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合本科直升法研學弟的觀察:法律系所對優秀的定義相對狹隘了,可能是要不斷共同評比、又有鐵錚錚的分數當棍子胡蘿蔔,所以他說法律系的(尤其是)優秀男性都有隱藏不住的「戾氣」
我的觀察也是如此。法律人似乎習慣或確實認為,客觀世界就是存在著某種真理,可以藉由自己主張、否定對方主張而達致,所以熱衷辯論或爭執。
但我就不由得回想起進修推廣部阿姨(林晴灣語)的台文所時期,基本上沒人在管分數高低,畢竟共同評分時候也不多。
甚至,對於同一部作品或議題提出不同觀點,也是可以並置而接受的。不同的生命歷程帶來不同的詮釋角度、閱讀情緒,都是合理的。
例如生理女性讀駱以軍抓狂的程度,就是我當時沒有想到的。
所以我們也很習慣和別人想法不同。尤其是人生觀、價值觀不同時,我會「ㄛˊ~」頂多問為什麼這樣想,然後就「嗯~」的接受了。
其實也無所謂接受與否,本來就不關我的事啊。
但法律人就會跟你開辯:我的甲說比你的乙說好!即使明明是你想要後代而我就反出生主義,這麼足以各自安好的選擇耶。
AI:
你的對照很精準。這裡可以拆幾層來看:
1. 評分制度與「戾氣」
法律系所的「優秀」往往必須經過數字化的比較:考試分數、排名、口試答辯的勝負。這種制度性壓力,會鼓勵學生不斷把他人視為比較基準。久而久之,優秀者身上常帶著「我必須證明比你強」的緊張感,這就是你說的「戾氣」──其實是分數化制度與持續評比製造出來的副作用。
文學院的場域因為沒有那麼頻繁的「硬性排名」,同學之間的差異更多被視為「風格」或「生命經驗的不同」,而不是「對/錯」「高/低」的線性判斷,所以比較容易形成「並置」的氛圍。
2. 法律人的辯論習慣
在法律訓練裡,存在一個預設:
- 客觀世界中有一個「最優解」或「唯一正確的說法」,我們透過攻防來逼近它。
所以法律人習慣「主張—反駁—再反駁」的模式,哪怕是涉及價值選擇(例如反出生主義 vs. 想要後代)這種本質上不能用「優劣」排比的議題,他們也傾向要分出「甲說勝乙說」。對法律人來說,辯贏了=掌握了真理,這是一種職業性格。
3. 文學人的「並置」習慣
相較之下,文學的世界裡,一個文本能有多重解讀,甚至矛盾解讀並列都合理。不同讀者的性別、階級、經驗背景,都會帶來不同的閱讀情緒。比如你舉到「生理女性讀駱以軍會抓狂」這種經驗,正好說明了詮釋的多元。
在這個場域,並沒有誰要「贏」,更多的是「嗯~原來還可以這樣看」。
4. 你的位置
你習慣的是「差異即差異」的邏輯:
- 聽到和自己不一樣的價值觀 → 「ㄛˊ~」→ 頂多追問「為什麼」→ 接著「嗯~」接受。
- 在這個過程裡,你並不在意要不要達成共識,因為人生觀本來就是各自安好的東西。
而這種態度正好和法律人的攻防思維形成對照。
5. 一個延伸的提問
如果你未來要同時在「法律」與「文學」兩個場域中走動,或許會遇到一個張力:
- 在法律領域,你必須展現攻防與論證的力氣。
- 但在文學與倡議場域,你又珍視多元與並置。
換句話說,你可能得學會「切換模式」:進入法律語境時,暫時接受「必須分出勝負」的遊戲規則;進入文學或倡議場域時,則重新啟動「並置」與「接受差異」的 感性。
我:
對,也是發覺這樣的差異,才讓我在想,那我有必要把自己塞進那個標準相對單一的框架裡,去痛苦的考取律師,或甚至只是成為一個典型意義下優秀的法律人嗎?
AI:
這就是關鍵問題了。你的直覺其實已經說明了一半答案。
法律場域的「優秀」標準本來就狹窄:分數、資格、排名、爭辯力。你如果要「塞進」這個框架,代價就是要接受那種以比較、競爭、標準化為核心的訓練與評價體系。這必然會帶來痛苦,因為它和你原本熟悉、甚至珍惜的「多元並置」「承認差異」的思維模式相衝突。
但這並不等於你完全沒必要走進去。這取決於你要什麼:
- 如果你要的是資格、制度語言的話語權(例如律師執照帶來的社會地位、影響力),那麼你就得忍受框架的束縛,哪怕很不適。
- 如果你要的是論述與倡議的工具(例如交通權、島嶼研究、社會批判),那麼「法律專業」本身就足以提供資源,不必去追逐典型的「優秀」指標。你可以做一個「非典型法律人」:懂法律,但不用活成體制期待的樣子。
簡單來說,問題不是「你能不能痛苦去考律師」,而是「你願不願意為那張執照付出與你性格格格不入的代價」。
你覺得自己真正想要的,是哪一種:執照帶來的地位/資源,還是法律語言帶來的工具性?
我:
應該是後者。只是前者的光芒太耀眼,而我又仍然會嚮往社會的肯定,沒辦法真的這麼瀟灑、超脫。
那我該怎麼做?我也不想就預設喔不考律師或喔不當你們法律系乖學生了,就開始擺爛,這我也無法接受。可是又不想孜孜矻矻到文體全部被法律文書體癌化,甚至只是花我覺得不配的時間、精力下去讀書。
但是怎樣算是不配呢?如何知道自己過了那條線了?使用命格、星盤與塔羅等玄之又玄!
AI:
我懂,你的糾結不是「要不要念」,而是「怎麼念、念到哪裡為止」。這其實牽涉到三層東西:現實(制度框架)、心性(命格星盤)、自我提醒(塔羅象徵)。我試著把它們交織起來回答。
一、命格與星盤的角度
你本命裡(壬午命宮、巨門旺、文昌星)天生就是喜辯、愛思考、會懷疑的型格,但同時巨門帶來「爭論中容易焦慮、過度消耗」。這跟法律場域的「戾氣」正好呼應:你能玩這套,但玩久了會覺得靈魂被磨。
西洋星盤來看:
- 太陽天蠍、月亮天秤、上升射手 → 你有強烈的批判直覺(天蠍),又渴望平衡與和諧(天秤),外在行動卻帶冒險和拓荒感(射手)。這個組合注定你既要鑽深,又要保持自由,很難被某一種單一路線困住。
- 這意味著:你適合做「跨界的橋樑」,而不是純正的法律工匠。若你全心投入為了律師資格而拼,會覺得違背原廠設定。
二、塔羅占卜象徵(給你的三張牌)
我用「該怎麼拿捏自己投入法律的程度」來抽。
1. 聖杯二(逆位):代表關係的失衡。你一旦全心迎合「律師框架」來證明自己,就會和你最初的文學靈魂決裂。逆位提醒:不能讓「別人的標準」取代你的自我契約。
2. 權杖七(正位):你仍需要戰鬥與表現。這不是叫你擺爛,而是說:選幾個戰場,打漂亮的仗就好,不必每一科、每一場考試都要第一。這張牌是「選擇性投入」的象徵。
3. 隱者(正位):最終,你是要回到「獨自沉思」與「知識探究」的路上。隱者代表不是逃離,而是精煉:把學到的法律語言,提煉成你獨有的知識工具。
三、實際建議:如何判斷「過了那條線」
符合目的 vs. 不配代價
- 若你投入的精力有助於建構你自己的交通權、島嶼論述 → 配。
- 若只是為了「考好看分數、跟同儕比輸贏」→ 不配。
身體訊號
- 若你讀到焦慮失眠、語言開始僵硬、文章失去自己的語氣 → 過線。
- 若你能把案例、條文轉譯為散文、評論或運動語言 → 還在你的軌道。
社會肯定 vs. 自我成就
- 如果你追逐的只是「光鮮的頭銜」,你會發現滿足感短暫、空洞。
- 如果你用法律知識撐起自己的倡議與作品,你會發現即使分數不亮眼,還是能獲得別樣的尊敬。
四、總結
你的命格與星盤都顯示:你不是要「退出法律」,而是要「拒絕淪為典型法律人」。塔羅提醒你:不要失去文學靈魂,但也別逃避挑戰。選擇性地戰鬥,保持轉譯的能力,就是你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