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放任傷亡一再發生,能否視為一種國家「不作為」暴力?
AI:
可以。
但需要區分:
- 它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直接暴力(如軍警毆打民眾)
- 而是一種「制度性不作為」所導致的暴力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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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不作為暴力」?
這種暴力的關鍵特點是:
- 國家有能力預防或介入、卻選擇不作為,導致人民受害。
- 它不是單一個人的犯罪,而是制度性地、持續地放任災難發生。
例如:
- 明知路口危險卻不設人行道與紅綠燈
- 長期放任駕駛無實質審查、無定期回訓持續上路
- 應強制要求所有車輛擋風玻璃的透光率,卻選擇屈服於利益團體壓力
這些都可能構成國家的「不作為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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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理背景:哪些理論支持這樣的說法?
1. 結構性暴力(structural violence)
→ 指一個社會制度本身使部分群體暴露於死亡、傷害與剝奪中。
→ 這種暴力「沒有明顯加害人」,但結果一樣是死亡與苦難。
→ 例:設計不良的城市交通、無法負擔的健保、無障礙設施缺乏等。
2. 國家暴力的轉型理解(violence by omission)
→ 國家對某些人群「選擇性放任死亡」,等同於透過不作為進行統治。
3. 法律義務視角(特別是在憲政民主國家)
→ 若法律或憲法賦予國家保護人身安全的義務,卻明知風險仍不行動,
→ 則可能構成違憲或國家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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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舉例:台灣交通安全作為一種「制度性暴力」
- 每年3000人死於交通事故,遠高於日韓
- 知道問題所在(行人地獄、駕照取得容易、道路設計與執法實務偏袒車輛)
- 許多交通改革已被倡議十年以上
- 但政府仍未全面改革制度與預算分配
在這種情況下,死亡本身可能不是意外,而是政治冷漠的「可預期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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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應你原本的問題:
國家放任傷亡一再發生,能否視為國家「不作為」的暴力?
是的,可以。
尤其當:
- 有明確的統計資料與預測模型在警告風險(例如我們在年初就可以預測:今年交通死亡大概又在3000人上下)
- 有現成可行的政策或國際範例(例如日本、韓國、歐洲經驗擺在眼前,例如交通零死亡願景,例如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
- 有公民團體持續呼籲、但仍遭漠視
那麼國家的不作為,便不再是中立或無辜的「無能」,而是有責任的結構性暴力,也可以說是「#讓死者繼續死」的體制性共犯。
(本文由我和AI共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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