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意外
很多東西是比較出來的,小時候我也不覺得走路肩、閃違停、外繞,有什麼不妥,反正也是長大了。
直到住過臺北,走過寬敞的人行道、平坦無佔用的騎樓,我才體會什麼叫行人路權,什麼叫無車友善。以及這情況在全臺灣有多奢侈。
是故,回鄉後看到整排學區的青少年,一個挨一個走在疾馳的車輛邊,三不五時側身閃避,有多冷汗直冒。還動念去讀交通,我真的想知道都市空間該如何分配合宜的路權。
臺北的公車司機有問候、報站名,但其他被大眾運輸拋棄的地方,路線沒被裁撤、還找得到司機就該偷笑,誰跟你笑臉迎人?還管你有沒超速?更不用提車內燈光不開這種無傷大雅的小事。以致我到現在還是常常跟桃客壢客進行無用的客訴,然後再向王浩宇辦公室檢舉。那天一個我外婆年紀的阿嬤才在門邊,因腳未落地,司機就油門起步而驚呼。
在這樣的環境堅持不開車很蠢,其實除了保護路人生命,也為了抗議,公部門把基礎建設缺乏造成的風險,轉嫁到每一個自力救濟的用路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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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後只想「臺鐵不意外」。早就猜到推諉給司機,現在這醜陋抓戰犯的劇本。但彼時一片混亂,說不定真的是司機疏失,所以只說希望成立專責調查小組釐清事實。
跟臺鐵的比較來自高鐵。我幾乎是每2天就一趟高鐵來回,見識到軌道運輸原來可以現代化到如此地步,兼顧硬體舒適和服務品質,遑論最基本的準點。安全性目前看來也不如通車時反對黨的唱衰。
才不再把老舊的售票機、倦怠的售票員、多到準點才非常態的誤點⋯⋯當稀鬆平常。
一個失靈的系統,其實處處都是破綻,只是等待致命性的事件發生,撕開勉強運行下早就爛掉的潰瘍。
但這代價未免太高昂。尤其,我也好幾次是普悠瑪/太魯閣往返臺東的列車乘客。在那鐵皮的空間裡,我也曾幻想如果在這種速度下失事......(那時就發現沒有安全帶)
總覺得逝者替我們承受了這一切。鐵軌都插入車廂,死掉的人撞得多大力,得有多痛啊?
然而作為現代生活的享用者,對軌道運輸(如同所有其它專業)一竅不通,所以,繼續坐等真相,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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