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種甲說他很討厭暖男,不想當暖男,但他已經不是第一次問我對法律系感覺怎樣。
買早餐在萊爾富偶遇,他問我唸法律還好嗎。
我:嗯……不好說。
今天他又趁著跟全班聊天,問我還好嗎。就只能予以意味深長的微笑,說我一直慫恿同學集體休學啊。
他說要給自己也給法律一點時間啦,法律是一門要長時間浸淫的學問。
我:到底要多久啊?兩年?
甲:可能要三到四年。甚至十年。我從大學到現在也讀超過十年了,
我:才一窺法學的堂奧嗎?
甲:回頭看才大概了解法律是怎麼回事。
今年3月就是老師面試我的,他一直記得我,記得我為什麼來這裡。
當時老師們對我的最後一個提問,其實是一份擔心:就是怕你讀了才發現不適應。
在萊爾富,我說不好說以後,甲:「可是有離夢想愈來愈近吧?」這種話鋒一轉,不在「法學難但你可以的」這種失控的正向思考裡假意安慰,拖泥帶水,實在是聰明透頂。
而且確實。我也這樣回答:這個倒是有。
待十年會變成學者,但我又沒有要變成學者,畢竟教學第一天就會被送性平。
手段和目的要分清:所有學科都只是我的工具,要去的地方還在遠方,還在平蕪盡處,還在春山外。
不要因為走得太遠,忘記為什麼出發。
你一直努力記得。結果竟然有人一直替你記得。在講愛騎快車和鑽車縫故事時:啊,現場有還路於民的。
這種嘴上說不是身體很誠實,才真的暖爆了。老師,你是🫵暖男!(蓋章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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