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反覆的人,而且意志不堅,需要
不斷有人提醒我莫忘初衷。其實這場演
講,只是再次確認我早已知道而且想過
的事情。如果我們是個自由市場,那麼
不到我滿意的價格不賣當然就是我的自
由。所以士林王家拒遷的動機根本不是
重點,他們可能是為了祖宅的家屋情感
而不願(被)都更,或真的只是建商開
價不到一億不賣(當然,對於協助此事
件的運動者而言這會是個打擊,因為媒
體會見獵心喜,輿論也將因此倒戈)。
無論王家不加入都更的考量為何,重點
都應該在政府怎能動用公權力,協助建
商(買方)強行掠奪、損壞賣方還沒或
不願賣的東西?唯一的例外,叫作為了
「公共利益」的目的。然而文林苑一案
中,公共利益何在?其他36戶和建商的
利益,算是「公共」利益嗎?這到底是
「都更」,還是只是「改建」?如果只
是改建,當然任由我漫天喊價,不爽不
要改啊。
另外,36戶VS 2戶的爭議,分明也是建
商一手設計出來的(假)對立。其他願
意相信建商、交付建商改建的36戶,有
問題應該要去找建商反映啊,這個都更(?)
是他們籌畫和辦理的啊,干一直不同意
被劃入的王家 2戶什麼屁事?
社會的尺度從來不是公正的,即便是法
令也總是社會勢力鬥爭的遺跡。在電視
上看到一名土地還房屋買賣仲介從業者
說:「不懂法律就不要奢談自我保護。」
他大概既相信法律是真理,又誤以為法
律對所有人的可及性都是一致的吧。誰
有本錢把手伸進立法機關?難道是看著
家園成廢墟的小市民王家嗎?誰又有資
本天天接觸這些法令、還對自力救濟者
夸夸其談呢?難道是為了生計而忙的小
市民王家嗎?
這像是一場落葉歸根。雖然我已經茫然
好久,又面臨成為理想的叛徒的可能;
但無論我飄到哪裡,一個微小卻又堅定、
對著面試委員說的:「我有一個淑世的
心願。」(剛好就是劉華真老師面試我
的喔)--對於正義的堅持、弱勢的關
懷,我一定不會忘記。
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去吧] 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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