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奇寶貝版的泰升 |
我:
還有就是,因為老師你很注重金門馬祖和台灣不同的生活經驗,那如果要寫一部金馬法律史的話,你覺得它會有什麼特色?
泰升:
這個角度叫「互為主體」啊!這個主體也可以是原住民族,你也可以寫個原住民族的法律史啊。
我:
因為我是半個馬祖人。
泰升:
我覺得很好啊!你可以針對馬祖這個地方,他的社會是如何形成的——從 "law in society"(社會中的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它,這很好啊。包括 1945 年以前,馬祖的法律跟台灣本島、澎湖就不一樣。那樣不同的法律,有沒有對當地的社會造成一個跟今天台灣台澎不一樣的地方?
我可以舉一個例子,這是金門的例子:我們現在法律實務界都知道,「典權」的糾紛哪邊最多?金門最多。為什麼金門最多?答案是什麼?
我:
它沒有日治經驗。
泰升:
對!它沒有日治經驗啊!台灣的典權已經被日本統治 50 年的國家法消化掉了,變成不動產質權;戰後再設典權的時候,經濟條件已經不一樣了,大家跟銀行借錢是設定抵押權,了解吧?戰後經濟轉型進去,沒有人在「讓典」了啦。
金門因為沒有這段日治經驗,所以留著。馬祖呢?你回去查馬祖有沒有典權,這就是一個現成的題目,對不對?現成的題目!我教你,真的不是吹牛的,你就用現在的法學資料庫,去查法院判決裡面涉及馬祖、涉及典權的,把它找出來,我跟你講……
我:
(小聲)可是我的研究計劃不是這個題目……
泰升:
那論文寫完了、快畢業了,再來就是好好地把法學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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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泰升金句集錦
「我對美國那些理論保持距離,因為它奠基的經驗事實、生活事實可能是拉丁美洲、可能是美國,甚至是歐洲。」
「我們學過法律都知道,在學刑總的時候是不是很痛苦?連法律系學生都很痛苦了,何況是一般人?(問題很可能發生在)引入刑總(的歷程)…那個用語本身,就造成我們後續理解上的困難…除了專業傲慢和訴諸權威之外,你還能幹什麼?」
「我一直覺得不是在比誰的英文好、誰的日文好,而是誰的interpretation(詮釋)比較有道理。」
「學美國法,你會學得比美國人好嗎?我是台灣人,所以我講台灣的故事。」
「你可以問為什麼(《建構台灣法學》中使用的)法學通論都要用第一版?要看『何者為當』應該看最新版;但要看『甲說從何而來』就要看第一版。」
「到了第五代(法學者)還不反思,還在(不假思索地)跟隨德國,那就點點點了。」
「吵應不應該考沒什麼水準,比較有水準的吵是回到知識史:當時明治日本為什麼需要法學通論?那個需求到今天台灣還在不在?如果不在了就應該不用考了;如果還在就應該繼續考。」
1880年代以前日本法還沒有各論,所以需要法學通論這樣的總論科目,恰似1900年代的中國。
談法學緒論要跟上時代、有當代版本:「我在想的是『古蹟活化』的問題。法學緒論是一門很古典的科目,1881年,我的課都有史料佐證的,有年份。…要讓學生想上,要服務學生的需求。」
「認識到自己的侷限,也是一個貢獻😊」
《建構台灣法學》第四章先用日文發表,等於先讓日本學者批判:「沒有三兩三,不敢上梁山。」日文譯者把泰升的每一個註解原文都找出來看。
英文文章不給你甲乙丙說,正文只有「我怎麼說」,甲乙丙說都在註解裡。
要了解林紀東:朝陽大學畢業,留學日本,時值法西斯法學的年代,還有他和蔣介石同樣強烈的亡國之痛。「先理解,才能更深刻地批判……——今夕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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