜂蜜拿鐵,逕自散步到她在西陣的1K房間臥倒。拎著超市買回來的無花果,啃得滿嘴搔癢,睡在她的沙發上。直到月上中天,穿越深夜侘寂的相國寺,抬頭看京都晴空朗星,走回我百萬遍的宿舍。

熊貓桑的信中寫,因為我總是很認真聽她的故事,所以她感到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麼一點價值。

我忘記是不是柴靜說過,在甲國人乙國人的分別之前,我們首先是個人。他生在那裡,在那裡生活,我生在這裡,在這裡生活,但彼此對生活的嚮往、所有身而為人的渴望,是一致的。

在我天經地義的接話:「對啊,祖國如何如何……」時,一起修中共黨史課的杭州同學問我,為何這樣陰陽怪氣。我:「不許你懷疑我對習主席的忠誠與捍衛祖國和平統一的決心!」因為不知來者何人,我又懶得喧嘩,如果是正常人如你就能聽懂我的陰陽怪氣,話中有話;但要是粉紅色彩比較濃厚,他驚訝後說不定引我為知己,跟我說幾句掏心窩子的話。

即將離開京都的前幾天,熊貓從她的祖國內地帶回來一只訂製提袋,袋上有我們的名言:「祝福しか言えない。」──只能說祝福。她說一年又快又慢了啦。我們可能都很逞強,或者怕一切濫情的事物,但都看得出捨不得背後那一點點的紅眼睛。

貼給我一闋歐陽修:「把酒祝東風,且共從容。垂楊紫陌洛城東,總是當時攜手處,遊遍芳叢。聚散苦匆匆,此恨無窮。今年花勝去年紅,可惜明年花更好,知與誰同?」

古都四季分明,我在夏末抵達,初秋登出,完整的看過一輪春花秋葉,目眩神迷,美不思蜀。啊抱歉,蜀是她的,我只能說美不思台。一點也不想回來。每一天都忍不住懷疑:身為殖民地賤民(吳叡人語),真的可以活在這麼美好的地方嗎?

此後提到期間限定的那一年,我都引用她的歐陽修:春夏秋冬,遊遍芳叢。

我們重蹈那天雪後難行的足跡,從京大往東走向銀閣寺,繞過它的背面走進山裡,沿著泰國男孩打赤膊帶領我的路線,重爬了一次夏天傍晚的大文字山,看日頭沉沉。山頂涼風獵獵,夕陽輝煌,背後落下的影子又瘦又長,像被代替著,在山上走了台步。

永恆又摩登的京都在腳下開展。即使肉身風化,這些記憶全都消泯,它依然會在那裡,一年一年的春夏秋冬。

那一刻我很難得的,生起武運昌隆的信心。這就是登高望遠的意義吧:還想活著,到更遠的明天看看。

當年她要從同志社卒業,跳槽來京大,和學校的治療師告別時,治療師給了她一段話。回她的信裡,我挪用了治療師那年的話:

「生きていて。明日を見ないと、わからないよ。」

──要活著。不去明天看看,不會知道喔。


2026年4月12日 星期日

賭鬼的厚誣古人



「自己責任」は容易に反転して他責になる。「自己責任」の重圧に耐えられなければ、自分自身の問題を否認して他人に転嫁するのが最も手っ取り早いからだ。だから、何か問題が起こるとすぐに「○○のせい」と責任転嫁して、「自分は悪くない」と主張する。

--片田珠美《一億総他責社会》

亦譯:

「自我責任」容易反轉為他人責任。因為不耐「自我責任」的重壓而否認自己的問題,並轉嫁予他人,是最易如反掌的。所以一旦發生問題,就以「某某之過」轉嫁責任,並主張「自己不壞」。

-

以前我覺得這段可以解釋扛不住「真男人」要求而被壓垮變窩囊廢的人。

都是A的錯、B的爛、C的鍋,讓我成就不了一番大事業。

好發於被母親妻子寵爛的傳統傳宗接代金陽具(看向某離島)🍆✨

現在我覺得甚至可以更具體去指出,為什麼那些好賭之徒會編造這麼多沒人聽過的「諺語」騙笨蛋人類學家?因為就要幫自己開脫嘛。

我怎麼可能告訴你我都被依嬭(媽媽)罵酒鬼、賭鬼?怎麼可能承認我沉迷的賭博行為跟其他地域一樣惡評如潮?

當然是淵遠流長的地方俗諺告訴我這樣好棒棒呀,不然你去罵列祖列宗。這就為賭徒的厚誣古人提供了動機。

而學者故意或過失的不察,不只使賭鬼的推諉卸責完成,還變成定義、傳播。

為了圓滿這套解釋,還要先擺弄舌的能力,把黑的褒成白的(將賭博行為質變為「以小搏大」之美德),就是凶行著手後一路到底的不得不為了。

2026年4月9日 星期四

視死如歸:記小s復出




近日s復出了,好想跟她說,以前是你陪伴我們、給我們勇氣,現在換我們還你。

B2取的「主持復健」很恰當,舉步維艱,但步履不停。

星盤中,土星每隔29年會回到出生時的位置,占星學上稱為土星回歸(Saturn return),等於是一次大考,土星考官會來評量你是否克服此前人生恐懼的事物,或者再次摔倒。

我的好朋友雅母跨入30歲前,被大學以來的伴侶分手了。

她說:「根本是土星撞擊🪐💥。」

我:……你不要嚇我。

她告訴我一個理論:放下的時間至少需要在一起的一半。

交往了8年,就要用大約4年來療傷。

想跟s說,看看大S陪伴你的人生,再衡量可能的餘生,那份痛,注定要用一輩子去忘記。

事情發生後,白冰冰有打給徐媽媽,以過來人的身分安慰,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實話實說:「還要痛很久。」

既然來不及,就乾脆抱緊。

不用強顏歡笑,無妨患得患失,我們愛的本來就是你的真性情。

死亡令人害怕。但想到前方有熟悉的人在等你,似乎,也可以「視死如歸」。

2026年4月4日 星期六

仰望星空,低頭滾糞




有人說中壢是中壢,桃園是桃園,要分清,還會永恆之戰劍拔弩張什麼的。

我都說啊啊、因為我兩邊都住過啦,所以我沒差的。

沒說的是都是不怎樣的地方啊,爭個你死我活在幹嘛。

朋友去英國讀書,半夜很想故鄉的海。

除了馬祖那年,我大概一直活在千篇一律不怎樣的城市,出國時真是一次也沒懷念過台灣。

台灣與中國朋友輪流問沒去找台灣料理嗎,我心想好不容易才逃出來,沒那個必要。

每天起床都會重複讚嘆,我這樣的殖民地賤民(吳叡人語)有資格活在這麼美的地方嗎。

嘆罷,仰望星空,低頭滾糞。

2026年4月2日 星期四

豬有腳,車有輪:從111憲判6看道路不再因地制宜的可能



中央和地方的權責劃分,有些是訂死在憲法裡的。比如交通。

除了國道、國有鐵路之外,憲法110條1項1款,列有由縣立法並執行的內容:縣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欲哭無淚。這就是為人詬病、一縣一制的偉哉「因地制宜」的憲法層級依據。等於是道銅牆鐵壁。

不用談改革了,六法一翻開它就天圓地方的躺在那裡。

但AI真的是有夠聰明。他說你現在讀的萊豬案,就有破口啊。

111憲判6又稱萊豬案,是中央和地方在吵架。

當年中央對萊劑立法了安全容許量,但許多地方議會人心惶惶,先行通過了更嚴格的標準,要求萊劑必須零檢出。

此事遭中央函告無效,激怒了地方,所以這些地方議會集體去敲大法官的門。

中央地方不同調並不是第一次。早在釋字738號,兩邊就已經鬥法一輪。那次是為了電子遊戲場。

中央規範了電動場不可以設置在醫院、學校周邊50公尺,但地方訂得更嚴,有的甚至訂到1000公尺。

那次大法官多數意見作出了合憲解釋,就是地方比中央更嚴格,OK。

但萊豬案完全相反,憲法法庭認為地方標準比中央更嚴苛,不OK。中央對地方議會作出的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是合憲的。

為什麼?來了來了,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要來了。其中一個理由就是豬有腳會跑——電子遊戲場不會四處飄蕩,但是豬肉卻會全國流通。

想想火車便當,是的火車便當:

「例如同一火車上所販售含牛、豬肉之相同食品,會因經過不同縣市而有能否合法販售之不同待遇或疑義,致民無所適從。」

大法官真的這樣寫啊。算是一個話糙理不糙。話也不糙啦,依然端著法律文言文的架子。

甚至連孫迺翊老師都深覺創意地,搬出了憲法148條,大名鼎鼎的貨暢其流:「中華民國國領域內,一切貨物應許自由流通。」

AI說,破口就在這裡。「如果事項具有全國一致性、涉及跨區域流通、或是為了維護國民基本生命安全,中央就有權限制定法律來進行全國性的統籌。」

111憲判6核心的論點在於「食品安全標準涉及全國市場的統一性與國際經貿,因此由中央立法。」

那麼為了給予最高位階的國民生命權以最低保護,是否可以成為統一標線及工程的法理理由?

再者,同於那盒走南闖北的特盛豬肉火車便當,我們同樣可以主張:道路不是斷裂空間,國民跨越縣市移動是常態。如果此縣彼縣的交通語言不通,將妨礙安全及流動。

其實在憲法裡,中央與地方權限不是互斥的,而是——老師和大法官說是同心圓,但我覺得像千層派,而且是融化糊成一團的那種。

有些事項,憲法中重複規定,權限邊界並不清晰,像遊戲場和萊豬兩案都要司法權介入作個案認定。

萊豬案中,大法官如何排除地方對獨佔公共衛生的主張?因為「公共衛生」、「衛生」分別訂在中央立法和縣立法事項。換言之,雙方都可以主張。

大法官也是撓破腦袋:

「由於上開憲法規定之文義仍無法提供水晶般透明之清楚答案,故需就憲法之體系及規範意旨進一步解釋。」

6桌客人點一首〈水晶〉,老師音樂下。

意思就是只讀憲法的文字,你思辯不出個所以然,必須看整體架構、去探索憲法的本意是什麼。

主要還是基於國際貿易政策是中央限定事項(107條11款);和豬肉有腳,會跑來跑去。所以公共衛生雖然中央、地方都有權,但在本案裡必須向中央對齊。

公共衛生。是的公共衛生!

如果食品安全可以被大法官解釋為公共衛生——畢竟憲法訂定的年代恐怕沒有食品安全這個概念或詞——那交通安全未嘗不能走這條釋義之路。

事實上,交通事故的死傷一直都是公共衛生、流行病學的重要研究題目。不是只有細菌病毒能入其法眼,萬不可望文生義。

我有一次被以交通粉專身分受邀短講,邀請我的就是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老師。

另一個是平等權啦。一個國民不應該走在台北街道比較安全,走在雲林卻明顯容易死吧。

只是大法官也是血肉之軀,一樣受限於時代及認知。驟然要他們接受諸如公共衛生也包含交通死傷,或者什麼交通權之類的「新興人權」(雖然我不這麼認為),也需要時間浸潤,尤其如果袞袞諸公耳根子很硬的話。

但那就是我們該繼續努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