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無論怎樣,
她永遠都屬於這個發光的舞台。
從心研社離開之後(佳蓉真的是太強了,和綺苑老師討論著一些大概關於社展的事情),
我和猩猩王子林廉峻搭火車回桃園(王思胖愛吃沒趕上我們返鄉行XD)。
本來準備要再回台北了,
母親的機車已經停在車站外。
文化局。因為妹的舞蹈,已經來這裡許多次了。
然而這次是她上國中第一次的幕前演出,
要表演三支舞蹈。
因為這張票,囑咐我再怎麼不願意,都必須回來。
第一支舞我看不太清楚她在哪裡,
每個人畫上了同樣的大濃妝之後全部都變成一樣的妖魔鬼怪。
應該是穿粉紅色舞衣的那妖精。
我真的快哭了。
如果是別人跟我說這件事,
我一定會笑別人的濫情。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
當時我真的覺得這就是她的舞台。
不論以後妳走到哪裡,
遇到了什麼困難,
妳只要伸展自己的身體,
踏著美麗的節奏,
就能擁有所有快樂的能量。
就算妳在過去的日子裡,
為了跳舞受了多少難過、累癱的痛苦。
國三妳也要在這樣一邊讀書一邊跳舞地考試(我早就跟妳說過了),
但是anyway,
無疑地妳已經尋到了自己發光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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