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 星期一

霸凌


有朋友提到霸凌,就來借題發揮。

去年教師經驗,讓我從學生時代深感霸凌萬惡,轉而認知到,霸凌未必是霸凌,但先踩上霸凌受害者的位置總是方便的,因為不必自我檢討。

還可以反過來控訴:你要求我改變?你檢討受害者。

只是真實的情境中,究竟有誰是完全的受害者,我懷疑。

要是沒見識到骯髒鬼書包裡發酵的水果、座位旁豐富的紙屑、課堂間製造的噪音,我真的會困惑同學們莫名的敵意。

霸凌這概念並無益於釐清事實。具體問題要具體解決。

況且他是12歲,ADHD,爸媽忙於謀生沒空顧的小朋友哇。

你呢,你幾歲啦?



補充:

輕率使用霸凌這詞沒有正面效用:它只是在「創造」加害者和被害者。

不如說是同學對於某些行為給出了反饋。如果這些行為沒變,那反饋也不會停。

重點是找出這些行為,看能否改善(如家長配合)或需不需要改善(如衛生習慣→需要;性別氣質→不需要),並再三與全班溝通。

但如果明明行為有問題(如製造髒亂、上課秩序)卻未能改善,那真的也無法阻止反饋的持續發生,只能在表面上用教師權威略作壓制而已。

也是我說的具體問題,具體解決。不要單用「霸凌」來簡化問題。

除非你就是需要把自己擺到受害者的位置。這我理解。有些受害者是無辜而明確的,那當然要馬上介入。

但我想提醒有些並不是。

尤其成人動輒呼喊被霸凌,我看都是耍無賴居多。

動用霸凌一詞,可以召喚好人來給你拍拍呼呼,但也可能引發憤怒。

當你並不這麼有資格如此聲稱,又怠於自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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