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太好玩了,1937年金門的鴉片專賣權握在台灣人何興化手上(我努力端詳,在想到底是何與化?何輿化?最後才猜何興化...)但因為事變(應該是支那事變?即中日戰爭)的緣故,就放著回國了。
其實全福建省的鴉片專賣本來是在一個叫葉清和的人手上,但葉清和已經在7月9日(這是11月的報紙)被槍殺在漢口(也猜了好久,還是漠口?)。何興化手上的專賣權是從葉清和手上「請負」的。不知道台灣民法有沒有繼受這個詞,是某個契約行為,但不知該翻成購買還是承包。
何興化和葉清和事隔一百年在網上都還查得到,來頭不小。但內容農場說葉清和死在1945年。不對啊?他不是在1937年7月9日被槍殺嗎?據說葉清和因為刑度不到十年,沒有被國民黨就地正法,轉移途中,日軍飛機把運船打爛,讓他和其他囚犯當了一回浪裡白條,逃過一劫。
他跟日方關係好得很,到過台灣,娶了一房講日語的五姨太,也在汪精衛政府特許下繼續賣鴉片。終戰前夕,被中共抗日部隊捕獲,最後病死。
報導當下大概還不知道葉沒死,槍決地也不在漢口,只是葉倖存後有叫漢口的朋友匯錢給他,他也去了一趟。除非畫紅線那兩個字是什麼改變內容的關鍵?
那時代明明資訊這麼緩慢(以為他死了?),但又能打聽到這麼細緻的消息(是何時、在哪被殺死的,鴉片專賣權又如何轉移),對這一切感到很神秘。
國民黨很愛槍決人耶,在神州大陸或寶島台灣皆然。刑度十年以上就殺又是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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