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365*] 225〈嫌豬手事件簿〉

下課後邀昱安到霖澤館一起看《嫌豬手事件簿》。
只有三人到場。

一種純粹的、冷靜的國家權力的靜態暴力之施
展。由規訓肉身開始,進入漫長無已的審判程
序。中間那麼多人或利誘、或威脅:「認個罪
很快就可以出去了。不承認就在自討苦吃。審
判很辛苦的。」那時候,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娟芬學姊是對的。無罪推定講起來那麼簡單,
在實務上卻那麼容易被疏忽,如風砂毫髮。不
是不同情被害人、更不是不保護被害人,而是
事實一旦發生過就注定失落,法院能做的頂多
就是認定檢警系統上呈的證物足不足夠使法官
認定被告曾犯罪。如果不足以,就該宣判無罪。

照哥也堅持這道至今仍不穩固的底線。看著日
本,我們確實沒有文明多少,更可能沒有多少
文明。這樣想著的時候,鳥瞰校園一隅的高樓
已經倏忽入夜,記不得夕暮曾投下長長的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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