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9日 星期六

《道德浪女》:吼唷


讀到「(...)都會被認為是猥褻而以刑法相繩」(125)笑了出來,想說譯者誰人?啊,是張娟芬,是可以埋首卷宗,一個個把有疑義的死刑判決揪出來的張娟芬。

張娟芬的人生是我嚮往的人生,至少她暴露出來的那部分。從同志議題入手,跑去爬山,跑去讀書,又轉作死刑議題,又跑去讀書。

不怕碰燙手山芋,全憑心靈的秩序。

沒有公開過伴侶。我猜她也致力於實踐道德浪女,畢竟書就是她引介進台灣的。

不過要安貧樂道,獨居在淡水的小房間裡,這很難。

大學時覺得道德浪女就是我,我就要當道德浪女,義無反顧。

可多年後它重出我重讀,這些字句我當年真的看過嗎?發現自己變得好保守,處處冒冷汗質疑:行得通嗎這?

一對一關係的互相鎖定當然不合人性,但它所代表的恐懼也很能感同身受。

是因為實戰經驗多了嗎?雖然沒有一段是源於背叛——都沒能撐到那個時候。在最近這一段我們甚至開宗明義:有好多帥哥,好想跟他們做愛。我可以嗎?我也反問:我了解,那我也可以嗎?

其實很開心他可以大方問我。因為我就天天夜夜在想,一定要找一個能讓我直言不諱的伴。不過卻是對方先開口。

我說,我覺得可以,但能不能不要告訴我?也不要讓我發現。只要你再開開心心的回到我旁邊,繼續愛我。

我還是不能克服關係出現另一人的害怕、嫉妒。

只要一點點,就翻江倒海的悲哀和憤怒。

就連在友誼裡,出現三個人都會讓我有點寂寞,想要角力,爭取注意。這可能是一種議題,可能源於過去的某些失落,不過它確實存在,所以格外能理解愛情為何要一對一綁定;可又不能保證不想吃別人,大河湯湯只取一瓢飲?婀娜,人生苦短。

要嘛限縮自己的慾望,要嘛訂定雙方都能外出用餐的契約。

雖然訂出來有點四不像。遭到(未有經驗與經驗豐富的)讀友們抨擊:這樣對嗎這樣好嗎?氣到我反擊:請問毫無經驗的人可以批判我嗎?

後來我們平和的達到結論,書中表達的正是,你想要什麼關係都無妨,但要心存善念、誠摯溝通、以不傷害他人為最高原則。即使一對一,作者也贊成,只要你思考過,你的伴侶也覺得很ok。像浪女Y的妹妹和男友。

她說妹妹男友聽到她的故事,臉還會皺成一團哭求:「姊姊你在說什麼啦,不要這樣啦吼!」

(道德浪女浪男。來源:https://www.rollingstone.com/culture/culture-features/the-ethical-slut-inside-americas-growing-acceptance-of-polyamory-1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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