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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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醫科學長痛甩之後,認識了一個小肉帥。

其實不喜歡他,但他真的使盡渾身解數對我好,苦心孤詣的投其所好。

我們第一次碰面在椰林大道上,他陪我牽單車。回去後他變得有點冷漠,說他在洗澡時大哭,覺得配不上我。

後來我就以對待可憐小動物的心情跟他在一起。

可是又非常壞,動輒亂發脾氣,看到他充滿關切的眼神就感到莫名暴躁。

當下丟擲這些情緒很爽,又在把他失望的逼走後,感到深深空虛與罪惡。

他為我瘦了10公斤,很開心的擠起二頭肌說:你看!

後來是我跟另個男生出去被他發現了。他帶著一盒巧克力蛋糕來找我,我們邊哭邊吃,吃完後他說:所以這算分手了嗎?那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嗎?

我猶豫,他佯怒:不行考慮!反正都最後一次了嘛。

分手後我搬去另間房。那幾年住臺北永遠在搬家,像搞不定內在只好全部丟掉,重新再來。

躺在新家地上,發現ipod裡我們出國拍的影片,不知怎麼被我洗掉了。傳簡訊給他,裝可憐哭訴。

他回:沒關係啦,不是不喜歡我那樣說話嗎?我知道你從來沒有喜歡過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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