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9日 星期六

家學


中午到地政事務所找朋友的朋友,一個小帥哥,高考合格後擔任審查。

他座位前中後都是疊疊文件,桌上有一木盒的章,上面也是密密麻麻的字。

我才想起,小時候也看我媽有一盒這樣的印章,上面是當時看不懂,至今也未必了解的字。她熟練的踩過印泥,用力蓋上,看來非常神氣。

我爸的公司裡充滿油裡油條的業務叔叔阿姨,他們都說我媽是「會讀書的人」。

Emmy Hu說她媽媽從小就跟她聊我忘了,是貨物進出口還什麼政策原理嗎,沒把她當小孩。

我媽也是不知為何,就跟我分享直系血親的定義,「己身所從出、從己身所出」,「寫得很好齁?」讚嘆法律用語的莊嚴與美。

教我算親等。所以國中公民課實在不懂為何有人能糾結在這麼簡單的算術裡。這也算很難得半個家學淵源。

爸媽都做房地產工作,我爸要到處白天談生意、晚上綁看板。踏過一落落黃色看板,鐵絲圈,一桶糨糊,黑色麥克筆的甜甜異味。

我也跟車過,跟叔叔們在晚上當拆看板大隊,專拆他家公司,再用鐵絲在電線桿綑上自己家的看板。

家母則是常跑地政事務所,聽起來非常抽象,我只是覺得什麼地震?也太頻繁了吧?

他們都很會認路,在蕪雜的中壢街道找出標的,很熟練地從盲腸小徑巴庫出來。

但我就是大路癡加駕駛障礙。腦區不小心被開發到別的地方。

爸媽離婚後家母就沒在執業了,掛了招牌還是欲振乏力。也很久不見我爸。爸媽這兩股對於勞動的典範,在我成長過程中雙雙缺席,及身而滅。

家母預言過:你個性太直了,不適合做生意。

結果第一份工作就是在獻殷勤,搞買賣。

朋友遞來一冊靛藍軟皮精裝,內政部的文件範本,教表格填寫,怎麼設定權利、移轉所有。

天啊這世界上還有東西比這更無聊嗎,還沒翻就犯睏。他說,你就好好寫文學啦!

前幾天我才在法條裡讀到,我國土地登記制度有國家賠償,指地政單位如果登記錯誤造成損失,是由國家賠,而這個國家基本上就是那個公務員賠。

所以法律規定有個專戶是地政單位專門要來儲備可能的賠償。

這職業風險!

還有,民眾還會訴願。他跟女友到日本休假,第二天同事就傳訊給他:你又被訴願了。我說,訴願是公家單位的客訴嗎?他說對,走完訴願才會到訴訟,但就算是訴願還是要走一趟流程。

那訴願事由呢?有的是跟律師吵架,他們拿法條攻防,單位又沒有法務協助。或者捲入家庭紛爭,給了民眾不想聽的答案。

看來這鐵飯碗也不好拿嘛,那我就放心了,沒損失什麼XD

倒是確認了很多老代書超級爛。他旁邊兩櫃的姐姐點頭如搗蒜。現在地政窗口都很親切了,不會的交給承辦,他們會告訴你要補什麼件。需要什麼法律知識?什麼技術含金量?根本無。

送件交給助理,簽約才是本業。但據我所知,很多代書直接用定型化契約啊,難度在?

最難的應該就是案源啦。不動產金額大,有人脈最重要。

這不就老屁股們最愛自我吹捧的,什麼做事不如做人之類的道理,結果練得一身油腔滑調,專業知識低落,只是享用了早出生的經濟成長紅利和社會建制闕如紅利。

(地政士法民90年才制定,前面當過的老代書據說可以資格換證,不用經過考試)

結束在這會太突兀嗎?有黃錦樹之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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