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讓人,得以成為人?大二時的生
態通識課,老師出了一道作文,題目很
八股:試說明何以「人之異於禽獸」?
基於對「人性」的懷疑,下筆時一直很
猶豫。後來讀到《共病時代》,論證人
類與動物其實面對諸多相同疾病,卻在
進入人類醫學的理解系統時移形換位,
對同一種疾病抽換了詞面,彷彿從頭到
尾就是不相干的兩件事,以此說明我們
面對人類自身,總是刻意過度放大了與
「異種」的差異性。這讓我認為,需要
指認、論證「人之異於禽獸」,與其說
在尋求事實(物種分類、哲學定義),
不如老實承認:是種近乎心理治療的需
求。
2008年野草莓運動的紀錄片《廣場》
(2010):「在這裡,我們為了成為意
義上的『人』,退化成一個個的身體……」
這個用身體去堆疊、努力企及/還原的
「意義上的人」似乎可以當成關鍵,拉
開了「獸性」、只需要滿足本能的那一
面--人類食色性也,也渴望自由、渴
望權利。〈山月記〉裡的虎則用長長的
自白,揭示對藝術的嚮往、成就的追求,
那是人類李徵異於禽獸的部分。
小說同時也鬆動了人優位於獸的階序。
李徵生而為人的社會處境、心理狀態,
使他貌變為獸。但在這個意義下,卻不
像「退化」:「現在變成老虎之後,反
而能夠冷靜地去思考,產生更多的發現
和對人生的體驗。」卸下人性的鐐銬,
突飛猛進得天人合一。遺憾的是「現在
心中即使出現非常優秀的詩句,也不知
道要用什麼方法才能發表出來。」文字
(或一切藝術型態)成了一種展演,標
誌人類獨有的技藝,但這個技藝只能用
來規訓、卻不是靈光(多動物性的一種
能力)本身。人與獸、野蠻與文明、藝
術的形式與內容,像一只反覆流穿的沙
漏,成為永恆的辯證。
人類擁有的所有技藝與才華,本都讓人
半信半疑。但是,是不是真有才華,要
做了才知道啊。要不斷用出手去換取,
以寫去博弈。「人性本X」是個虛妄的
命題:人性不該在真空中談論。才華也
是--面對整座文明建構起來的知識系
統、和恆河沙數的歷史對手,擁才自重
不啻蜉蝣曇花;然而也正因如此,必須
花一生的時間試圖證明;在時間的流動
裡形塑,逼近文明的最高級。若龜縮著,
那就在意義上真正變成獸,從靈光與再
現的抗衡裡自我抵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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