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好好做人:太愛吵架,輕易斷絕關係,理直氣壯的背後是對個人能力的迷信。如果那時有一點點世故,明白事緩則圓,不必意氣用事。不為人脈,不為眼界,是為了和人創造深刻的連結與關係。那時閱歷太淺,不知這才是愛的真諦。還有參加社團,現在想想,紅極一時固然可喜,青春期需要被簇擁、感受被需要,很合理,但這年紀已經不為想有獵奇經驗可以吹噓,是為了能有多一點學做人的機會,有時候實在不知道哪個莫名的緣分會變成生命埋的伏筆,從雜訊變成主線劇情。所以,要好好做人,多認識人。
2.
被貞操綑綁:套一句周迅in《紅高粱》的台詞:(有人當烈女,有人當婊子。)「那你就好好當你的烈女唄。別人的事,少管。」應該大玩特玩,掀翻學校屋頂,像異性戀一樣猖狂淫亂,在性別盲的校規裡亂竄,在封閉的校園輿論裡活給別人看,利用青春肉體周旋在青春肉體之間,爽。不過被提醒:這樣就考不上台大了吧?--當尼姑考上台大又快活到哪了啦!說不定還發掘自己成為性工作者的潛力,好啦這亂講的,是發掘內在源源不絕的靈肉能量,儘早實現身心各種因壓抑而暴亂的免疫。
3.
腦裡空無一物,以致當教官擠兌、發下警告單,和曉真當眾以基督忠貞信條當成教育內容,沒有能力意識到問題化的可能和重要性,也沒有心理的社會支持、沒有能夠轉化成行動能量的社會網絡。全來自腦中沒有知識,沒有進步價值和論述能力。到現在都還一次次回到那些羞辱的場景,去想如果是現在的我,有勇氣對教官或老師說:你錯了,嗎?就算有勇氣,怎麼拿辯論當武器呢?--只要試想,這兩件事如果在台大一模一樣發生,會有怎麼樣的軒然大波?--就知道即便是表面上好好聽的第二志願,沒有思想武器,就還是草包,只能當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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