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 星期二

單面宿N:社運前輩的故事




N前輩知道我也想翻譯書,引進國外經驗,一拍即合,沒多久就相約出版社開會,我和協會年輕的夥伴抱著幾本原文書去介紹。

因為N之前和出版社有合作過,所以過程也堪稱順利,很快就談妥。

但N的作風有很多我不能適應,愈想愈奇怪(好像Metoo)

-

在第一次見出版社前,約好準備上樓,我提及滿想寫一本台灣交通的書,不管是回顧交通政策史或簡單的車輛社會批判。

結果N突然很激動:「你們協會根本還沒成立,沒做出什麼成果,是要寫什麼東西?!」

N說自己在那個領域做了十年,通過了什麼法律,到現在還沒出書,我們是有什麼可以出?

後來我才知道N自己也在著手寫台灣版的該領域著作,只是寫了好幾年還沒寫好。

我心想:你自己寫不出來怪我喔?

-

N知道我有出書,建議我:可以跟馬祖酒廠合作啊。

我:「喔……」你不是反酒駕嗎?

N:酒廠才應該反酒駕啊!

一段時間後,N可能想證明什麼,在群組發來她的履歷:1990年代就寫過什麼書,但後來好像就封筆,再無新作,而是好幾本「企劃」「媒合」。

我登時醒悟:就是N現在在做的事,她對這一套很熟悉了。

-

話說N之前和同一間出版社合作的書,我完全沒聽過書名(她有送我一本)

我問起各大網路通路好像都斷貨了?好像也很少在實體書店看到,是絕版了嗎?

N說:上架都要錢啊!怎麼可以讓你一直有貨、都買得到?(大意如此)

我就在想,大費周章出書,不就是為了讓書出現在各實體和網路通路,觸及更多潛在受眾嗎?

如果不讓一般人能簡單買到書,那夸夸其談的印刷量,都跑去哪裡了?

-

前面不知道是表達能力不好,還是刻意模糊,我很難聽懂到底協會跟出版社合作,誰該出多少錢。

出書後要「幫忙」,這「幫忙」指的是宣傳嗎?我後來才搞懂是「認購」。

但認購幾百本書也要幾十萬,但N說得易如反掌:

「就某某老闆認購幾本、某某委員認購幾本、某某機關認購幾本……上面有他們的名字,就很容易啦!」

喔,原來書都流向這些地方了。

我說這不行,我們協會根本沒錢,我要帶回去跟會內討論。

N責怪說:你要全權代理啊,你就代表你們協會啊,哪有什麼事都要討論才能決定的?

我:錢的事我不能自作主張。

-

理監事同意,理事長有巧門,我才戰戰兢兢去說可以,就這樣辦。

但一坐下來,N又提了很奇怪的認購比例:你們協會包辦七成,我們協會三成。(不確定,但大差不差)

(剛剛爬了一下訊息,發現原先的認購分攤更懸殊,我們1000本、他們300本。)

N沒有提,所以當成理所當然的事情是:但表面上,例如封面上、版權頁裡,是看不出來這個差異的。

別人會真的以為我們的責任是50%-50%,出力一樣大。

我馬上就生氣了:憑什麼?

N說:出版社是我的人脈,那你們當然要多付出一點啊。(大意如此)

我:這樣我們也可以自己找出版社,就不用你的人脈啦。

N:好啊,你們去自己找啊。只是我們都跟人家談到這裡了,這件事應該讓它繼續下去吧?

雖然認購比例很不公平,但我想至少有人分。如果自己找出版社、自己談,第一刷可能全部都要吃下來。

有理事表達疑慮,但大部分覺得可以,理事長也很有信心。後來的認購比例是我們六成、他們四成,於是工作開始。

-

翻譯由出版社找固定合作的人選,所以我們和N兩方都不必出錢。

譯稿一批批出爐後,我們協會包含我有三個人在審訂譯稿,要同時讀原文,查看和譯稿間的落差或怪譯。

斷斷續續花了2~3個月,最後幾星期要快速過完好幾章,我覺得比出自己的書還累。

N不解日文,所以總在群組說:感謝了!辛苦了!

最後兩週,編輯把一校稿給我和N,N才真正進入審訂工作。我又重新讀了一次被我們修到盡善盡美的中文稿,滿自豪這份作品,也再次挑出很多內容或形式上的錯誤。但不知道N是否如此。

過程中編輯不知是不是不太想和N聯繫,常常對我說:「那請你也轉告N」。

我心想我又不是你或N的秘書,我是跟N的協會平行的代表耶。才說:「你要同時告知兩方。」

本來版權頁上兩協會都掛譯稿審訂,是我提議要把我們自己獨立出來,因為N不懂原文。

不過後來反而N獨立變成中文審訂,我說我也可以加進去嗎?編輯說不妥,才作罷。

-

討論封底推薦語的摘錄時,N說能否請我同意拿掉某主席?並說是某副院長、某委員有意見,因為某主席已經不在立院,「其深感不認同這樣排序,拜託拜託劉亦了」。

因為考慮到怕政治人物會對銷量有負面影響,所以我本來就有羅列備案媒體人的推薦語。只是沒想到N選了更多現役政治人物。

之後N又要求:能否讓某副院長、某委員在最前面的排序?

這我就很難苟同了,是官大學問大?憑什麼現役政治人物在最前面?遂說:「這有點在輕視學者專家吧?」

N:「說輕視,太沉重!……」啊不然咧。

編輯也表示不妥,通常都是按姓氏筆畫排,如果不這樣,那要有足以服眾的理由。

我也請N可以闡述一下她的思路,如果我們都同意當然可以考慮。

但N只重複:「拜託了!」

是我剛好想換上另一位學者的推薦語,才讓筆畫數較少的副院長、委員剛好在最前面,遂了N的心願和「拜託」。

-

早上和出版社線上開會討論新書記者會的邀請人選。N再次用擴音開會,導致會議室整個回音吵翻天。

我提苗博雅,N說阿苗我邀過了,她有更重要的事。

我說那另一個爭議一點的,徐巧芯如何?她之前有違停事件,如果邀請她,讓她感覺遷過向善,也有新聞點。

N說:如果黃國昌不能,那徐巧芯更不能!

我:什麼意思?

N又重複說了一遍:如果黃國昌不能,那徐巧芯更不能!

又是沒有理由。我前兩天的確才否決黃國昌。倒不是我個人對他有什麼看法,而是去年遊行他宣傳後,我們反而要花很大力氣解釋,無端生出很多成本。

-

最後N又提議:明年國際書展,乾脆請作者來台灣吧?

我心想這是要誰出錢了?誰負責包辦作者起居、翻譯和各種居中協調?

一定又會變成:劉亦你會日文,你又是交通權學會的……

休想。我直接開麥說:我們協會討論過了,但就資源和人力,我們辦不到。

出版社和N都說:這件事不能一方說了算,一定是要三方共同協力。

出版社我可以理解,一本書都還沒賣就要下血本請人來,沒道理自己擔。

但我已相當熟悉N之套路,好聽的名聲她要,重要的人脈她要,但是誰來做?誰付出?那得兩說。

-

這本書出完之後,我個人就不打算再和N有任何型態的接觸。

跟很多不同場域的人一樣,躲在學院裡的、在地方呼喝的,或者有長長的頭銜和經歷,好像「企劃」「媒合」了無數本著作,政商關係融洽,推動無數法案的,「讓社會變得更好」的,腳下可能是萬骨枯,才撐出檯面上或威風凜凜或八面玲瓏的一將功成。

這樣的「社運」、「NGO」(N常自豪掛在嘴邊的)真的好嗎?

對了,N還很常訓我們,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做社運就是要搶話語權啊……你們的粉專都沒在更新……公聽會要參加啊……

我心想:我們又不像你財務自由。

但還是笑笑的:因為我們都不是全職在協會裡啦,大家都還要上班上課,是用閒暇的時間無償來做事。

但N說:我都勸年輕人不要每天喝那星巴克,拜託!那累積下來已經可以繳頭期款了耶!

我:嗯嗯!^__^

-

活動前一兩天,前輩N在群組呼喚我,依然打成「劉奕」,幾個月前就糾正過了,所以我連理都懶得理。

活動當天,前輩N又要唱名,介紹我是書籍的審訂,而且要公告學歷。她來找我時,我看到她寫的「劉奕」,我遂指出:「又寫錯了,我已經講過了」

前輩N:「因為平常太少寫了。」

網路上打字打錯,現實裡寫字寫錯,因為太少寫了,嘻嘻。

到底有什麼毛病啊?持續打錯我名字,我幾個月前已經糾正過了。
而且還要審訂團隊上台,她真的很愛安排什麼唱名、上台這種環節,到底是有多缺乏舞台?


(原文撰於2024年10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