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醫師已經是我的女神很久了,從她開始上談話性節目,展現她的諮商專業,就已經昏擊我的迷妹心,不管她是不是有任何推廣普及的意圖。
我喜歡她在書裡大方坦承,「女性擁有天生的母性本質,包括滋養的能力,這原是幸福與創造力的泉源(…)去交換跟男人一樣的東西,那代表著社會並未達到真正的性別平權。」(231)作為一個女性主義者,似乎有點政治不正確。「天生的母性」就是長久以來被女性抨擊、渴望掙脫的「本質」。但那也揭露鄧惠文的立場,就像于美人寫她:「誰說搞女性主義的女人長得都像男人?她當時捍衛女性權益的不卑不亢的態度在我的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從容不迫,也許還溫柔婉約,但並非不堅強,沒有立場,或者不敢於表達自己的立場。
當然要說它軟是軟了點,還是類似自我療癒,堆疊個案的故事。但又沒那麼隨便。不撂學院術語,不代表沒有程度。諮商實務的平易近人只是寫作策略,為了市場需求。貫穿全書的卻是紮實、馬上可操作的概念,聚焦在以核心家庭為主軸,輻射出的親族人際關係。個案與個案堆疊起來,就成為走入婚家的台灣異性戀集體社會心理,看得見文化在每個人身上輾過的軌跡。
有點警醒的是,諮商的目的仍然是讓人「回歸正常社會生活」。學校裡扮演黑臉白臉的雙股機制:訓導處與輔導室,後者就是提供理解與關懷,「協助」乖違規範的學生,「回到」群體的地方。
我記得修了教育學程的同學氣憤的告訴我,教育諮商的老師竟然問前來請求協助的同性戀學生:「你要不要也想想,自己會不會也做錯什麼了(才讓同學不愉快)?」當然,這老師的手法過於拙劣了。然而它仍透露了,關心有時並非目的,只是勸誘人回歸正途的手段。在諮商的專業與療癒的光輝下,沒有辦法生出質疑、走向基進:正途是什麼?誰定義的?為什麼團體生活是唯一依歸?
人嚮往和諧的關係,但為什麼在婚姻中和諧的關係非得是某個樣貌?夫妻和睦,婆媳相敬,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人對於關係的欲求、和諧的想像,都籠罩在更大的文化與時代之下。終於人可以選擇不結婚,而諮商師會說:只要你覺得舒適--還是我們可以探討,抗拒婚姻、其實是在抗拒什麼?
逆反著「大家都在做的事」考驗個人的心理素質。宏觀的問題,被迫微觀的「私了」,還可能病理化的暗示:因為從小原生家庭什麼什麼破裂,造成什麼什麼陰影,讓你恐懼走進另一個家庭--不過每個人都有痛苦都有病、都需要痊癒,又何須在意?就更遑論,不想工作的人了。是什麼什麼導致了你的怠惰、消極、不願長成大人、無能擔起責任呢?
走得太前面的人,甚至得不到心理的奧援。我相信、也肯定,心理諮商的偉大力量,賦予人們勇氣,在一個普遍灰暗的世界。但有沒有可能,拒絕融入群體、拒絕走進婚姻、拒絕經濟勞動的人,在溫暖的溶解、同理的撫慰後,原本畸零但不凡的靈魂從此熄滅,變成「一般人」。而持續反骨著的準哲人,可能用它破敗的一生拈起撼動時代的革命烽火,卻首先必須孤獨的堅強著,走過即使專業諮商也鞭長莫及,滿是屍骸的生命曠野。
看到「大眾幸福學」背後的預設,即便是聰慧自覺如鄧惠文醫師,在這樣的作品中也不能避免有其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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