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馬祖這半年,應該是人生最想談戀愛的時候。兩次來找林晴灣都講一樣的話。
前面目標明確,後方糧餉充沛,此時不談更待何時。
在島上後半年一段很好的經驗,讓我發覺,原來我是可以付出、也願意付出的人。
過去那央求著、索討著的自己,究竟是多麼害怕不被看重,所以千方百計出題刁難,試探那危脆、莫名而來、深怕不配的,喜歡呢?
感情原來只是這麼這麼簡單:
你在愛我的時候,我也在愛著你。
雙方意見表示一致,契約就成立了。
好像很少這麼篤定,進入童叟無欺的求偶期。生命大半台詞都是不談也罷,單身很爽。
確實是很爽。但過去要嘛沒錢,要嘛沒時間,要嘛是心理還沒騰出空位,總有資源沒到齊。
或者好不容易掙脫一段恐怖桃花,慶幸還是自由鳥好。
然而如今形勢轉變,條件終於具足卻無人響應,自然嗒然若失。
現在這個條件又快結束了,時效中斷後要重新起算,月蝕的魔術時刻即將走完,可能開始很忙很忙。
依照經驗法則,時間密度跟交通一樣會塞車,忙起來疊床架屋毀天滅地,冷不防又會丟出一個男友來亂。上蒼很幽默的。值得期待。
林晴灣跑到樓下去睡了。我在洗澡時覺得,「就是這樣室友的關係!」拿捏很好的距離,不聊天就彼此安靜。
......是不是養隻貓算了?
當異性戀好了啦,嫁到劉家無痛升級少奶奶,我們通謀向家父訛詐金孫獎金,我又詼諧可以每天跟你打鬧嬉笑。
但想一想又快吐,我有可悲到這種境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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