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沒有錯,跟路人吵完架也一點沒有可資道歉之處。但的確,似乎,可以改採「有效」的作法。而不只是提高音量激烈控訴,尤其其他人一臉懵,整個結構不動如山。
但那會是什麼?
校內問題,好吧也許我還能找到對應的權責單位,寫封措辭強硬的信。
可是校園外,這個機制基本是失能的耶,偉大的科層!如果你沒有被社會生活的一些骾給絆倒過,或者看不下去,不想再忍氣吞聲,那真的很難發現:你處在末端,想驅動體制的肌肉排除沉痾,而中間的每一節神經都是斷開的。
只有投票那一刻,你有僭升為主子的錯覺。其他時候,廟堂諸公、科層菁英,才懶得理你。還肯作作表情打發一陣,就已經仁至義盡。
回到我遇到的難題。嗯,基本還無解。
是我要去苦口婆心?還是繼續不配合,變成千夫所指,每天等著跟人衝突,弱弱相凌?還是我終究也感到累,落回相安無事的底部,安分守己的繞過去,反正太陽依舊升起。
大學時受政治系同學提點,他教了我「政治效能感」(political effectiveness/efficacy)低落這個概念。許多無力感通常還是因效能而來。這又跟台灣始終還沒離開人治社會的殘餘有很大關係。
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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