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第一題就被考倒


我已和雅婷一起搭普悠瑪南下台中。昨天爸爸來我房間抱我:「已經生得架大栽。幸好有比我高。」

雖然害羞但還是要挖苦:「這個標準沒有很高啦。」

阿姨幫我準備牛腱、高麗菜和水餃,終於在聖誕節成功邀請爸爸去教會。牧師講了愛的真諦,她好受感動。

愛是恆久忍耐,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

「人的愛有時會枯乾,但有神真的好好喔,有祂一直愛著我們,也會感到自己又有能力去愛。」

中午和欣璇師約在中壢火車站,第一題就被考倒:為什麼你們不搭高鐵阿?

對啊,為什麼阿?票還是我在馬祖ibon取的。為什麼堅持搭火車啊?在老師面前,智商又還原到十三歲低迷。

雅婷亦是峰迴路轉,本來說好要卸下管理職,跟高層反映被無視,但家裡又出問題,她只好在已讀不回的視窗裡再提復職,非常朝三暮四,無可奈何。

想想自己也太幸運了,可以離地三吋,繼續吟風弄月。

這次拿了一本《我愛羅》,好愛同名代序,自分を愛する修羅,只愛自己的修羅。

延續對駱大叔的評價:為什麼我會這麼愛他的散文,除了喜歡一切不落俗套的自我揭露,也是壹週刊專欄的篇幅限制,壓縮他不可止的寫作衝動,必須在三千字內完成起承轉合。

於是浮濫臃腫的筆法就被框限,必須學會捨棄、去蕪存菁。

我想大叔還是太把長篇當一回事,好像非得如此,才能躋身大師之林,與他念茲在茲的小說家們並列。把字數當里程碑,可能源於他常說的攻頂比喻。

可是文學典律翻陳出新,真的不必拘泥。但若自詡小說家,最後卻以其它作品被記憶,大概也不很痛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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