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有故事的人,坦白講》:發光的東西



這本書讓我大哭多次。故事本身已經夠豐富了,實在很難再置喙什麼。比較想提這本書的社會效果。其一是很感謝這些敏銳、聰明的記者,他們是這群小人物的喉舌。相對於同時期另一本寫大人物的《華麗的告解》採用抽離的第三人稱視角,讓採訪者董成瑜始終存在;這本《有故事的人,坦白講》則選擇第一人稱,讓實際操筆的記者隱沒,把故事擁有者推到第一線,成為臨風顧盼的主角。他們的人或離奇、或衰尾,笑罵由人。第一人稱敘事,也給讀者非常強烈的punch,彷彿這人就在眼前,跟你講述他或她的大起大落。你肝腸寸斷,他早已不帶喜怒,信手拈花來。


其二,書寫是一種奢侈的實踐。白話文是,幾乎是一種特權。誠然今天文盲幾乎不復見的台灣,人人都能寫。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有「寫作資本」,包含你或許相對有閒有錢,而且能夠邏輯清晰、架構儼然,以致利於傳播的寫作。「識字」人人都會,但「說故事」並不像直覺那樣容易。何況故事要能被聽見,也許還有賴傳播的外部條件,也許是社會網絡,也許是操作自媒體的能力。這些我們這世代的「本能」(也沒那麼容易啊對吧),對於這本書裡的「小人物」,其實早就隔了階級與年紀的溝壑。


還有一點則是,要提筆寫作,首先得覺得:自己的經驗值得被留下來。我相信寫作者常常問自己的一個問題就是:這有人要看嗎?我寫這有什麼意義?--許多人這一輩子都在他的人生裡,也許只覺得狼狽、木然,從沒想過記錄、傳播,也就很難進入公眾視野、成為集體記憶。且不說庶民史的重要性,單說我們的社會非常需要異質的寫作、不同的故事,而不是只有已經擅於記錄的,某個特定族群(受過良好教育、具有一定品味、寫作能力與傳播條件)的寫作。


比方我常好奇,在工地作工的人都在想什麼?[2017/02《做工的人》出版]我的駕訓班教練的人生風景是什麼?(by the way,我決定不再跟他置氣,是看到他LINE的狀態還兼差做機場接送,我氣就虛了。這就超有故事的吧)跑夜店、開跑車的紅男綠女人生怎麼過?吸毒者、娼妓、街友……乃至於家裡的老太太,不識字,坐在門口看人車像走馬燈日日一樣跑過,度過一天的我家外婆。如果他們可以提筆寫作,會怎樣記錄自己的故事?這本書給我們這樣的契機,記者以口述史的細膩,為我們留下一個時代,燈光以外的黑暗。而那些黑暗,或許才是真正發光的東西。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